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一次如此认真地读严歌苓的书,这本书花了一周的时间阅读,说实话,读这本书把自己读到内伤,读到失眠……
《扶桑》,讲述了十九世纪北美洲移民浪潮中,爬上金海岸后,这群中国女人的悲惨命运。中华民族的隐忍,中国古代女性的“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在扶桑的身上淋漓尽致地体现。这个被拐卖的中国女子,天生憨拙,有种迟疑敦厚的肥大的美。被卖到异国做娼妓,被凌辱,生死悬于一线,难得她那种毫不激烈的心,让她能用这种对世界的钝感存活下去。用宽宏以及一种母爱式的感情包容一切罪恶、丑恶、疼痛。不动声色的温厚让她成为一代名妓,她不会被爱囚禁住,她的内心是自由的。她向大地一样宽容、接纳所有的苦难,接受苦难,迎接苦难,用最平和的心活出最精彩的自己。也许这是她在这样乱世如麻的环境中,无能改变的苦难中,唯一能为自己做的。
对于爱情,她活得比谁都清醒,她爱克里斯,藏在发髻中的纽扣足以说明她的爱,可是她又那么决绝剪断自己的黑发,奔赴法场,与即将奔赴刑场的大勇结婚。没有人能真正读懂她的内心,我觉得严歌苓也没有。就像杜拉斯的《广岛之恋》里法国女人爱上日本男人,明明相爱,却坚决离开,因为她知道之后离开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最好的爱,受过太多太多的伤害,已经不敢再爱,已经没有爱的勇气。有人说嫁一个自己不太爱的人是最自己最好的保护,你说呢?在最对的时间里遇上最对的人,需要上天多大的恩赐呢。
小说的结尾是你到门口时回头,他却给了你一个后脑勺。可你刚掉过脸,他又转头来看你。他看见的是,是你年迈的、蹒跚的背影。在这一转一回中,是两个人的一生一世。让读者唏嘘、感慨,内心太多思虑纷繁复杂的交织在一起,不知道如何去抽丝剥茧,如何去谈感受。此刻,我想到狄更斯在《双城记》里的一句话: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我赞同前一句,生逢其时,这是人生何等幸运的事。刘瑜作家说:有时候会想想,我要是不幸生在了200年前,就得裏小脚,生一堆孩子早上五点起床喂猪给一家老小15口倒马桶……在历史长河中我有幸生在了当代,能上学还可以工作,我真是太幸运了!”
愿那些乱世如麻中的“扶桑"们,来世拥有锦绣年华,拥有一个爱人,被尊重、被当做一个”人“来对待!
读书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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