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马尔克斯自传《活着,为了讲述》,一头扎进去,每天都在这本书里惊叹信息量之大,也许是自己的生活太贫乏了。但是转念一想,不仅是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文化环境,也是因为我们出生在和平年代吧。
马尔克斯小时候就酷爱读书,把身边可以看到的书都拿来读,外公送他的辞典他一直带在身边,直到在战乱中丢了。
马尔克斯热爱文学,生活放荡不羁,一度沉沦,又背负着爸爸妈妈的期望重新走进学校。他曾与一个有妇之夫交好,她是个小学老师,马尔克斯为了她学业一塌糊涂。情人和她说这样做不值得,然后教他读书,给他bucket、告诉他学习的秘籍是上课认真听讲,专心做笔记,其他时间爱干嘛干嘛。马尔克斯按照这个学习方法度过多次学习危机,终身受用。
在读大学时,他已经开始发表短篇小说,并被当时非常犀利的文学批评家赞赏,他自己并不满意,觉得是仿写之作,受之有愧,但只能不断读书学习,继续创作。
发表了三篇短篇之后,他的名气越来越大,俨然一颗的文学新星诞生了。别人以为他很有钱,其实发表的短篇虽然赞誉很高,却没有稿酬,他在报社兼职但薪资很低,一个月的工资只够生活一周。他入不敷出,欠房东房租,连自己都养不活。
但他还是经常在路上被相识的朋友拦住,找他借钱,觉得他现在是个作家了,肯定有钱,都不相信他。他无可奈何。
高中毕业后,他依了家里读法律系,父母很高兴。让弟弟去看他并买了一台打字机,让他可以自由写作。他弟弟来的当天晚上,打字机没开封,两个人就拿去当铺当了,拿了钱和一群朋友开paty喝酒玩乐。他们想过段时间存钱再把打字机赎回来就好了,每次存够钱想起赎回来,又舍不得,只好一拖再拖。
他们只要每个月付一点利息给当铺,打字机就可以一直在那里不被别人买走。没想到波哥大发生叛乱,整个城市陷入混乱,人人自求难保,他也离开波哥大。在父母亲那里,那台为他而买的打字机就是在战乱中丢失了,并不知道他未曾摸过。
……
还有很多很多。马尔克斯个性太鲜明了。这本自传里面有很多信息,而且处处是百年孤独的影子。他文笔简练,能把非常复杂的事表述的清晰,又十分准确。
这是一本非常值得读的书,继续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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