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这本书,是在作者林奕含的离世新闻里。看了她自杀前满腹才情、思路清晰却又略带哽咽的受访视频,感触颇深。后来,我翻着这本书,惊叹于这个女孩子和痛苦缠绕在一起的文学造诣是多么的高,哪怕没有现实中的悲情结尾,这也是一本极为优秀的文学作品。
书里的房思琪喜欢李国华吗?喜欢,当然喜欢,怡婷也喜欢,二人对此心知肚明。而为人师的李国华,利用了这种单纯的喜欢和崇拜,也利用了房思琪的骄傲和自尊,对其施加了从13岁起长达数年的强暴。他丝毫不感到愧疚,他告诉房思琪:“都是你的错,你太美了。”
无聊时我曾下过一款app,进入了一个不露脸的声音直播间,恰巧听见大叔音的主播在跟不知是否成年了的女粉丝们聊军训的事。主播一直在那边说,当教官多好啊,要睡你们女学生很容易吧,你们班上被教官睡的女生应该很多吧。
一开始我虽觉得不适,却也并没有发言,只看着女生们在公屏上议论自己的教官帅不帅、凶不凶。直到主播说,小学六年级、初一,军训的时候应该都被教官睡了吧。听到这句话,我震怒无比,在公屏上发了一行字:“年纪这么小,犯法吧?”而那一头的主播依旧洋洋得意地说,你们只要不告诉家长就行了嘛。
后来的我后悔没有举报直播间。
小学六年级、初一的学生,未满14岁,无论是否自愿,只要有人与他们发生性关系,就算强奸。而直播间里听上去应该早就当了父亲的主播在那里无所畏惧地说,只要不告诉父母就行了。这是什么逻辑?只要不被发现就等于没有犯罪?杀了人不被发现就算清白?
大家可能眼熟这两句话:1.三年起步,最高死刑;2. 三年稳赚,死刑不亏。
“三年起步,最高死刑”是对我国刑法规定的对强奸犯的刑罚总结,而那么多人,却把强暴他人视为一个可以开玩笑的话题,恬不知耻地说“三年稳赚,死刑不亏”,甚至在评论或者弹幕里发这行字的时候,都没有把它视为玩笑,而是出自真心,让人不寒而栗。
有个朋友在微博上关注了一个粉丝才几千的画插画的小V,小V的情怀吸引了我的朋友,她也很主动地表达了对小V的喜欢。因为粉丝并不很多,渐渐地,朋友和小V混熟了,加了微信好友。上个月,朋友要去小V所在城市出差,兴冲冲地跟他说,想去面基,然而得到的回复却如一盆冷水浇灭了她所有的好感,甚至让她犹疑是不是自己错了。小V说,一起睡觉。
你的喜欢没有错,是某些人太恶臭人世间有很多种喜欢,每一种都连结着不同的角色。但在某些人眼里,所有的喜欢都可以拿来利用转化为快感。
他们会说,你不是喜欢我吗?
他们会说,不想睡你跟我聊什么天?
他们会说,睡觉而已,有什么的!
他们会把所有责任推到你身上,告诉你,都是你的错,因为你美,因为你动人,因为你喜欢他,因为你不够喜欢他,因为你太保守,因为你玩弄了他的感情……总之,一心想着睡你的人顺应了天命,他生来就应该睡你的,而你生来就应该被他睡的。
如果你还小,他就摧毁你的爱情观、世界观,让你为你的喜欢去牺牲和奉献;如果你已经长大了,他就嘲笑你一个成年人连睡个觉反应都这么激烈,可笑可悲。他们从来不会反省自己,因为世界就是欠他们一堆女人。
可是你不能扛下他们砸过来的锅,因为你没有错。你只是喜欢他们,以某一种方式、某一种强度。而这种喜欢,与床无关。你只是喜欢了他们虚伪的表演,就像喜欢路边一朵不知何时就会凋零的花、天上不知何时就会散去的云、沙漠里远处摇摇晃晃的海市蜃楼。你会被美好吸引,即使短暂,即使虚假,这都不是你的错。
你喜欢一个人,或许像在转发一条引起共鸣的微博,或许单纯出于欣赏和崇拜,或许是觉得萌生了友情,又或许是期待着爱情。但你如此单纯地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并不会想:我喜欢你,来约个炮吧。
成年人可以约炮,但你不是必须约炮。就像男人可以喜欢男人,但不是必须喜欢男人。如果在你拒绝别人床上邀约的时候,对方以“都是成年人了”为由揶揄讽刺你,那你一定要尽量远离他。成年人怎么了?成年人就不能有与性无关的喜欢了?成年人就不能选择床伴而是要来者不拒了?
不是你太单纯,是他恶心,是这个世界太恶心。他们所受的教育让他们觉得自己毫无过错,让他们可以不遵守法律,可以不顾及你的感受,可以把所有简单美好的喜欢都化为身体的一阵颤抖。
你的喜欢没有错,是某些人太恶臭。
你的喜欢没有错,是某些人太恶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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