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猫的故事,说来话长。
在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养过一只猫。因为爷爷是在我六岁那年过世的,所以那应该是在我六岁以前的事了。
按理说三岁以后就应该记事了,但是我特别不记事,所以关于这只猫的来历我真的没有一点记忆,甚至也不知道它的性别。但是的确记得它的长相:一身淡黄淡黄的、肚子处略显白色的绒毛,小小的身躯惹人怜爱,当然它得到爱也与它的主人认知相关—那时的我根本谈不上有文化,甚至可以说还没开化呢,所以与它的沟通一点点距离也没有。我们相处几乎没有不愉快的记忆。
我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不曾干涉过我养这只小生灵,包括我的两个淘气的小弟弟。我们院子是四合院外加中院和偏院,里里外外有七八户人家,都是本家的伯伯叔叔们,大概有四五十口人,也没有谁对它不友好过,总觉得那时候的我们都不是过分被人关注,一同生活得很自在,想起来是满满的温暖。
白天我主要是专注于自己玩儿,当然我的猫也很自在,不知道它成天都在哪里快活。晚上我就会喂它,吃的东东跟我们一样,我们晚饭吃啥它也就吃啥。只记得它最后的晚餐:玉米煮疙瘩—这是那时候我们常吃的一种面食。我吃过晚饭,它就回来了,跑我跟前,我喂过它,它很满足的样子。那天天很黑,恰好又停电,一会儿就不见了它的踪影。只被它的一声惨叫惊吓出了冷汗,知道它就在院里的同时,感觉不妙。顺着声音找去,看到了惨状:它身子与脖子相连处被重重踩了一脚,不动弹了。我愣在那里,甚至都没顾上哭。是四叔不小心踩着了它,四叔大概有一百五六十斤重吧,反正那时候的他膀大腰圆,很有力气的样子。没有人干涉我养猫,当然猫的去世也没有人会在意我的伤心。直到第二天我还在不停地伤心地哭泣流泪,于是四叔答应我给我上山重新逮一只回来,虽然当时就知道他不过哄一哄我而已,可还是很盼望再有一只猫的。当然,我与猫的故事划上了句号。
再与猫结缘,是在我婚后了。
我的爱人曾经是军人,他特别爱养猫,但是你从他嘴里无法了解,只能看他对猫的态度还有猫对他的回应才能知晓。
他在部队的时候,每逢寒暑假(我是教师),我就去部队探亲,当然也能见到他养的猫。不过,我对于猫不像小时候了,有点排斥。
每逢我爱人离开宿舍,这只猫会送他出去,然后就坐到他的办公椅上面不下来。暑假的时候我有时会把它抱下来,把椅子拿到院里坐着乘凉,或者与其他嫂子们聊天,它就卧在椅子下。人们看到了就调侃说:我们连长的猫给连长看椅子呢。每到下班时候它会在门口等,很远很远就跑过去迎接它的主人。
我大概还有小时候那只猫的阴影,对它不冷不热,不管不问。况且晚上睡觉的时候一翻身,免不了发现它居然睡在我俩中间,有点渗人,我会害怕、恼意甚至嗔怪爱人。后来,我有了身孕,想吃平遥牛肉,可是那时候平遥牛肉没有现在这么火,在河北一时买不到,有一位老乡战友正好刚从家里带了两袋,就送给我解馋。我一下子也吃不掉一袋,剩下点就放厨房了。可是第二天发现牛肉没了— 这只猫给偷吃掉了。爱人有些生气,就教训了它的爱猫一顿。
万物都是互相的。这只猫大概也知道我对它的不接纳,从来不配合我。我虽然觉得它有些跟我抢宠,但知道它是爱人喜欢的东东,所以还是操心怕它跑丢了,每每不在眼前,就会叫它。可是它不像对待爱人那样,一呼就应。任凭我怎么叫,千呼万唤不出来,非得我到处跑出跑进找半天,却发现它静静待在厨房或者某个角落,定定地看着我,就是不回应。
后来,他们部队突然宣布解散,他被安排调往北京某军区。新的地方,多有不便,爱人跟我说,让我帮他带回家养起来。我想想坐火车带只猫不方便,而且坐长途,又不合规定,再加这只猫也没给我啥好感,甚至担心它身上会有细菌,感染到我肚子里的宝宝,就没答应。(有时候似有似无的文化也会恼人呢)爱人只好把它寄养在一个老百姓家里,答应下次探亲的时候把它带回老家。爱人后来去老百姓家里找它的时候,说是它自己跑掉了。当时候我记得还调侃爱人:我俩半载不见面,你没说急着回来看我,反而先去找猫!
现在回味起来,那时候我对猫的态度应该都源于自己,一次失去,便不敢再次面对。
但是爱人对猫的喜欢却依然如故,并且还传承给了我的女儿。
爱人转业后,他战友深知其爱好,便把一只刚满月的猫咪送了来,不想我的女儿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英语里猫咪是用she来指代的,大概母猫是优雅高冷的吧。我这只猫是he,特淘气。不是打碎了我的花盆,就是挠破了我的沙发。但是看在他每晚陪着宝贝睡觉,而且只要宝贝睡着了,他就从被窝里钻出来,坐在宝贝的床尾守护宝贝的份上,我都没有丝毫怪他的意思。说到这点,我是非常的感谢他,那时候我工作特忙,每天两头不见太阳,就在学校。孩子早晨醒来看不见我,晚上睡觉时我还没回家,所以猫咪陪宝贝睡觉的确帮了我很大的忙,给了宝贝很大的安慰。
不过,虽然我心里感激,外表没有任何对猫咪的亲近。有一天,突然发现宝贝手上有好几条血印,知道是猫咪干的,居然敢伤害我的孩子!万一有什么细菌感染之类的,怎么得了?火一下冒起来,女本柔弱,为母则刚,我气呼呼地从五楼直接把他给扔了下去—不计后果。
俗话说,猫有七十二条命,他除了尾巴受点伤以外,没有大碍。一会儿便又屁颠屁颠地爬上五楼,回来了,喵喵地叫着,一脸懵逼,好像觉得自己很无辜。后来宝贝告诉我,她在写字的时候,猫咪看着笔和手不停地动,以为在跟他玩,所以就用爪子回应,还说她的手一点也不疼。但是,我不觉得愧疚,反而生出要把他送人的想法。
后来我真的把他送到我娘家。大概有十多天以后,我去看父母时,一进门,他居然坐在麻麻的柜子顶上,满眼怒火,那个表情真的难以忘怀,见了我,稍有缓和,但是也没下来。麻麻说他一直那样,也不吃东西,即使这样,我也没有打算领他回去。后来,麻麻告诉我,那只猫找不到了。
据说,猫很高贵,即使离世,也会到一个人看不到地方。
那时候的我,是有些抑郁症的,在不恰当的时候,猫咪与我相遇,当然遭到了很大的不公。
还有一次是在拆迁后的广场,我们一家子去散步,遇到了一只找不到主人的猫。那时候我多少能看到猫咪的内心了:它应该是在出去玩儿的时候,主人的房子被拆的,等到它回来的时候,已经不知主人去向。看它的状况,已经饿得很厉害,瘦的可怜。于是我在原地陪着它,孩子们跑去超市给它买火腿,然后看着它很着急地吃个饱,又给它留了几根火腿,我们才离开。
女儿上大学后,无论是在威海、台湾,还是在上海,每每都能遇到猫咪,而且猫咪都会主动与宝贝蹭一蹭、陪一陪,各种亲近,女儿也总是给我拍个照过来。
我和猫🐱我和猫🐱
看着这些猫咪,我五味杂陈。在我自我疗愈以后的现在,感到更多的是欣赏和喜悦,也深深觉得猫咪的优雅所在。
“人类不是情深义重的动物。他们在人际交往中流的泪、做出的同情姿态,只是生而为人必须缴的税而已。”这段话来自夏目漱石的小说《我是猫》里的猫看到的人类世界,比起猫对于人类的态度,的确如此。
再联想一下猫咪进入千家万户的历程:古埃及在封猫为太阳神和巴斯泰托女神之后,其文明开始走下坡路,埃及人也开始对猫咪亮起屠刀— 把猫杀掉,做成木乃伊供为供品供奉神明。
古罗马时期几乎禁止谈论猫,直到文艺复兴时期,猫咪在人类中的地位才得到回升。尤其在一些贵族中,他们觉得自己优雅、细腻,而后觉得猫也高雅、端庄;浪漫主义艺术家大多离群索居,所以觉得猫也是被边缘化了的;发达国家的中产阶级独立自主和向往自由,便把猫养为宠物,成为自己抒发情绪的寄托物。
我自己就做了这样一个人,对猫的态度完全是随心而异,没有把猫放在一个与人类平等的位置上。
我和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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