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与规则

作者: 王秀美心理咨询师 | 来源:发表于2018-09-24 22:42 被阅读86次

    作业:复习并牢记残余规则!

    残余规则?第一次听说,这是啥gao?翻看李老师的简书,看了一遍,特意多看了两眼,今天又忘了,又去读,似乎还是不太明白。先把残余规则解释搬来,继续复习——

    社会标准有两个,符合两者之一便满足了确定精神障碍的社会标准。

    1.非建设性的精神痛苦。精神痛苦是主观体验的,也是心理学的。构成精神障碍的痛苦没有任何社会价值,病人长期陷在精神痛苦之中无所作为,甚至因此而导致各种人际纠纷。精神痛苦是人生的应有之义,也许谁都不是完全免疫的。“化悲痛为力量”的人是健康的。思想家的精神痛苦成了一种创造的动力,使他们对人生有深刻的理解,达到了凡夫俗子所不可及的境界。基于社会标准,这种精神痛苦不能视为病态。如果没有丧失症状自知力,也没有阻碍求治的社会环境,精神痛苦的病人是主动求助的。求治遂成为临床医生判定精神痛苦之为病态的一个最简易的标准。

    2.社会功能受损或有缺陷。大体说来,社会功能可以分解为四个方面:(1)自理生活的能力;(2)人际交往与沟通的能力;(3)工作、学习和操持家务的能力;(4)遵守社会规则的能力。任何一种能力显著受损或有缺陷都可以视为满足了精神障碍的社会标准,但临床上常见的情况是两种以上的能力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害或缺陷。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就一般常人而言,风俗、道德、行政和法律这四种社会规则总是特别重要,但对于识别精神障碍它们的重要性有时反而不及残余规则(residual rules)。残余规则是不好概括和归类的规则,同时又是大家都不明说但却公认为不言而喻的。我们和人家谈话时注视对方的眼睛或嘴脸而不注视人家的耳朵,走路时用整个脚板而不只是用脚尖或脚后跟着地,以及诸如此类便是残余规则的例子。违反残余规则的行为使我们感到古怪,但除了这种感受之外似乎说不出更多的道理。然而,这却是辨认精神障碍的一种十分灵敏的线索。例如,有一位病人每夜改变他卧床时身体的方向,且一旦选定便整夜不变,有时他头朝西脚朝东,有时却头朝北脚朝西睡成90度的曲尺形,使他的妻子十分迷惑而难堪。

    我突然想到。我就有些行为不好归类,且比较怪异,比如睡觉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在床上横着睡,或者把脚搭在墙上睡。这样睡,会觉得身体比较舒服。再不济也得斜躺着,背倚着被子或者其它东西。听人家谈话的时候,我既不看着人家眼睛也不看人家脸,而是歪着头,好生支着耳朵听。我觉得似乎自己的听力有限,如果不把一只耳朵歪向别人,似乎会漏掉许多信息。

    行为不好归类,又比较怪异,在如今这个社会,这样的现象似乎越来越多。就拿头发来说,染成红的,绿的,白的,紫的,真像大染坊一样,五颜六色,反倒黑头发成了比较另类的颜色。发型也是各式各样,出其不意,尤其是年轻男士,在头上剃个字母,剃个数字,剃个地图都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了,在街上见到的扎小辫的男生也越来越多,有的都比女生的长多了。烫发也越来越普遍,而且各种花式,大卷,小卷,什么编织烫,离子烫,陶瓷烫等等,花样繁多,名目各异,价格离奇。

    无规矩不成方圆

    说到头发,突然想起一个故事。在我上高一的时候,有一个邻班的女生,高挑个儿,白皮肤,大眼睛,一头乌黑的长发,冬天来了的时候烫了刘海。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学校正准备举行元旦文艺联欢会,那个女生被学校撵回了家。当时她好像是那个班的文艺委员,我有一个初中同学她们是一个班的,关系也不错。就因为学校要开联欢会,班里要出节目,所以她们好多女生轮流去叫她回来上学,可是自始至终,她没有回来。

    那个时候,初中,高中明令禁止女生烫发,男生留长发。女生烫刘海也不行,男生的头发后边不能超过脖子,前边不能盖住耳朵以及额头。真是超级严格的,所以在那次事件之后,所有烫刘海的女生都乖乖的又把刘海给弄直了。

    在现在看来很普通的烫发行为,在30年前是非常严重的作风问题,属怪异行为,大家奇怪吗?

    勒温把行为作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他提出的行为公式是B=f(PE),在这个公式里,B代表行为,f是指函数关系(也可以称为一项定律),P是指具体的一个人,E是指全部的对心理场的解释环境。用文字来解释这个公式的话,就是说行为是随着人与环境这两个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即不同的人对同一的环境条件会产生不同的行为,同一个人对不同的环境条件会产生不同的行为,甚至同一个人,如果情境条件发生了改变,对同一个环境也会产生不同的行为。

    勒温公式

    同样都是高一的女生,有的就烫刘海,有的不烫。环境一样,人不一样,行为不一样。

    一个人可能高一的时候特别爱美,不顾一切烫了刘海,即使学校严令禁止,后果可能严重到背退学。但是到了30岁,40岁,还会不会烫呢?不见得还烫,即使现在的社会环境,烫发已经成了普遍现象。一个人,年龄变了,环境变了,行为也不一样了。

    同样是一个爱美的高一的女生,看着别人烫刘海,她也去烫了,因为十六七岁的她也爱美。可是看到同学因为烫刘海被撵回了家,便乖乖的把刘海给弄直了。一个人,同一个环境,行为也会改变。

    行为到底是不是规范,要看具体的环境,情境。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花似乎还是那朵花,时间老去,人在改变行为也在改变。

    老师说,按照排列组合,人分四种。有的人有“真才”无“实学”,比如能靠自己的文才(写得好)或说得好(口才)去忽悠,说不定也一时间兴风作浪;有的人坐得了几十年冷板凳,含辛茹苦、兢兢业业,真有“实学”却无“真才”,只能一生都默默无声;第三种既有“真才”又有“实学”,就像歌德,最终在人类历史上留下美名;第四种……

    我觉得人还可以这样分,一种是时间变了,人还在原地不愿意变,也就是活在过去,活在过去属于抑郁。还一种是时间还在这里,人却已经跑到了未来,有的人提前跑到时间前边,是因为对未来的担心,恐惧,这属于焦虑。还有一种人是活在幻想中,把自己包装的和现实不符,可能是自卑,也可能是自大。当然还有一种人,会愿意活在现在,有一是一,有二是二,只做当下该做的事。无论一个人有没有真才,有没有实学,能够活在当下,就是真实的人。能够勇敢的面对当下,挑战当下就是勇敢的人。当然,一个人若是既能有真才又能有实学,又能活在当下,那是最好不过的了,那也是最成功的人!

    行为与规则

    老王正在向一个既有真才,又有实学的人看齐,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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