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杨幂诈捐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
2015年10月21日杨幂在成都路演中,亲口许诺要为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捐赠100个盲杖,50台盲文打印机。
可时隔两年,捐款一个没落实。
这种欺骗大众的举动,让杨幂染上了污点,作为名人不引导大众做慈善,而是为了宣传自己哄骗粉丝还有观众。
鲁迅曾说过,干损人利己的事还可以理解,损人又不利己的事千万干不得。
杨幂这种做法明显属于损人不利己的举动,她丢尽了自己的面子,又害的盲人学校什么都没得到。
国际著名东方学大师季羡林认为干损人不利己的人就是坏人。
那么杨幂该当算作坏人,那如果杨幂算是坏人,生活中坏人就更多了,细细追究几乎所有人或多或少都做过损人不利己的事。
我们对坏人和好人的定义非常模糊,总认为违法的就是坏人,但其实不然。
昧着良心赚钱的医生,他救了病人,同时又大捞了一比,这是好人还是坏人。
刘墉知名的华人作家曾经到内地办事,他是第一次到那个城市,下了飞机打了计程车,路上和司机谈的很欢快。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表上是180元。
司机却一挥手,大方的说:
“给100就好了”
“那怎么成?”刘墉坚持递过去200元
又说:“不用找了!”就跳下车。
等他办完事,刘墉又叫车回机场。机场到了,计程表上的数字是120元,他真是哭笑不得,发现和前一位司机虽然谈得投机,但在谈的时候,他发现刘墉是外来客,也就大绕远路。加上刘墉给他的小费,足足多要了他80元。
但是下车的时候司机由于谈的投机,心里过意不去给刘墉降了价。
司机做了昧着良心的事,但是却又有挽回的举动,他算是坏人还是好人?
坏人和好人,到底该怎么定义?
李世民杀兄逼父,却开大唐盛世,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我们都是不好也不坏的人。
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遗产全部捐出,但是表面上其实没这么简单。
比尔盖茨他没有现金钱。他有的是微软市值大约500多亿美元的股票
如果他把这些财产转给他的女儿,或者作为遗产转给他女儿,按照美国法律,需要上税50%。要以转移产权生效当日的收盘价核算税额,当日纳税。
如果他把股票转给他女儿。他就必须拿出约250亿现金。然而比尔盖茨并没有这么多现金。
他没有但是可以可以卖股票。可一旦卖股票,微软的股票就会一分不值,作为最大股东,抛售股票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而且他卖股票,要经过董事会同意。就算同意了,也不是马上能兑现的。必须按照董事会的规则,锁定这些股票。每年解禁一部分。想一下子都卖了,是不可能的。
比尔盖茨必竟聪明。他把股票转增给一个以他命名的基金。
这有什么好处呢?美国国税局制定了一条只能由富翁才可能做到,而普通收入者永远无法触及的条款,501(3)条款,规定了慈善基金的免税规定。
根据此条款的优惠,大多数美国富翁建立了各种各样的慈善机构,即获得了社会声誉又免去了税赋。
所以他创立了基金,然后基金交给后人管理,既免了重税,又给后人留了退路。
这就是比尔盖茨捐款的目的。说这么多他算是做了利人又利几的事,算的上好人吗?
我觉得能做到利人利己便是好人的举动,不管他最终目的是什么,至少他打成目的的手段光明磊落。
每个人都是“人”,都有着人性的贪婪、自私与温情。
我们不可能甩开为人该有的性格,所谓好人只不过是披了曾光鲜的外表。要抛弃自私是不可能的,就像比尔盖茨一样,不管怎么做最后还不是要保全自己财产和后代。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做个好人,不要做坏人,却没人告诉我们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
但其实仔细想想没必要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天平上,约束自己。
做好人是最难的事,做坏人确简单,只要我们不做坏人那么就是好人。
简宝玉写作群打卡第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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