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朴的北京巷弄,放上一张京剧唱片,当指针缓缓划过唱片表面的纹路,在清凉的晨荫中,打上一段太极;或者从门廊里搬出一张竹椅,在娴静的时光中,看着蹒跚学步的孙儿一天天长大成人。然后在某一天,瞌上双眼,悄然离去。这大抵是所有人向往的归宿吧。
图片来自网络但是疾病来得如此措不及防。突然有一天,你不能朝九晚五,随处可栖;也无法再浇花饮酒,吟诗作赋。此番良辰美景虚设,无人与说。横亘在我们面前的是:当我们身患绝症且时日无多时,我们是选择有质量地活着还是选择插上吸氧管,呼吸机,维系生命呢?这就不可避免地要谈到“死亡”这个词了。
今天我们来聊聊死亡的几种方式。
图片来自网络想必大家都还记得前段时间轰动一时的自杀事件吧!近年来,自杀的比例居高不下,且已经紧随着脑血管疾病、支气管炎和慢性肺气肿、肝癌、肺癌之后,成为第五大国民死亡原因。自杀一般是个人在冲动情况下人为地自发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的精神痛苦是暂时的。我们相信在之后他们记忆的自我对待事物的看法会不同于体验的自我。实际上,很少的人会在自杀被救后再次自杀,大多数还是很高兴他们能够活下来。这也是我们一直阻止健康人自杀的原因。
接下来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在两会期间再度引起民众热议的“安乐死”吧!
图片来自网络安乐死是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不进行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安乐死”一词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地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
申请安乐死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①病人必须是成人,申请安乐死的病人必须自愿,而且必须是病人深思熟虑之后所作出坚定不移的决定。
②病人必须在无法忍受病痛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安乐死。
③病人所患疾病必须要经过两名医生的诊断,慎重地确定安乐死的方式。
图片来自网络我们绝大多数对安乐死的认知仍停留在使用药物加速人死亡的层面,而忽略其“让病人安乐地无痛苦死去”的含义。
于是,在《Being Mortal》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姑息治疗与临终服务:这是在积极治疗无效和最终死亡之间的一个新的医学与护理阶段,不以治疗为主,而以帮助病人减少痛苦,在亲人的陪伴下,在善终服务医护人员的调理下,安宁地死去为要。
姑息治疗的要求相对宽松:无论病人是否生命垂危,见这些专家都有害无益。
姑息治疗与善终服务具有较为完备的执行体系:
①有一名姑息治疗医生帮助患者调整药物与其他治疗,尽可能减轻病人的呕吐、疼痛和其他症状。
②享有护士上门探视,以及一天24小时紧急电话护理支持。
③享有每周14小时家庭健康助理服务,包括洗澡、穿衣服等非医疗服务。
④有一位社工和精神顾问帮助解决生活与心理问题。
⑤享有一套完备的医疗器械。
⑥可随时“废止”(停止善终服务)的权利。
事实证明:姑息治疗能减少病人的痛苦,并能增加1/4的寿命。
为什么安乐死会比姑息治疗更让我们有负罪感?
原因之一是安乐死的申请条件中有一条是必须通过两名医生的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这也从一个侧面暗示我们的生命权掌握在他人手里!!!宪法规定:人生而平等,享有同等的生存权,谁也无法剥夺;而姑息治疗更多的决定权是在权利拥有者手里。这或许可以让我们更少些负罪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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