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11月21日,如皋法院第92期假日广场法庭如约在安定广场拉开帷幕。
本次开庭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周某诉称,被告某村委会于2020年3月15日进行全村环境整治,雇请原告参与整治,致原告受伤,为此花费医疗费12076.2元,双方发生纠纷。因分歧较大,庭审后调解未果,本案将择日宣判。
提供劳务者在劳务中应规范操作,受伤后及时报警、及时救助、固定证据。各位用工主体应根据自身需要谨慎选择务工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对重体力作业、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者建议投保意外险、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对年龄较大者或行动缓慢体弱者,应安排安全作业,不得从事危险作业。
庭审结束后,白蒲法庭孙国成法官围绕《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案例为群众送上一场生动的法律宣讲,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文:邱观玉 责任编辑:张王晶)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