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余华写的活着很好看,前几天把它看完了,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它并不华丽,而且还带着点儿散漫,作者余华以一个游荡四方的听众形象,出现在这本书里,直到他遇见了那个在田间耕耘的老人和与那老人一样老的老黄牛时,他停下了脚步,也许是老人的故事吸引了他,也许是他走的有些累了停下来歇息一下。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感觉很奇怪“难道老人是个克星吗?只有老黄牛能跟着他?”因为他身边的人实在都死的太惨了,而且最后死的就剩下他自己了,哦,还有那头老黄牛,但是他却一直都很幸运,他的很幸运的出生在一个地主家里,从小衣食无忧,还娶了个漂亮老婆,就算他总是做一些出格的事,别人也都拿他当爷哄着,也就是这哄着哄着他也就不再是爷了,从地主变成了普通的农民,也再没有做出格事的资本了,确切的说应该是他“懂事了”他脱掉了绫罗绸缎,穿上了粗布衣裳,拿起锄具上田里干活去了,不久,他娘病了,但他在去城里找郎中时,遇到了军队,便被强制的参了军,而且参加的还是那种只扛枪不打仗的军队,因为他们被包围了,在敌人的炮火中一个个站士都死去了,但他还是幸运的存活了下来,不幸的是等他回到家中,他的母亲已经驾鹤西游了,这时迎来了文化大革命,在我理解也就是“斗地主时代”可他已经幸运的不是地主了,所以他又再一次幸运的存活了。
老人有两个苦命的孩子,一个女儿叫凤霞,一个儿子叫有庆,有庆便是那个死的最惨,也活的最可怜的那个,在他还是个小学生时就死了,就是因为县长的老婆难产,需要人捐血,很不幸在众多学生当中只有有庆一人血型匹配,那些医生只顾救县长夫人和她的孩子,不顾死活的抽有庆的血,最后有庆是被他们抽血抽死的,死的时候脸色煞白,当然了血都抽的一点不剩了,还能有血色吗!
凤霞因为小时候发烧,变成了一个聋哑人,到了适婚年龄还没有嫁出去,到最后也是嫁了个心眼好的人,但他是个偏头,嫁给他后生活还算是幸福吧,但总有不幸来临的那一天,在她怀孕生产的时候,因为难产死在了医院里,只留下偏头和他们那个可怜的孩子,但这世间总是祸不单行,就在凤霞死的几年后偏头也因一场意外被什么东西给连拍带夹的给夹死了,死的时候头竟然神奇般的变得直挺了,他死后最可怜的就数那个孩子了,每天吃饭都成问题,最后竟然是吃豆子给撑死的,只能说可能这一家人集合了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吧,但这样这一家人有些悲惨了,我想作者的本意是想要通过这个故事来反应那时候社会的残酷吧。
不得不说我被那个可怕的时代,和这个过于凄惨的故事给震撼住了,但我还是感到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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