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表现不完美:我希望,我们的改变是出于对生命的爱,而不是出于羞愧或内疚这些具有负面影响的心理。
如果我们指责的那个人恰好是我们自己,那么,言下之意是:“我的行为不符合我的需要。”我相信,如果我们专注于需要是否得到满足以及得到怎样的满足,我们就更有可能从自我评价中获益。
一旦发现自己正在做无益的事情,我们的挑战是如何对需要和价值观保持清醒的认识,以使我们的转变:
(1)符合我们的心愿;
(2)出于对自己的尊重和爱护,而不是出于自我憎恨、内疚或羞愧。
我们问自己:“我做那件事情是为了满足什么需要?”我相信,人的行为总是服务于自身的需要及价值观——不论它是否能够实现目的,也不论我们事后是感到庆幸还是遗憾。
爱惜自己的关键之一是同时包容那两个不同的“我”:一方面包容对过去的某种行为感到后悔的“我”,另一方面包容采取那种行为的“我”。只要对自己的需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我们就能建设性地满足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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