当我们无法回击命运加诸于我们身上的残忍时,我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渺小到同样可以加诸残忍的东西,那一刻,似乎我们成为了无所不能的上帝,那一刻,似乎我们就回敬了命运。
这是我看了《黄昏里的男孩》萌生的感想。
未翻读之前,我会觉得这是一篇充满温情的文章,毕竟黄昏那样柔和,男孩又尚无公害。
然而,我一时忘了它的作者是余华,那个擅长在不动声色中揭露人性之恶的人,如同《现实一种》。不同的是,黄昏里的男孩没有直白的血淋淋的描写,甚至,差点被开头营造的温柔氛围所蒙蔽。
一个年过五十、有着灰蒙蒙发色的男人,守着一方水果摊,在秋日暖阳的照射下,渐渐有了困意眯上眼睛。偶尔有长途汽车驶过,卷起一路黄沙和灰尘,等它渐渐消失在视线中,近处和远处所有该看清的地方依旧清晰起来。
这可以是一幅美好的画面。
不过,对一些人来说,这种平静索然无味。比如对此刻的孙福,抑或当年追随剃头匠而去的他妻子。
我所拥有的都是厌倦,你所拥有的都值得羡艳,也许多少有这种心理意念在作祟。所以,当一个小男孩闯入他的视线,并且用他脏黑的手指摸着水果摊的苹果时,温言细语倒会显得违和。
呵斥在实际生活中算得人之常情。但毫无嬉戏之意地折断一个小孩的手指,却让人震撼到无法理解。
这是有怎样的仇怨,才会对一个偷拿了苹果的饥肠辘辘的孩子紧追不舍?宁可把它拍落在地也不愿让小男孩多咽下一口苹果碎屑?又是怎样的病态心理,能把他五花大绑绑在水果店门口大喊“我是小偷”,并为因此招来好奇与生意而洋洋得意?能硬生生摧毁一双健康的双手,却以“我这辈子最恨的是小偷”来冠冕正义,以“我这也是为了他好”来洗脱罪恶?
是的,我很气愤。这原本是群众、孙福、小男孩的电影,到头来却始终是孙福一个人的独角戏。
他平静了,都平静了,他追击了就追击了,他掐脖子了就掐脖子了,他绑架了就绑架了,他说折手指了就折手指了,他说放走了就放走了。
所有的决定权,都在他的手中。小男孩始终沉默,逆来顺受。群众始终好奇,吃瓜看戏。
想起小时候捉弄一群蚂蚁、一只知了,也有一切尽在我掌控中的快感。它们的渺小,就像我之于大人、之于世界的渺小,随意伸出一个手指,就能挡住它们的去路;随意扔下一点食物,就能让它们趋之若鹜;随意一扭一捏,就能伤及一生半命……
我想,孙福的得意,可能就是他无力挽救自己淹死的孩子、无力挽留突然出走的妻子的一种心理补偿。
然而,他的施力点,原本可以是更强大的东西,比如虚空的命运,比如上天,甚至是他自己,却偏偏指向了原本不该承受如此之多的孩童。他所有面对失去的无力,追根究底,是源于他的无能。
估计,就算饥饿到前胸贴后背,他也不会再偷窃了,这次惩罚确确实实能让他也值得让他铭记一生。
我更好奇的是,要是小男孩长大,有一天也碰到了像自己小时候那样的孩子,是会将恨意发泄在那位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身上,还是会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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