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月亮与六便士》是网上的书单推荐,我只匆匆扫过,将其放入手机备忘录,便再没理睬了。等到在书店买书的时候,我再次看到,将它买下。
我初读时的心情十分闲散,并未将其真真视作“名著”来读。思特里克兰德(男主人公)的出走,投身绘画以及他的性格转变,都给我突兀和不合情理的感觉。而待我深入故事至结束,回想来,是我以太过世俗常人的眼光去看待他的奇遇了,我愿将他的人生陡转看作一场奇遇。
与其说思特里克兰德抛弃了他的事业,家庭,切断了与社会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为了投身艺术,对于一个丝毫未展现出艺术天赋的人来说,已经很荒谬了(甚至抛弃家庭,在社会固有的眼光来看,不那么高尚了),那为何不是,对美,对艺术的向往本就深藏于他内心——也深藏于大多数甚至每个人的内心——那事业,家庭,社会关系,才是牵绊束缚他的因素,他丢弃,不过是挣脱,暴力地扫开障碍罢了。
看完书到写这篇读后感(将就充作读后感吧),中间隔了近一年,书中的人物并不多,我大略还记得。其中我最不喜的,应该说我喜欢这个角色存在于这个故事中,但不喜她本身,便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尽管她的确是很可怜,但在我看来,更是可悲。我讨厌她,不是因为她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投身艺术的热情,甚至露出鄙夷的神色,而是她庸碌得太普遍太广泛了,我重新粗粗地翻看了书,故事开头的思特里克兰德夫人是个和善朴素,热爱艺术(是否真的热爱我也不晓得)的人,善于操持家务,擅长交际,调节气氛,这样一个女性,在那个时代,许多时代,都很普遍,挑不出什么毛病来,若真要有一些缺点,可能是精致得有些世俗了吧。但我以为,在这本书里,思特里克兰德夫人虽不是主角,但她的性格展现之丰富,较思特里克兰德过之无不及。
“我看不透她要自己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呢,还是因为怕别人议论是非;我还怀疑使她肠断心伤的失恋之痛是否也搀杂着虚荣心受到损害的悲伤(这对我年轻的心灵是一件龌龊的事);这种怀疑也使我很惶惑。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这是“我”(故事见证的视角)在文初发表的“恶意揣测”(应该也是作者对于人性矛盾的探讨吧),以及随着故事推进,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虽然出现次数不多,但她的性格或是说内心世界渐渐剥开,展现得更透彻。她囿于世俗之见,简单可笑地以为丈夫的离去是因为女人,她通过传播矫饰的悲惨遭遇,开了打字所谋生,养活了自己,养活了家庭,却又坚持认为作为一个正派女人“依靠别人养活自己才是规矩的行为”,她自我而狭隘,又极度在意别人议论是非,她紧跟潮流,丝毫不愿落后于她所谓的“阶级”,又如此善变,由从前鄙夷思特里克兰德缺乏艺术细胞,在思特里克兰德逝世且收到追捧后,盲目欣赏,以“天才的未亡人”自居,沾沾自喜。
这些缺点,都不违背伦常,违背道德,集于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身上,令我如此讨厌,是因为,这些缺点太普遍了,太容易找到原型了,普遍到生活中,周围人,都可能会有,自己身上也有,却难以摆脱,或者不敢于摆脱,乐意泡在这混沌的水中同化蒙蔽自欺。我讨厌她,因为她太真实,让人看到自己。
思特里克兰德,我并不喜欢他,他尖刻,怪诞,满身都是刺,眼中全无规矩,也无束缚,若是与这样一个人相识,必定是很难相处。但是,我依旧崇拜他,赞美他,他身上有着对艺术,对美好无限的热情,且纯粹,不带一丝功利,他不用也不屑在意他人的喜恶,完完全全都是自己内心蓬勃的生气,他的勇气,他的疯狂,他异于常人高于常人,让人感动,让我觉得自己内心无法释放的洒脱的自我仍有存在的可能和意义,在某个世界角落,正在被实现。
毛姆深入探讨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以及艺术与社会、艺术与生活之间的矛盾和相互作用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
上一段是书封的飘口上写着的。就我自己读的感想,便是许许多多的抉择和矛盾,常规和特立的矛盾,孤岛和群体的矛盾,太多太多,而偏偏这种尖锐的争斗对立以及无法评判对错的选择最让我着迷。
看罢这本书,只能说它会给我更多的思考和方向,但如此宏大的命题,复杂的选择,这本书是不会告诉我答案的,我不愿暴露内心那一点点堕落,安于庸碌,又不愿意放惊喜并存的未知之途。之所以取月亮,因为它纵素白高洁,也清冷得让人不敢伸手触碰,之所以取六便士,因为它纵廉价卑微,但俯拾即是毫不费力,这是我对题目小小的理解。
最后,依旧是文中的一段话。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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