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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物论》到底在说什么?

《齐物论》到底在说什么?

作者: 原野wang | 来源:发表于2021-05-27 16:23 被阅读0次

        本篇是在张远山先生、王景琳先生,以及赵又春老先生等见解的基础上,结合个人的陋见,妄作此篇。敬请有雅量往下读的诸位见谅、见谅。

    第一节:

    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

        “隐机”《说文解字》释为:机、几同义,隐机即古人凭几而坐。就是挨近几案而坐,既不是如一些人解释为背靠着几案而坐,更不是坐在几案之上。

    第二节:

    颜成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汝闻人籁而未闻地籁,汝闻地籁而不闻天籁夫!”

        以佛教理解,子綦此时是进入一种“大定”当中。“吾丧我”就是进入深层的内觉当中——超越六、七识而达到八识境界。

        “隐机”除表层意思以外,还有更深寓意——物之微,即道之“几”;物之“几”,即道之微——所谓“道心惟微”;故此“隐机”者,乃离一切外在——包括身体觉受,进入到空灵之境。

    第三节:

    子游曰:“敢问其方。”子綦曰:“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呺。而独不闻之翏翏乎?山林之畏隹,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謞者、叱者、吸者、叫者、譹者、宎者,咬者,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刁刁乎?”

          “地籁”随顺自然,声虽万殊,而一切皆和。“调调之刀刀乎”:郭象解释为树木摇动貌,个人表示认同。因为前面已详尽描述了各种发声,到了“厉风济则众窍为虚”结束——“众窍为虚”就是所有窍穴都没有了发声。

    “独不见调调之刀刀乎?”:是说大风停了下来,大地上万众窍穴也跟着平息下来。但余下的风仍在山林的树间摇动。只有做如此理会,这一大地乐章,才显现出绘声绘色——既有听觉之享受、又有视觉之愉悦。 而且,庄子如此大费笔墨铺陈“地籁”种种,绝非是单纯为了描摹自然。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人间的是非之论——“人籁”。

          因此我以为,这里的“大块噫气”、“万窍怒号”、“调调刁刁”,分别是影射后文中的“大知”、“小知”以及“不知”等不同群类。

    第四节:

    子游曰:“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敢问天籁。”子綦曰:“夫吹万不同,为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

        子綦其实仍然在说“地籁”。何以见得?

        首先,对于子游所问“天籁”,按子綦的话说,属于“且汝亦太早计”。就是子游太心急了,因为“天籁”非是言语所能表述的。

        其次,“怒者其谁?”是一个设问,而不是对子綦的反问。等于是子綦并没有接子游的话,而是继续着自己对“地籁”的追述。一个“怒”字准确揭示出“地籁”的成因——“怒”必源于心,是由而外的表现。所谓“有其表,必有其里”。将这句倒置为——“怒者其谁邪?咸其自取!”则显得更为清楚;由此可知,这里的“怒者”,不是对子游所问“天籁”的回答。

        子綦对子游所问是采取问而不答,这是庄子一种引而不发的写作笔法。“怒者”实为影射后文中的“大知、小知”—— 人们的言论不齐,都是由于人内心的喜怒哀乐,也就是“怒者”;并且通过由内致外的“怒者”,引导我们由外往内,去窥探无形无相的“天籁”。按照佛教讲法,叫“就路还家”——“地籁”和“天籁”都不离一心。一个“怒”字,架起了从“地籁”抵达“天籁”的通途。

        “夫吹万不同”省略了主语“飘风”;“万”指众窍发出的万般声响。

        整段大意是:大地刮起的飘风,鼓动着山林中的一切,众窍发出各自不同的声响。但无论飘风还是大小窍穴所发出的这些声音,除了它们自己,哪还有什么其它呢?

    第五节:

    大知闲闲,小知閒閒。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缦者、窖者、密者。小恐惴惴,大恐缦缦。其发若机栝,其司是非之谓也;其留如诅盟,其守胜之谓也;其杀如秋冬,以言其日消也;其溺之所为之,不可使复之也;其厌也如缄,以言其老洫也;近死之心,莫使复阳也。喜怒哀乐,虑叹变慹,姚佚启态。乐出虚,蒸成菌。日夜相代乎前,而莫知其所萌。已乎!已乎!旦暮得此,其所由以生乎!

        这里描述大、小知们,日夜不安的情形。这些既是他们“怒”之因、也是他们“怒”之果。他们的人生失去了正守,就像在大海里被颠簸惊恐。正是这样的心态,导致了他们的“是非”之言和“是非”之争。“乐出虚,蒸成菌。日夜相代乎前,而莫知其所萌”。历代解庄者,都未能清晰无误解释清楚。

        张远山先生解释为“乐声必出窍穴,湿地必生菌芝,昼夜交替必有规律,大小知们目睹这些,却不明白万物的萌生者(道)”,这只是简单依文解义;

        王景琳先生在《庄子的世界》中解释虽然比较清楚,是指人的喜怒哀乐等情态就像空虚中发乎乐声、湿地里自然生出菌类,但是将“日夜相代乎前”一句,解释为<因为这些心理活动是与生俱来的原始萌动,所以才会“日夜相代乎前”,而不能像自然界的其它事物一样找到一个产生“情态”与“心理”的根或者根源>。说得如此繁复,但却不知说了些什么?

        其实这句很简单,讲上述种种情态的发生,就像是白天和黑夜一样交替;“而莫知其所萌”,指大小知们只知道勤于“司是非”、精于“守胜”,而对于自己表现出的各种情态不知它们的来出——对自己生命的内在蒙昧无知。就像不知自己的出生或父母是谁?

    第六节:

    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为使。

        “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庄子开始一层、一层剥离,我们这个身心世界。这里并非在责斥,而是作为主体的一番思索:“彼我”,即佛教讲的“有二之法”。身心世界本来是“一真法界”——如“太极”非阴非阳、亦阴亦阳。只因一念无明使“不二之法”顿成“有二之法”——所谓“太极生两仪”,分阴分阳;遂起色心、人我、彼此分别。“我”就是每一个主体生命,“彼”就是相对待的世界——包括物质世界以及所有其他人构成的社会。从意识层面讲,没有外在事物,就不会有主观心理。具体讲,就是当我们不去接触可欲事物时,内心就不会产生对它的欲求。没有这种欲望就不会进一步产生获取的行为

        “是亦近矣”:“是”指代上面所讲这些情况。在现实世界中,每个个体确实就是这样一种存在状况,它是现象世界必然呈现的样子。

        “而不知其所为使”:佛说<人人皆有如来智慧德相,但因妄想执着不能证得>。虽然我们知道了,呈现在现实世界中的生命状态,但却不知道它内在的体性——我们的“喜怒哀乐…”,究竟存不存在一个驱使者呢?

    第七节:

    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眹。可行己信,而不见其形,有情而无形。

        庄子继续这样思索着:天地万物冥冥之中,像是有一个真宰;只是我们找不到,它存在的证据。它让万物成、住、坏、空;让一切有情生、老、病、死。而我们却无法探寻到它的踪迹——像鸟过天空,不留足迹。它规律性作用于万事万物,像是具有信用、讲究情义,但却不留下任何痕迹。“真宰”是什么?就是我们的“如来藏性”。

    第八节:

    百骸、九窍、六藏、赅而存焉,吾谁与为亲?汝皆说之乎?其有私焉?如是皆有为臣妾乎?其臣妾不足以相治乎?其递相为君臣乎?其有真君存焉!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

        “骸”为骨节、“窍”为通气处、“藏”为脏腑,这些都代表着我们身体的有形组织,它们完完全全地存在于我们的身体。而让所有这些组合成我们生命形态的,又是谁呢?“其有真君存焉”:这个“真君”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如来藏性”——它“有情而无形”。以对生命的体验,我们知道它绝对存在。无论我们能不能到它的真身,都不会对它有所减损,这叫“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

    第九节: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

        这里的难点是“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它究竟指什么?历代的解庄者,众说纷纭。

        张远山先生《齐物论奥义》解释:“万物禀受道所分施之德萌生,尚未物化(自然死亡)前,应静待气尽”。如果把生命只理解为一股气流,落入一种形态,未免有些肤浅;但如果是指“真气”,那就是前面出现的“真宰”。但对于“真宰”庄子在开头的文中也只言其概貌,未及真身。如果在这里就大谈“真君”,未免显得有些突兀;如果是指“真君”,那么接下来就变成“真君”在“与物相刃相靡”,这样显然是说不通。因此可以判定,这里指的不是“真君”。

        王景琳先生《庄子的世界》解释“忘的对象应该是前面所说的喜怒哀乐,虑叹变慹,姚佚启态,指人的种种心理和情态。”具有一种启发性,这里应该是指我们生命的染污部分。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从语态上感觉就是一种悲叹——悲叹世俗的人生。“一受其成形”,生命是由什么来受生成形的呢?佛教说是我们的“阿赖耶识”来受生——是“阿赖耶识”里的业种子随业受报。我们的业种子与“如来藏性”和合在一起成为“阿赖耶识”。我们的五蕴身心则是由“第七末那识”即意根所执持,它调度并把持着我们身心的整体运行。因此,“不亡以待尽”指的是“阿赖耶识”以及“第七末那识”;它们是“去后来先作主公——执持我们这个色身,一直到生命结束。我们虽然这样活着,但是我们的真如自性,却被无量的业习障蔽——“与物相刃相靡”。生命就像花朵失去了阳光,无奈地等待着凋零——“其形化,其心与之然”。我们的意识心随着色身一同死去,这样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可不谓大哀乎?”

        “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老子在《道德经》中也发出哀叹:“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老、庄正可谓“二人同心,其臭如兰”。

    第十节:

    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是以无有为有。无有为有,虽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独且奈何哉!

        这里的难点是“成心”、“知代”和“心自取”。“成心”大致可理解为现代所谓的“前理解”。

        关于“前理解”又称“前意识”。是对某种观念、事物在新的理解之前,所具有的自我解释状态。“前理解”是个人与历史文化的继承,是个人无法抗拒的部分。

        “前理解”在人类的语言中保存着——语言保存了历史和文化传统,保存了人们对某一事物的通常解释。每一代人以至每一个人同历史建立联系,都要通过语言承载。人们的思想、感情和全部认识活动,在最初理解某一事物时,都有一个从语言记载中复制“前意识”阶段。这样当人们解释一个新事物,如果想解释得准确,必须克服自己的“前理解”状态。要使自己的解释能够被他人接受,还必须充实、调整自己的解释,以利于克服他人的“前意识”状态。

        “成心”按照佛教“业识”理解,则更确然。它属于意根或叫“我执”范畴,在意识背后起作用。其实就是一种微细意识,不是今生通过学习获得,而是过往无量的业行使然,即所谓先天的秉性。

        “知代”中的“代”,即替代、变化义;“知代”就是知道、懂得事物变化的道理,指思辨的智慧。

        “心自取”即以自心为师,即楞严经讲的 “自心取自心”,亦即“师心自用”。

        “知代而心自取者”:就是以“自心取自心”的方式而度量他人及事物。就是自以为懂得事物变化之理、认为高于他人思辨的大知;他们以自己的见解为“是”,以他人的见解为“非”。

        庄子则辛辣地指出:大知们的这种态度,实际和那些缺乏思辨智慧的人没有本质区别——“愚者与有焉!”世人迷失自性,随业轮回于世间。“积非成是”成为了世人世界观、人生观和方法论。大知们虽然有着不同于众人的理性思辩,但他们同样逃脱不了这种业习的捆绑。他们以这样的习性,把有限思辨当成绝对真理。在这点上,他们和愚昧并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说没有“成心”——没有个人成见,却能产生“是非”之言;这就好比说,你今天打算去越国,而昨天就已经到越国了。这是把没有当作有,即无中生有。对于无中生有的事,即使是智慧如神的大禹,也无法弄清楚;因此,像我这样没有“是非”心的人,又怎么能弄清楚有关“是非”的事情呢?

    第十一节:

    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其以为异于鷇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

        这里的难点是“言者有言”,王景琳先生《庄子的世界》解释得算是正确。“有言”是指正确的言论——至言或真言。就是言辩者都以为自己说的是真理——符合客观实际。庄子立马予以否定——“其所言者特未定也”。给予一切自以为是者,迎头一击,一切都是不确然——没有绝对的肯定、也没有绝对的否定。对于大道而言,人的言论与那些小鸟的叫声,既可以说有区别,也可以说没有区别。

    第十二节:

    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道隐于小成”:“道隐”者,乃人心悖离于道,非道逃离离于人;“小成”者,喜于功、好于名;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稍有成绩,就骄傲自满。佛教称之为“未得言得,得少为足”。

        “言隐于荣华”:“言隐”,乃人心不识言,非真言逃离于人;“荣华”,浮华之谓。以华丽之辞,掩饰内里空虚;欺人眼目,盗取虚名;犹售卖货品,品质低劣,假于粉饰——投之以巧、逐之于利。然言之浮华,实为身之荣华。故“言隐于荣华”,乃世人为求取名利,所采用浮华、浮夸之言。因言不及实、语不达意,故起“是非”——各以己是,各以人非,相互攻讦。

        “莫若以明”留下悬念。犹如听人说书,到要紧处来个,且听下回分解。

    第十三节: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这一段关键词为“是”,只有弄懂了“是”的涵义,才能真正明白整段的意思。首先我们看《齐物论》中,“是”出现的大致情形:

    第一种,“是”作为“非”的对应关系出现;

    第二种,出现在句子开头,当语气助词“夫”讲;

    第三种,作为代词出现在句中,多代指“事实”、“事物本来”等意思,这与佛经中“如是我闻”意思相近。因此句中的“是”,应该如上面第三种的意思,代指 “事物本来”或“事物整体”——即人对事物的如实认知。这样,做为与“是”相对的“彼”,则指事物局部,亦即人对事物局部的认识——即不如实认知。而以佛教的“相”和“性”概念来诠释则显得更为清楚:“彼”相当于“相”,是事物可辨识的外在相状;“是”相当于“性”,是事物不可见的内在体性。展开释义如下: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物都有它的相状,物都有它的体性;

    ——“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只站在物的相状或某个局部,就不能全面地认识物、就有看不见的部分;而深入物的体性或站在整体上,就能全面了解事物。生活中,我们很容易执于己见——只能见到自己的“是”,不能见到自己的“非”;而别人的存在,正好能帮助见到自己的“非”。所以生活中,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学习别人的长处。

    ——“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所以说,事物的相状依赖于它的体性,体性也同样依赖于相状;

    ——“彼是方生之说也。”:这就是相状和体性间相互依存、一体不二的道理;

    ——“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所以,生的同时就是死,死的同时就是生;可能中有不可能,不可能中有可能;是中有非,非中有是。一切本来都是“不二之法”。

    ——“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所以,通达的圣人不按照“彼”的方式对待事物,不去强化现象间的相异性,而是遵循天地自然。

    ——“亦因是也”:这就是按照“是”的方式,见到一切事物之间的同性,即存在的一体性。以佛教的观念,就是一切事物在本质上,所具有的“空性”。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体性即是相状,相状即是体性;没有体性以外的相状,也没有相状以外的体性,它们不是分离的二者;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站在事物的相状上,就会有“彼此”之间的对立。这样在“彼”的方面,是“是非”;在“此”的方面,也是“是非”。

    ——“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真的有相状和体性这二者吗?真的没有相状和体性这二者吗?

    ——“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不把相状和体性区别为二,这就是所谓,道的机关所在。

    ——“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故曰莫若以明。”: “枢”,即枢纽。比喻“中和”的心性、“空性”的智慧。这样处事物不变的中心,才能应接事物无穷的变化。融通事物在相状上无穷的“是”与“非”,就叫“莫若以明”。与其汲汲于外物分辨,斤斤计较于事物相状的不同,不如认识自己的内心,回到自己的本心,因为本心才是万法的源头。

    第十四节: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这几句简直成了“千古哑谜”,古今无有正解。不妨胡乱解释一下, 首先解释第一句“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按两种情况来分析:

    第一、“指”与“非指”,一个作为事物的大共名,犹如“天下万事万物”这样的称谓,即一个是物称谓;一个是作为大千世界实际存在的万事万物,即一个是物本身。这里又分为两种:

    (1)、如果以“指”作为物称谓;以“非指”作为物本身。第一句“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可以解释为<以物称谓来说明物称谓不等于物本身,不如以物本身来说明物本身不等于物称谓>;(在这里,“指”即物称谓,“非指”即物本身)

    (2)、而如果以“指”作为物本身;以“非指”作为物称谓。第一句“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可以解释为<以物本身来说明物本身不是物称谓,不如以物称谓来说明物本身不是物称谓>;(在这里,“指”即,“非指”即)

        说物本身不是物称谓,这样拿实物说它不是名称,这句话显得没有意义,等于废话。反过来,说物称谓不是物本身,这样指出了作为认识的成果——名言,跟事物本身永远存在距离,这句话则包含了哲理,而且完全契合佛教的思想,即一切名言不等于实相,二者中间存在永远无法填平的鸿沟。因此,第二个句式符合庄子的主张。

    第二、“指”与“非指”。一个代表事物的类名(手指),一个代表事物的专名(姆指)。

    (1)、如果以“指”作为姆指(物专名);以“非指”作为手指(物类名)。这样第一句“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可以解释为<以拇指来说明拇指不是手指,不如以手指来说明拇指不是手指;

    (2)、如果以“指”即手指(物类名);以“非指”作为姆指(物专名)。这样“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可以解释为<以手指来说明手指不是姆指,不如以姆指来说明手指不是姆指>;

        说姆指不是手指,这样根本否定了手指的共同特性——否定了姆指同其它手指间的联系性。肯定一种特性,而否定其共性;由此否定其它事物的个体性,从而产生物与物间“是非”。反过来,以强调事物间的共性、搁置其个性,这样就能泯灭事物在相状上的 “是”与“非”,这正是《齐物论》的宗旨。因此,第二个句式符合庄子的主张。

        其次,解释第二句“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也按两种情况来分析:

    第一、“马”和“非马”,一个作为马称谓;一个作为马自身。这里又分为两种:

    (1)、“马”作为马自身,以“非马”作为马称谓。这样第二句“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 可以解释为<以马自身来说明马自身不是马称谓,不如以马称谓来说明马自身不是马称谓>;

    (2)、“马”作为马称谓,以“非马”作为马自身。这样第二句“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 可以解释为<以马称谓来说明马称谓不是马自身,不如以马自身来说明马称谓不是马自身>;显然是第二句,符合庄子的主张。

    第二、“马”和“非马”,分别代表马类名(马)和马专名(白马)。也有两种句式——

    (1)、如果以“马”作为马类名(马),以“非马”作为马专名(白马)。这样第二句“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 可以解释为<以马来说明马不是白马,不如以白马来说明马不是白马>;

    (2)、如果以“马”作为马专名(白马),以“非马”作为马类名(马)。这样第二句“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 可以解释为<以白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不如以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

    第一个句式为正解,符合承认事物间的共性、搁置其个性,则能泯灭在相状上对事物生起的“是”与“非”,以达万物齐一。

        此处“指之非指”句式与《金刚经》中的“所言佛法者非佛法”大致相同。那么“指之非指”及“马之非马”究竟是什么意思,前后文义又存在什么关系?如果“指”与“马”如上面做完全同等的理解,那么前后则等于是重复。

        因此个人以为:“指”与“马”句式,前后应该存在递进关系:即“指”是天地最大的共名及天地这样最大的物相;而“马”的寓意则是以“马”为代表的具体物类和以“白马”为代表的个体。下面“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充分地佐证了这一点。

        整个这一段“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可以完整地理解为“以物本身(指)来说明物本身(指)不是物称谓(非指),不如以物称谓(非指)来说明物本身(指)不是物称谓(非指);以一个物类(马,非白马)来说明一个物类(马,非白马)不是具体一物(白马),不如以具体一物(白马)来说明一个物类(马,非白马)不是具体一物(白马)。天地其实如同一根指头,万物无非就是一匹马”。

    第十五节: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有自也而可,有自也而不可;有自也而然,有自也而不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

        这里进一步批驳喊出“指非指”、“马非马”的“指物论”及“白马论”对事物所做的不当离析。理解的重点在头四句,特别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两句。

        张远山先生《齐物论奥义》对其未做解释,大概是觉得不必要。王景琳先生《庄子的世界》中解释:“这个成是要说明道有齐物之可的原因。如果要补出宾语的话,那就是道行之而成道。意思是道存在、运行于万物之中,才成其为道,这也是道之所以成为道的根本所在”。这样说来把“道”当成了第二性,然而这根本上违背了老庄思想的根本宗旨——道是第一性。佛教所谓修道、悟道、证道,也是基于这个终极的第一性;说‘道行之而成道’,就等于说‘自己成为自己’,这在逻辑上也是不通的。

        本人尝试做如下解释——“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万物可有可的存在条件;不可有不可的存在条件。二者都是大道一体流行——所谓“道行之而成”;但人心执迷,妄立名言——所谓“物谓之而然”。然与不然、可与不可,皆属人心分别;而自然本身,并没有这等事。

        佛说“凡所有相,皆为虚妄”,一切分别,都属有相,故皆虚妄不实;万物皆为道所成,因此皆有存在之源由,皆有存在之价值,故“无物不然,无物不可”。

    第十六节:

    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

        于是手里拿着的一根草茎和立在堂屋中间的柱子;生病的丑女和美女西施;以及世上无论怎样鬼怪之物,它们在大道面前,都是不论高下、平等不二。而这个大道,就是以万物为一体的道心。

    第十七节:

    其分也者,成也;成也者,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

        庄子的文字皆是心学,所言皆为心法。这里的关键之处是“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

        其分也者,成也;成也者,毁也。”此处并非言物,是言人心分与合;“凡物无成与毁”,因为道无成毁,故物亦无成毁。唯人心有了成毁。一年四季——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所以是“复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对于自然存在的一切不需要去有为、为我所用;更不应让生命为物役使。善待生命、尊崇自然,就是大用;在自然状态下,万物是相通的;万物相通,就达到了天地间和谐,这才是最大的获得。达到这样的获得,就接近于“道”了。

        “因是已”:因,顺应义;是,事物本来;已,通达于道。顺应於事物本来而通达于道。

        “已而不知其然,謂之道”:这句意思与可用庄子另一句“知止其所不知,至矣”来诠释。虽然通达于道,但内心并不以为达到了道的境界——虽然见道,但仍有许多未知。这样的一种觉悟境皆,就称之为道。那么“已而不知其然”这样一种境地,大概相当于佛教证悟哪个位次呢?应该属于分证的位次。究竟觉肯定谈不上。

    第十八节:

    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狙公赋矛,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因非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

        “劳神明为一”: 劳,就是劳尘、执念、向外攀缘;神明,就是人的精神。 劳神明,就是“劳神费心”、就是“妄想执持”。为一,就是求同一性。

    “而不知其同也”: 而不知道万物本身就是同一的。万物同出于自然、同归于自然,自然性就是万物的同一性。为什么要“劳神明为一”?因为“不知其同也”。你认识不到一切万物是在一个大的体系上,你更不能认识到万物内里的同一体性。

        “谓之朝三”: 上面这样的情况,就叫做朝三。你只有猴子的思维层次。

        “何谓朝三?狙公赋矛,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这里表面讲众猴的愚蠢和养猴人的狡猾;实则隐喻寓意好弄是非的大小知们——小知者的盲从和大知们精明狡猾。

        “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 名,名誉,即狙公在众狙心目中的声誉;实,指芧的数量。这样,养猴人什么也没有损失,只是照顾了众猴的喜怒心情。一切法,皆有名无实。唯喜怒而已——众狙喜,狙公亦喜。狙公赋矛这则寓言,更可比况通达于道者,能因任物之天性,而不师心自用。知一切法相上万殊,而性上未有丝毫增减。

        “亦因是因非也”: 这正是狙公随顺众狙的是和非,而自己却不被是与非所左右。“

    第十九节:

    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

        和之以是非,就是随顺世间的是非,而自己超越一切是非;休乎天钧,就是效法天地,平等对待万物,而优游在天地万物间;两行者,即可与不可、然与不然、是与不是,两者并行而不悖。

    第二十节: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加矣;其次,有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

    其知有所至者,能看到存在的尽头。所谓看到尽头,即是见到无物。举一个例子,就好比你从门缝往外看、看远处;当你完全凝神于门外的远处,门就在你眼中消失了。那你就是“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而当你把眼睛收回来,只看眼前这扇门,而没有将它从环境里分开,那你就是“以为有矣,而未始有封也”;如果你把注意力从门游移到旁边的墙——哦,门是白色的,墙是灰色的,那你就是“以为有封矣,而未始有是非也”。如果你开始挑剔说,这门白色不好看,跟墙的颜色不协调,那你就是“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 。你就是一个有“是非”心的人。人的偏爱之心、偏私之情就是这样生起的——“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庄子通过对待事物的不同态度,将人的心划分成不同的等级,从见到无物,到见有是非。过于执在具体事相上,就会产生太多的偏爱心理。只有保持内心空灵,才能看得全面、看得遥远,才能逍遥自在。

    第二十一节:

    果切有成与亏乎哉?果切无成与亏乎哉?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昭文之鼓琴也,师况之杖策也。恵子之据梧也。三子之知几乎?皆其盛者也,故载之末年。唯其好之也,以异于彼;其好之也,欲以明之。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终。而其子又以文之纶终,终身无成。若是而可谓成乎,虽我无成,亦可谓成也。若是而不可谓成乎,物与我无成也。是故滑疑之耀,圣人之所鄙也。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

        “果切有成与亏乎哉?果切无成与亏乎哉?”:自然界万物,都是大道流行,无成与毁;有成与毁,是人心得失。这里以昭文鼓琴来呼应《齐物论》开头提出的“人籁”和“天籁”。

        “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昭文鼓琴,为有为之声,故其为“人籁”;昭文不鼓琴,无有为之声,故其为“天籁”。以喜爱之音节旋律,表达对事物爱憎。因为有爱憎,故说有成与亏;因为无爱憎,故说无成与亏。若无喜无忧,则无需琴声。

        “唯其好之也,以异于彼”:揭示出“道”亏蚀原因。有所好必有所不好,故言“以异于彼”。

        “彼非所明而明之”:自己并没有真正明白而自以为明白,并告知于天下,想让天下人明白自己所说。

        “故以坚白之昧终”:因此,终身抱着“坚白之论”而不肯罢手,以致临死也不能悟知大道。

        “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因任于事物的本来,而强加己意——不把生命变成“有用”、为物役使。以平常心去看待一切,而是保持一种宽大的胸怀,这样就叫“以明”——明白自己的本心,就是“明心见性”。

    第二十二节:

    今且有言于此,不知其与是类乎?其与是不类乎?类与不类,相与为类,则与彼无以异矣。虽然,请尝言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耶?今我则已有谓矣,而未知吾之所谓,其果有谓乎?其果无谓乎?

      “今且有言于此,不知其与是类乎?其与是不类乎?类与不类,相与为类,则与彼无以异矣。”:历来解庄者,最解释不清的是这几句当中的“是”。

        王景琳先生《庄子的世界》解释:“是则指他人的物”。这种说法不太有说服力,如果庄子在《齐物论》中把自己的立言与大小知们的“物论”化为同类,那么庄子就没有必要写《齐物论》了。

        对此,另一位叫赵又春的老先生,他的理解颇有见地。他认为这里的“是”和“彼”都是指代前面“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  

        “俄尔有‘无’矣”:王景琳《庄子的世界》中是这样解释:“这一句揭示了‘无’是如何在漫长的时间中产生的。有需要在‘无’的状态中经过长期孕育才能产生,而‘无’却是在俄尔间,也就是瞬息间突然产生的。”说了如此之多,也没有解释清楚‘无’到底指的是什么?

        对此,赵又春老先生解释说:“这个‘有无’是动词化了,是‘发生从有到无或从无到有的变化’的意思。”也是说得似是而非,不痛不痒。

        其实,“俄尔有无矣”,‘无’是句中的主词。因此,“俄尔有无矣”,不是对自然界物质有无的追寻,而是对人主观精神的揭示——指我们刹那间的念。

        佛教说,一念不觉生三细,内心的微细识如闪电,刹那、刹那生灭不住。由于不能被意识所知,而安立名言为无。就如同宇宙中的一切未知,无是一个更广阔的存在。

        况且,以语言本身来讲,既然说无,就是有一个所指;既然有一个所指,那就不是无。其次,有指的是有某种存在;无指的是没有某种存在。因此,不存在绝对的有,也没有绝对的无。 对于有和无,从本质上是不可说、不可说。

        “俄尔有无矣”,我们的念头,随时都归于无——所谓念念不住,归于我们的自性清净。

        “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耶?”:我们的微细念究竟是有还是无?真的是不可说、不可说!对于我们平日觉察不到的东西——我们说它是“无”;但觉察到以后,我们才知道它是“有”。但“如求得其情与不得,而无益损乎其真”。这有无只是我们的认识范畴,不关乎存在本身。“无有”其实就是因果——菩萨畏因、众生畏果。在因地,菩萨觉得是有,而众生却认为是无。对于我们有限的生命,宇宙存在无限的“无”。因此,“无”才是生生不息的生命大舞台。在无限的因果里,因也是果,果也是因;即无也是有,有也是无——“有无相生”。 “凡事皆有可能”,而所谓的可能,既是无也是有。 无之前有无尽的无;有之后有无尽的有——无尽的因,无尽的果,就是无量劫。

    第二十三节:

    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前面是对时间的追述,这里则是对空间的拷问。一切事物表相所显现出的大小、寿夭,在觉悟的内心当中,都化为乌有,没有了实际的意义。看头顶,星系还没有米粒大;而对于一个微尘,当你无限接近,也会变得如同宇宙。大小、轻重、寿夭,都端视距离,而距离其实就是一种态度。我们对事物看重或看轻,大小、轻重、寿夭就随之有了不同。当我们退到自己的本心——无妄的状态。一切的现象都失去了曾有的魔力,这时“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第二十四节:

    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

        既然存在是一体之道,那么人心又如何生出万法,从而障蔽对大道的体悟呢?庄子在这里找到了这个罪魁祸首——人的分别意识。既然“万物与我为一”,如何还需要去言说呢?既然说了“万物与我为一”,那就已经不是本来的一了。本来的一和言说的一,加起来就是二。人们对于某一种言说,并不一定认同,这样就变成三。这样的继续下去,就连精于天文历法的人也不能知道将终止于何处,更何况我们这些普通的人。这样从无到有,就变成了三;更何况三开始,一直发展下去呢。不要再这样分辩下去了,还是回到事物的整体性上来吧。

    第二十五节:

    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请言其畛:有左,有右;有论,有议;有分,有辩;有竞,有争;此之谓八德。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春秋》经世,先王之志,圣人议而不辩。故分也者,有不分也;辩也者,有不辩也。曰:何也? 圣人怀之,众人辩之以相示也。故曰:辩也者,有不见也。夫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大廉不谦,大勇不忮;道昭而不道,言辩而不及,仁常而不周,廉清而不信,勇忮而不成。五者无弃而几向方矣。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若有能知。此之谓天府——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来;此之谓葆光。

        “夫道未始有封”:封,封地或封闭,表示一种形态或范围。就是道不存在有任何的形态。这种存在,大致就是老子讲的“有物混成”。它无形无质——没有空间上的大小、也没有时间里的长短。不存在于我们的分别意识,但与离言的真心相应。

        “言未始有常”:言,即是老子讲的“可道”;常,就是恒常,不改变。一切的相状,都是无常变化的。因此,作为反映事物相状的言说,自然也是无常变化。况且我们的生命也是一种相状,我们的心念则更是生灭不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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