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互相亏欠,要不然凭何怀缅!
“尘缘从来都如水,罕须泪,何尽一生情?莫多情,情伤己。”
这是曾读过的古文中的一句,记不清原作者了,大概是李煜,也恐难有人像李后主般如此在字句里隐溢永不结痂的伤了。
这句话是劝人不要再去多情留恋怀念已逝去的情缘。
只是,谈何容易!
这鼎鼎如此的大唐后主不也是在劝慰不能放下过去的自己嘛!
人这种生物,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他比低级动物多了那么一点点感情,他留恋的,顾念的,隐在心里无法放手的,都为这个情字。
甚至,明知即将或已经远去的东西,你会那么希望他可以留给你一点点怀念,哪怕是伤害,以后的日子里你才不至于会慨叹:哦,曾经那份惊天动地、铭心刻骨竟然没留下一点印记。大概那样会抱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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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有一个箱子,收藏了很多年,里面是和曾经那个爱的人的鸿雁传书。
她说,现在提及他的时候内心再无波澜,刚恋爱的时候那些书信往来,现在读来也仅仅只是觉得曾有过一段快乐时光,却唯独那封分手信,哪怕分手二十年后的今天,读到它依然觉得自己曾经真实的、刻骨铭心的爱过,会流泪,会伤心。
她言:我是喜欢受虐的人,在感情里。我永远怀念曾有人给过的伤害,却忘了同时我也快乐过!甚至于觉得,他曾给过我伤害真好,我一直会想起他。
其实世人不都是如此嘛!就像看剧,喜剧里嘻嘻哈哈,捧腹大笑,看过就结束了,一笑而过,谁也很难记住里面的细节。而悲剧却不一样,你会为主角经历的种种扼腕叹息或沉浸在剧情里默默流泪,结束了也许还会为那悲惨的命运感叹上天不公。
人心,就是这么奇怪而又脆弱敏感的东西。一颗甜枣你会快乐一阵子,而一个巴掌,却会伤心一辈子。
恰恰因为快乐幸福的东西总是一闪而过,所以当你觉得你想铭记一辈子的时候,你会主动去索一个巴掌,让对方也让你永远都记住这一刻的痛苦。
同时你也觉得,不管是什么哪怕是伤害,只要能让你和那个在乎的人一直联系在一起,心里才会安心。
怕的是,杳无音讯,再也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连能让你想起他的东西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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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先生是我的朋友,一个极感性的男人,不管是家人、朋友还是爱人,他都在用一颗真心在爱在付出。
他的小手臂上有几个互相交叠的圆形的伤疤,能看出那是烟头烫的。貌似又是一个故事。
好先生的初恋发生在上学时,用他自己的话形容,那是个处处都是美好,你喜欢她、她也喜欢你,在一起就是快乐,却无半点欲念的时光。
大概谁也没有想过一辈子这个词,也许还没来得及想,什么也都还没来得及,就结束了。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走,他也再没有机会去跟她说缘由。只是他亲自烫在手臂上的疤时时刻刻都在提醒他,这辈子她都是那个心结。
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其实也不重要了。初恋原本就是生命里最美好、最熠熠发光的记忆,除了因为那是一份纯纯的爱恋,更因为总有一些不明所以的痛苦和伤害。
没有这些,何为初恋?
那些年的光阴,一直有你。现在,我们再也不是我们,你有你的故事,我有我的岁月。感谢那场结束、那些伤害。
就像王菲歌里的一句:我们要互相亏欠,要不然凭何怀缅!
亏欠,也许是感情的亏欠,也许是心灵上的抱憾,也或许是一言一事的伤害,总之,这些都会让我一直记得你。
你的影子一直都在我生命里,这样真好!
如果相逢一笑泯恩仇,是不是就再无闲事挂心头 ?谁甘心就这样彼此无挂也无牵!
大概,此生无憾,本身就是一件憾事。
码字的时候是在火车上,说话间,车顶音响里的音乐换成了熟悉的《匆匆那年》,心头突然涌起悲意,人心应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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