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第一,我觉得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有想去原谅的初心。
第二,坦诚对待自己的内心,先问自己是否可以原谅。
第三,可以原谅则公平正直的对待。
第四,不能原谅,那就面对自己的内心并且承担后果。
总之,面对自己的心就是我理解的“直”。
人有好坏之分,好坏也有程度之分,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我因为伤害而不去原谅且做了坏事,那我一定是权衡利弊之后,还是决定做坏人,那说明带给我的伤害比我要做坏事的后果更严重,人真的应该明白有些事对人格是有毁灭者打击的。而我认为我不那么做就会被毁灭的话,我会做个坏人,因为我觉得别人伤害我为什么所有的后果由我来承担,甚至我不该报复,甚至要忍受各种劝说,我觉得那是极为痛苦的事情。
其次,我认为人活着不可能不犯错,而犯错就要承担后果,而这个后果是被你犯错的人来决定的,是很主观的事情,人们下了定义标准制定了法律,但心没有。每个人的心都不一样,我们怎么去定义?不知道那颗心所感受到的东西的我们怎么能自私的定义?所以我说过做错事就要明白有可能永远不被原谅。不被原谅有很多请况,被杀死也是其中的一种。
我一直都在追一个美剧叫《犯罪心理》,第十一集的某一集里发生了一个令人发指的事情,虽然在我看过的每一集里都很令人发指,但它就留给我的印象是如此深刻,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一个人平静的绝望。
影片里受害者都是从小被诱拐的小孩,最小的才五六岁,罪犯是恋童癖加狂躁症和施虐狂。罪犯诱拐的小女孩慢慢长大,其中一个怀孕流产后生了重病,罪犯跑路后,女孩被同伴救助并逃出找到了警察,但是女孩甚至还未清醒的见过母亲就去世了。影片的最后一幕就是母亲开枪打死了罪犯,扔掉枪,双手举起被警察扣住,眼里的眼泪不可抑制的流出。
我认为她最绝望的时候就是杀死那个混蛋的时候,因为这一辈子都再也没办法把恨寄托了,因为那个人已经死了,但是为什么要那么做,因为恨的无奈,因为如果不去开枪,那个罪犯也不会死,只会坐一辈子的牢,甚至是毫无愧疚沾沾自喜的坐一辈子牢。我想,如果有办法,那个母亲一定会用自己能想到最残忍最折磨人的方法去折磨那个罪犯的,其实死亡不是恨的终极目标。
人最痛苦的是心理上的痛苦,是无法忘却无法原谅,却毫无办法,对自己对自己的情绪,对别人都毫无办法,人如果要活下去就一定要和自己和平相处,但是很多人做不到,在遇见一些事情后做不到,心理的失衡带来的是整个人得失控。
因为伤害而失控的人如果伤及无辜我们会不会同情呢?肯定有人同情有人不同情,也会有更多的观点。但这都不重要,因为他会为自己做的事情买单,这个单是怎样的有时由法律有时不由。
说起来这样冤冤相报何时了呢?我也不知道,也许圣人不会有如此苦恼。但是我很同情被逼疯的人,他们是自己承担了不能承担的伤害,而且选择不去伤害的善良的人。有时疯了何尝不是一种解脱?这是与生俱来的保护机制。
但我也不批判那些“不善良”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不一样。那些“不善良”的人也许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故事,也许与生俱来,但我们都没有办法,我们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们没有任何办法。
我们没法说:你应该坚强。像这种没用又恶心的废话。我们也没法说:我理解你,我支持你。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沉默。这是我认为最好的反应。
我也希望社会和谐,人人和睦,大家都互相包容。但是就是不可能啊。所以我希望大家都不要逼迫自己,把自己变成心理有病的人,适当的释放适当的寻求心理上的帮助让自己的心舒适。不积少成多变成大问题的话社会会和协一点的。已经心理疾病,或基因里不正常,脑器质病变的人另当别论,最好被隔离。
最后我想说一下法律这个东西,我觉得这是人类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人类发展追求中最应该撤销的东西。它现在是十分必要的东西,但我希望以后它可以不那么必要。
最最后,我希望心好的不要心寒,心寒的不要变心,变心的不要杀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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