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过去三十年,我作最多的阅读的时候竟然是在小学和中学的时候。记得小学暑假的时候,我会坐在外婆的四合院里,捧着她利用居委会主任的人脉从书摊上帮我借来的郑渊洁的皮皮鲁和鲁西西的故事,看得如痴如醉。记得有一本书里说鲁西西缩小了,然后尽情的在积木搭成的红塔饭店里还有游乐区游玩,让我羡慕了好久。看到她被一只大蚊子袭击的时候,竟然有一种遇上轰炸机的感觉。如果说非要选一位我的阅读启蒙作家的话,那么郑渊洁应该是当仁不让的。
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在一个黑黑的夜晚,妈妈推着自行车用了一百多块钱在一个小书摊,给我买了全套的世界名著。依稀记得那时候她的工资是每月800块钱。从此我开始了阅读世界名著之旅。《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牛虻》大概是妈妈和老师最开始推荐的故事,但我似乎对冬妮娅和保尔的爱情更感兴趣,并且深深为他们不能在一起感到了遗憾。
真正爱上的世界名著要算是《傲慢与偏见》,简.奥斯汀的笔触幽默风趣日常,英文版也很容易看懂,大概我立志要成为一个睿智独立的女性就是从伊丽莎白身上看到了偶像的光辉。即使是渐渐长大,仍然会随着达西和伊丽莎白磕磕绊绊的爱情之路捏把汗。《傲慢与偏见》大概是我看过最多次的一部小说,前后包括英文版至少读了四五次,还不算电影和电视剧——顺便说一句,柯林.费尔斯就是我心中的达西不二之选。之后还读过奥斯汀写的《理智与情感》,但印象却大大及不上《傲慢与偏见》了。
还有一位让我欲罢不能的作家,大仲马。不太清楚为什么在当时的中国,或是说我父母那一辈里对他儿子的《茶花女》更加推崇,所以最先开始读的是《茶花女》然后才在我的书架上找到了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这是一本捧起来就让人放不下的厚厚的书。神秘的红衣主教黎塞留,为情所伤的阿多斯,大大咧咧的波多斯,优雅浪荡的阿拉密斯,还有让人迷醉的米莱迪,鲜活的人物,跌宕起伏的情节,想象中的法国乡村、树林、羊肠小道、港口、马匹、火枪、刀剑、卫兵还有城堡已足以让脑海里展开一幅让人心驰神往的画卷。后来读的《基督山伯爵》没让人失望,甚至更胜一筹,这些名著给我的无数个假期和夜晚带来了无尽的想象空间和快乐。
不敢说在那小小的年纪里真正读懂了它们,甚至在现在也没能去深入分析这每一本小说里各个人物的际遇或是历史大环境赋予的意义。但仅仅是随着那些文字的跳动给我带来的享受已经足以引领我在中学时代住校的时候,还会和当时的小男朋友一起在周末放学的时候去逛书店。也就是在那时渐渐从金庸、余华、苏童、张爱玲、三毛、村上春树里读出了些许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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