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语文教育二十多年了,一直纠结于语文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尽管课程标准出台也有十多年了,尽管是教育部制定的,但权威不代表被认同被接受,离全面落地更是有很长的路要走。近日读《潘新和谈语文教育》,就很有感触。
潘教授可以说是独树一帜了,他否定了叶圣陶、张志公等老一辈语文教育家的部分观点,对于语文课程进行了与众不同的阐释:
关于语文课程的性质,他这样说“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以言语表现服务人生,彰显人、人类存在价值的课程。”把“培育言语生命意识”作为语文课程的核心。 他提出“表现—存在本位”教学,是借助所有的手段,包括读、写、听、说以及各种语文活动与教学方法,使相关的志、知、情、意、能(或上文提及的五大素养),“转化”为学生的志、知、情、意、能,是在“转化”要求下的“理解”,在“理解”基础上超越性地“转化”。决不为读而读,不停留于对文本、知识等的“理解”“吸收”上,或读写结合的写作技能训练上。 他评课的基本标准,是看是否将教学目标定位在“表现”上,教学重点放在“转化”上,“转化”什么,如何“转化”,“转化”方法得当与否,“转化”效果怎样……
而课程标准是这样表述的: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这样的话,就在语文课程的性质上二者就出现了分歧。作为一名草根语文教师,无论教了多少年,现实是教什么怎么教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理想是课程标准,现在读了潘教授的高论,我不自觉地想:我的语文教育的方向在哪里?
潘教授的谈语文教育,归结到一点就是“语文教育应以提高学生言语表现、写作素养为归宿”,再简单一点、通俗一点,就阅读教学要为学生写而教。这一点和我国“辛苦遭逢起一经”的真正的传统语文教育一脉相承。我认为有一定的道理。可是也有质疑之声。以“正道语文”为旗帜的川师大的李华平教授就用“阅读教学不是写作教学的附庸”为题撰文质疑潘教授的观点。
那么,我语文教育的方向在哪里呢?我曾经提出“舒心语文”的教育思想,现在看来就是想在理想和现实之间走出一条自己的路,现在我当然应该吸收潘教授观点中有益的成分,坚持走一条不损害学生学业成绩,尽量贯彻课程标准,把学生的言语表现作为重要教学内容的语文教育之路。
潘教授在质疑中前行,无疑是我坚守自己语文追求的精神动力;潘教授对叶老等前辈的选择性否定,无疑是我坚持自己特色的勇气之源。
感谢《潘新和谈语文教育》这本书,感谢这个假期,我没有机会成为逆行者,但我会成为不懈的前行者,“向着梦中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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