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林则徐则林
梁鸿在《一席》的演讲中说,她在写完了《中国在梁庄》以后,去西安和梁庄那些出走在外打工的亲戚们吃住了一段时间,接着又写了一本《出梁庄记》。她在演讲中讲了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他的堂叔,堂叔是一名退伍军人,现在在西安骑黄包车。在交警扣车的时候,他与交警起了冲突,毕竟是退伍军人,脾气自然会比普通老百姓要大一些。事后要去交警队拿车,但是他不能直接去要,必须要经过中间人(就像黄牛或者中介一类的人)才能拿到,那些所谓的中间人大部分是和交警有一点关系的。中间人告诉他不好拿,因为他态度不好,人家交警生气了。平时本来只要给中间人500块就可以,这次要给700,给了700后中间人回来说还是不行,又要加钱。车子大概值两千多,所以只要不超过这个价,都是值得的。经过多次协商,还是不行。堂叔只得找了很多同行去交警队门口静坐,惊动了市政才答应给他车。车子不在交警队而是在一个停车场,提车的时候还要再给停车场一笔停车费。所以,从拉车师傅、停车场、中间人到交警,这是一个完成的利益生态链,而那个在第一线创造利益的拉车师傅是整条利益链的最底端。
经过这件事情后,市政说要将这些人全部取缔掉,因为影响了市容市貌、影响了市区的交通。梁鸿说,这个我就理解不了了,城市需要这些人,可又要驱赶他们。他们回去了,乡下的土地大面积的被占用、被流失,没有了土地的农民他们要怎么活?
听她讲完这些,我当然是站在拉车师傅们这一边的,我同情他们、我为他们的处境感到难受。然后,我又看了须一瓜在《一席》上的演讲,她也讲了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一名交通警察,他在执勤的时候,有一辆送水的三轮车无视交通规则,从他面前呼啸而过,他就去追。追到后,那个人反抗的很激烈,围观的人也都是挺交警的。后来那个人向交警跪下了,说他生活的有多不容易,没文化、没手艺,好不容易借钱买了这辆三轮才找到一份送水的工作,这是他第一次送水,希望交警能宽容、宽容,放过他。那名交警不放,说他违法了交通规则,给别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影响,所以还是要抓他。可是,后面加入的围观群众哪管这些,他们只看到了交警作为执法者的不可一世的面孔,和三轮司机的楚楚可怜的样子。人群便开始起哄了,说什么交警欺负老百姓了、不让老百姓活了等。
这是个人人都是媒体人的年代,人手一机,随时随地直播。群众拍的视频放在了网上,记者的稿子也在网媒和纸媒上传开了。那名交警一下子成了人民声讨的对象。舆论的压力让他被停职,他说如果要开除我,我只能离开,但是那一天来到的时候我会非常地失望,心灰意冷。然后,他的眼眶红了起来。平静了一会儿后,他说这是他成人后第一次情绪失控。
听她讲完这些,我一下子没有了主见,丢了魂一样,我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我甚至都开始怀疑人生了。曾经的我,是不是也因为只看到了事情的一面而忽视了另一面,以至于做出了错误的判断,误解了不该误解的人、伤害了不该伤害的人呢!
对于这两件事情,我因没有管窥其全貌,不做评价。但是,就两位作家所讲的故事,我从中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就是同样一个类似的故事,从各自的角度去看,竟然有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火车火车取老婆没有》就是这样一本书,它是须一瓜的一本中短篇小说集,共四个故事。我不知道别的读者看这本小说集是什么感受,在我看来这本小说集的意义就在于作者通过四个不同的故事,站在两个不同的立场,去展现了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矛盾纠葛、以及最后互相的理解与包容。
作为一名曾经当过律师、后来又做了记者的须一瓜来讲,这些事关民生问题的故事,她肯定是信手拈来。在她工作的经历里,这样的事件她看的太多太多。所以,小说写的相当的熟稔,并且贴近生活,将生活中的矛盾场景以1:1的比例呈现在了大家的面前,引发大家的思考。对被执法者、也就是底层人民生活的无奈,对执法者、也就是所谓的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的工作处境的无奈,以及司法制度的漏洞都写的非常的深刻。
之前也看过记者写的小说,但总觉得好像是在看新闻稿一样,有股呆板劲儿在那里挥之不去。没有什么文学性,作为文学小说而言,可读性偏弱。但是,我没想到这本书会写的这样好。写作手法上还有点偏意识流,读起来很流畅,加上故事本身就很有看头。让这本小说集充满了文学性。而可能是每个作家写文章时对于标点符号的运用习惯不同,须一瓜写故事的手法也同样与众不同。比如她不喜欢用“”号和:号,比如她的断句总是让我猝不及防,比如她的文字冷峻凌厉,让看的人好像一不小心就会被割伤!
四个中短篇小说,两个相对立的不同的视野,将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焦灼关系表现的淋漓尽致。前面两个《淡绿色的月亮》和《穿过欲望的洒水车》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后面两个《第三棵树是和平》与《火车火车取老婆没有》是执法者的角度。而在这两个不同角度的窥视下,执法者与被执法者出现了两幅不同的面孔。
谁都知道对方的不容易,可谁也不能放过谁。在矛盾与对立中,彼此建立感情或视为仇人。每个人站在自己的立场时,对方的做法都是极端的,但若设身处地的去站在对方的立场时,对方的做法又都是可以原谅的。
如果道理都可以讲的通,如果互相都多理解对方,世间就不会这样充满怨言和仇恨了。如果......
在法制面前,我们人人平等。在人制面前,又人人不平等。在道德面前,于你我而言,对你坏但对我好的人就是好人,对你好但对我坏的人就是坏人,关键取决于我的感受。所以,法律看似理性到毫无人性,但却能基本做到一视同仁。而道德看似感性到更加地人性,但却只能做到“非我族类者杀之”的境地。
我还是要站在法律一边的。因为,法律适用于所有人、可以约束其要约束的任何人,而道德只适用于小部分人、只能限制其自己想要限制的人。一旦感情用事,公平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约束力也就失效了,其存在的价值就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The 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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