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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问题何其多

征信问题何其多

作者: 卓青老师法律咨询 | 来源:发表于2022-05-10 21:42 被阅读0次

          前天一朋友接我去吃饭,顺道咨询我一个法律问题。

          他说妹妹2015年给人表哥担保,到她没去签字,2018年八月份后被拉进征信黑名单,后去农商行交涉无果……,问题在于,其中一个担保人的儿子今年考大学,还是浙大的保送生,害怕耽误儿子的前程。

        之后,这俩担保人一直用电话和我联系,今天上午,她们按照约定来律所找我。经过谈话,知道贷款人是他俩的亲戚,之前她们也为他提供过担保,按期还款。他手里有她俩的身份证复印件,后来,这个人又通过关系在弄商行贷款20万,一共四个担保人,其他两个担保 为实际担保人,这两人仅有贷款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不曾在农商行有过贷款或者担保。据我们依法查阅的法院判决书,我的两名委托人均不在被诉讼之列,但是,她们被列为失信人员,也就是大家常说的黑名单之中。经常询问,委托人均没有签字担保或者签字贷款。按照规定,当委托人均和我们律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和委托书,并签订了无签字保证书。同时,有当场为诉状签名。诉讼请求有两个:要求农商行给付人身侵害违约金20000元,其次,是给付因此产生的律师费7000元。因为是一般代理,所谓的网上立案都有律师代理处理。宣告到时候参加庭审就可以。 这种案件其实挺多的,一方面,担保人根本不懂法,盲目为人担保,结果自己只能替贷款人还贷,后期再向贷款人追偿。另一方面,担保人成为征信失信人员。第三种情况,担保人根本和贷款人不认识。第四种情况,贷款人和担保人彼此不认识,款其实是信贷员自己贷的款。近一年来,第二种和第四种情况的案件不断显现。有些人来律所咨询律师,经过诉讼,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多半是银行赔偿告终。大部门的案件一直在黑名单中,当事人根本不知道怎么操作。

          所以,请大家要妥善保护自己的身份证。第二,非必要不要给别人担保,即使担保,一定要看好担保条款,不要糊里糊涂成为债务人和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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