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天是黑的。
桌上摆着的盆栽,几只细小的飞虫在上面盘旋着,风扇在响动着。
我看着窗户里的自己,微微有些驼背,那是常常伏桌写东西的后果。
今天的开心,像嚼碎一颗爆炸糖,弥漫在口腔中的香气一般,经久不散。我从未像今天这般受到同学如此的热情对待,也从未向今天这般如此感谢我的同学。
感谢大脸,用红线标注认为我文章不妥之处,然后截图发给我;感谢楚麟,向自己的朋友请求评价我的文章;感谢雷锋,将我的文章推荐给自己的好友;感谢所有赞赏我,感谢所有拍我肩膀的同学。
也感谢在我说出:
"作为一个写东西的人,我的受众是读者。作为一个当局者,无论我自我修改多少遍,也定有致命硬伤。"后你们给出的所有建议。
我们都将成为彼此的回忆,感谢你们给了我一个热情的,美好的回忆。
写作很难,你们三五分钟看完的一篇文章,于我而言,是三四天的构思草稿润色雕琢排版笔成。所以我总是很在乎读者的评论。
你们说我的文章写的很不错,说我很擅长写作。其实不然,如果你们也愿意花费时间去把一篇文章从头到尾修改五遍,这样水平的文章,其实很容易。正如我所言,我并没有什么天赋,一篇文章的写完,完全是靠硬撑。
我也并不厉害,只是比你们多看了几本书,多写了几个字而已。
说我的阅读史,那就要追溯到小学,那时家里卖报纸,老爸总会为我留一份,因为他知道我会看。后来大了一些,爱一个人跑去市中心的图书馆,不是因为那里有免费的空调和喝一口就爽到歪歪的冰水,而是因为那里有曹文轩,有沈石溪,有雷欧幻像,有书。而我最初阅读的原因,不是因为有多喜欢,只是因为家里实在没有其他可供消遣的东西。如此看来,穷,有的时候未免不是一种优势。
上初中后,老师说人人都得有一个爱好,为此,我试过了滑板,溜冰,跳舞,画画,但后来才明白,我最爱好的,是写作。因为只有在写作中,我才能清楚的感觉时间的飞逝。就像让一个爱上网的人熬夜通宵,他会感到快乐,让我熬夜写作,我也会感到快乐。这解释不出为什么,就像是自然而然的,已经融入体内的一种天性。
说实在话,我很不愿别人说我努力。因为我很忏愧,我并不努力——我从不记数学公式,所以数学常常只能是六十分;我从不背文综知识点,所以文综从未超过二百分。
我只是在做着,在做着自己喜欢的,并想一直做下去的事。
回想这些年,我写小说,写散文,写诗歌,写影评,写心情,写日记,都其实是在我以后想要从事的事业做着必要的准备。
新闻传媒,以自己的一支笔,书写着一些不公,撑起反歧视的大旗,发出反抗的声音。
昨天是一年一度的"我爱你"节,没有人向我表白,但有一个人,我得去表白——
马上就要高考了,希望,不论你将来什么处境,都能够提笔不忘初心,笔成对它负责。
一点改变胜过一成不变。
如果你点开这篇文章,我希望你也能为你想做的事——开始做着。
世上没有什么天才,一切只是厚积薄发。
我很喜欢这句话:
没事,就算不被阳光祝福,
也要在黑暗中保持心中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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