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之前写的《拿到正式合同的第三周》,突然有很多感触,第一次和公司以这么不愉快的方式结束合作,还是可以稍微记一下。
有个点我在整个工作过程中都没有get到——领导D希望我拿18小时的合同,像试用期一样给他干30小时的活
也是后来几次跟别人描述这件事,回忆起我们关于工作时长的几次对话,我才突然get到了他的这个隐性要求
所以即便我多次跟他强调我每周只有18个小时的工作时间,甚至给他写了每周的时间安排表,他依然觉得我的工作量不够
所以后来解约的时候我要求公司支付我试用期的加班工资,他那么震惊,他的嘴脸那么难看
现在回头来看,才发现在工作时长这件事情上,我们的理解有如此之大的偏差。我在拿到正式合同初期两次问他试用期的加班问题,邮件他无视,当面问他他就说需要去问别人,全是避而不谈的状态。而日常逼问我的工作量问题,和我不愉快的一次又一次小会,都是隐晦地暗示“你应该自动延长工作时间”
所以,不会看人脸色,在这件事上是好还是不好呢?
从我个人角度,试用期之所以干30小时的活,是想展示给公司看,我30小时能做些什么,为的是拿到30小时的合同。而且我以为本地公司,必定对加班有所补偿
我忘了资本家的本质是贪婪,当你拿400块钱就可以干出2000块钱的活,又何必给你2000块钱呢,给你涨一倍多1000块,你就继续安心干活吧
所以,如果我心里想的是按合同办事,那么就应该拿多少钱干多少事,不要想着公司会记得你的工作量、或者“为谈正式合同攒资本”这种bullshit
毕竟现阶段我找工作都是为了生活,并不是为了热爱。对老外傻白甜的误解一次也就够了,日常生活里也许有傻白甜的老外,当资本家的老外可没有傻白甜,剥削是人家血液里流淌的东西
所以,谈合同的时候,温吞可要不得,事情谈清楚,省的后续有争议
不要把中国人和老外区别对待,即使文化背景不同,人性是相通的,察言观色这种职场生存必备技能还是学一学比较好
对自己不自信就努力让自己有底气,不要在职场表现的温吞,人家会觉得你弱,也不要太好说话,人家会得寸进尺。
试用期和正式合同期应该保持一致,或者差别不要太大,毕竟试用期表现亮眼,到了正式合同时期工作量骤减,人家肯定也会有落差
本来以为会像上次一样,会更多的想到自己做的不好需要改进的地方,以及在这个公司学到了哪些东西
没想到写着写着反而愤慨了起来,固然我是天真了,公司也是真的存了压榨我的心
大老板虽然一直在我面前以老好人的形象出现,但解约期间他从未出面过,看来不过是和D一起在管理上扮演一个红脸一个黑脸的套路,却未必是有多重视我
所以说,我虽然没有多喜欢这份工作和这个公司,却很不高兴没有一个happy ending或者peace ending,三四个月了,想起来还是会感觉被轻视和愚弄了
总而言之,这也是一次人生的宝贵经验
继续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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