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菲利帕·福特发表的《堕胎问题和教条双重影响》中,首次提到了“电车难题”。这个思想实验,可以追溯到伯纳德·威廉姆斯提出的枪决原住民问题:
假设一个植物学家,有天到一个独裁国家中游玩。当地独裁者逮捕了20名无辜的印地安人,以涉嫌叛乱,全部判处死刑。
但是这个独裁者提出一个建议,身为客人,如果这个植物学家亲手枪决其中一个印地安人,其他19个人就可以因此被释放。
请问这个植物学家是否应该亲自枪决一位,以拯救其余19人,还是拒绝动手,坐视这20个人都被枪决?
如果有点懵,那我们换一个问题:
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在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导另一个轨道上,但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
考虑以上状况,你会拉拉杆么?
我们再换一个情况,你站在天桥上,看到有一台刹车损坏的电车。在轨道前方,有五个正在工作的人,他们不晓得电车向他们冲来。
一个体重很重的路人,正站在你身边,你发现他的巨大体形与重量,正好可以挡住电车,让电车出轨,不致于撞上那五个工人。
你是否应该动手,把这个很胖的路人从天桥上推落,以拯救那五个工人,还是应该坐视电车撞上那五个工人?
对,这就是伦理学里最头痛的十个问题之电车难题,
几年前看到的时候感觉确实很纠结,纠结了一会选择把这个问题丢一边了,因为确实很难选,
不过最近再看到,感觉这件事对我来讲没有那么大的困惑了,如果轨道上的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拉下拉杆,牺牲一个,保全五个人;同样,如果天桥上的和下面的人的价值是一样的话,我也把天桥上那个人推下去。
我是一个价值论的人吧,就是这样,牺牲一个小部分,保全大的部分。其实很多事情,真的是可以用价值去衡量的。
生命的本质是平等的,但是个体的能量和价值,是需要衡量的。就像很多时候,我们会选择牺牲一些人,然后让另外的一些人活下来。
这并不代表这个人就是冷血就是禽兽,只是一种面对世界的方式罢了。
更关键的是,当你选择后,你是否会动摇,是否会怀疑。
很多时候脑海中会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想法,虽然截然不同,但却未必相互矛盾,即使相互矛盾,也不会影响行动执行。
就像我会拉下拉杆,推下胖子,让少数的牺牲,保全多数的。
我也会给乞讨的人买一个包子,给在半夜借宿肯德基的流浪汉人买一个汉堡,
也许我拉下拉杆推下胖子的时候是冷血的,
但这并不影响我去爱一个乞讨的人流浪的人,
人的一生中会面临无数的选择,这种处境有时候就会有以不同的面貌出现在你的生命里。
很多事物没有对与错,在乎的是你,
是你能否坚定的,坚守自己的信念。
曲笑生,一直在路上。
………文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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