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媒体疯狂地抢热点发声音的今天,任何一个受人关注的问题都已经几乎被覆盖了观点的所有角度,而当我在思考可以切入的方向时,却发现除了可以批判自我外,已经没有了“枪口对外”的空间与可能。既然如此,那还是实事求是地,把我这几天的零碎想法,做一个回顾和总结吧,而我觉得,这可能不是个终结,而仅仅是一个开始。
一
在周一的早上,我的一位朋友转发了咪蒙的文章,也就是大家热议的那篇《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
其实,咪蒙的文章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还是一如既往的语言暴力,还是没有改变的“人渣”满天飞。
不同的是,这一次她站在了受害者一方,她为被杀害的江歌发声,她呼吁大家为江歌的母亲签名要求判决凶手陈世峰。只不过,杀人的凶手没什么可谴责的爆点,她将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到了案件的另一个人:刘鑫的身上。
所以有文章感叹,咪蒙的成功,就在于把一个叫做“江歌被害案”的案件,转为了叫“刘鑫江歌案”,在一个刑事伤害案的基础上,还加上了沉重的道德批判和道义谴责。但不可否认的是,咪蒙的文章的确让人看了之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转发,而转发的大军中,也包括了渺小的我。
当然我还加上了几句评论,大意是这是第一次心甘情愿地转发咪蒙的文章,但是对于像刘鑫这样的人,我只能用那句流行的话来评论了——“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梁启超曾说他的文字可以挠到国人心灵的痒处,而咪蒙的文字则是直接砸到国人道德的泥坑里,溅起一片片道德优越感和争先恐后的表态批判。惭愧的是,即使如我反复提醒同学们要理性冷静的观察这些热点事件,要相信“七天之内的反转规律”而不要忙于表态,而我自己却不假思索地掉进了这样一个庸俗不堪的坑里。
所以有同学在评论里善意地提醒我:“咪蒙不愧是传统媒体出身,很准确地抓住了公众舆论趣味的G点”时,我忽然觉得,在这个尚有许多细节不清的事件里过早地盲从表态,实则和那个别人去革命时就“同去同去”的阿Q一样,本质上我也是被一种莫名的戻气不由自主地推着往前走,可这个戻气的根源在哪里,我其实是懒得去想的。
在整个“刘歌遇害案”中,许多的细节是不清晰的:刘鑫与凶手陈世峰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在凶案发生哪一天他们到底出了什么样的事情,陈世峰到底是出于心理上的报复还是另有隐情而对刘鑫穷追不舍,在江歌被害的时候为什么刘鑫没有打开大门(到底是门被反锁还是有意没打开,这个去复原现场其实是很容易解决的问题)……
更令人感到疑惑甚至不安的是,参与协助江歌妈妈的徐静波先生在《我看了江歌被害案的案卷》中有这么一段话:
“因为江歌妈妈不懂日语,日本警方和检察院的所有调查案卷的复印件,都送到了我的办公室,我把厚达一尺的案卷看了几遍,包括凶手陈世峰的供词、刘鑫的证词、警方保留的刘鑫报警时现场录音和刘鑫与江歌最后对话,刘鑫与陈世峰、刘鑫与江歌微信联络的记录。因为涉及守秘义务,我目前还无法透露细节内容,但是,在整个案件,尤其是江歌被害过程中,刘鑫是负有很大责任的。假如,陈世峰的供词是靠谱的话,江歌妈妈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刘鑫!所以,有时候,道义的责任,比司法的责任更重大!很期待,刘鑫能够到庭作证。”
这个真相,不是比单纯去追究刘鑫的道义责任更重要吗?
严惩凶手,可能比继续对刘鑫穷追猛打更能抚慰勇敢活着的江歌母亲。
有一句话说,最高的法律是良心。但我后来在想,那这样的一个良心的评判标准,是谁来定,又是谁来执行呢?
我们只能做自己良心的审判者。在面对着某些重要的关节点,我们可能成为江歌,我们可能成为刘鑫,我们也可能成为咪蒙。
从批判刘鑫到转向批判自我,这是这三天我自己的最大收获。人性往往是脆弱和不可靠的,所以我们才珍惜和赞扬它的美好,而痛斥和鄙夷它的丑陋。只是当我们将指责的食指对准他人时,不要忘了另外的四个手指,其实是对着自己的。刘鑫是一面镜子,既照出了她的人性,恐怕也照出了我们自己的人性。
二
我曾经和同学们说,今天任何一个热点问题,大概都只能维持七天的热度:七天过后,要么剧情反转从而给我们提供一个新的批判话题,要么销声匿迹从此可能不再被人关注和提起。
而在这几天铺天盖地地讨论“江歌遇害案”及对刘鑫的各种批判后,我们会期待事情走向哪一个结局?
江歌母亲希望通过收集签名的方式,影响日本庭审的感情走向,最终可以判决陈世峰死刑。尽管从惯例来看,这个机会不大,但毕竟去努力去做,也是给在天堂的江歌一个公平,一个正义。
而在昨天,中国的司法机关也明确表示,我国的司法部门对江歌遇害案的嫌犯有追诉权。
我也看到,大量的留日学生、华侨通过请愿收集签名的方式,力图让日本法院听到民间的声音,从而在审判中能把这个因素纳入考虑的范围,对嫌犯判决死刑。虽然这个努力的难度很大。
但与其同时,我们这些与这个事件没有太多关系的人,或者庸俗地说是一群“吃瓜群众”,接下来会做些什么事情?而追过了热点后的自媒体公号,还会继续对这个问题进行关注和评论吗?
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悲观的。
所以我也在想一个问题,当自媒体的门槛低到人人都能开,人人都可以用貌似严正言辞的语句和各种意味深长的配图再加上几个调侃戏谑的表情包时,我们对这些社会的热点问题的关注程度恐怕仅仅停留不到24小时,就要被另一篇推文所覆盖,从而寻找下一个有可能10万+的爆点。
鲁迅先生在《药》里这样写道那个令人惊悚的“人血馒头”:
“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而买到了“人血馒头”的老栓:
“老栓也似乎听得有人问他,但他并不答应;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太阳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直到他家中。”
当我在看到这些公众号题目的时候,不禁又想起这个“人血馒头”的场景。不同的是,这些公众号的写手们如同饥饿的狩猎者,不择手段地对热点进行肆无忌惮的片面剖析:
「江歌,你替刘鑫死去的100天里,她买了新包包染了新头发」
「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
「损友比坏人更可怕!」
「懦弱之恶。」
「正义没有赢,人性没赢,咪蒙赢了。」
「谁吃了人血馄饨?失焦的网络正义与隐身的杀人者。」
「在被煽动者挑拨之前,愤怒本身有错吗?」
……
更为可怕的是,在一天过后,他们可以在另一篇推文里心安理得地为某些产品代言打call,10万+的加持让他们与资本达成诸种合作的共赢:资本需要人数,公号需要收入,一拍即合的背后,是一个个被用后即弃的热点文字。
这样的自媒体环境,能扮演社会良心和道德准则的准绳和监督吗?如果说传统媒体尚有主管部门的制衡监督而保持一种克制,那即使是言过其实也不过是承担被删帖代价的公众号,谁来监督?
我觉得,对于“江歌遇害案”的批判经历,可以让我们想得更多的。
三
《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适郑,与弟子相失,孔子独立东郭门。郑人或谓子贡曰:‘东门有人,其颊似尧,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腰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实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末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
李零先生说:“任何怀抱理想,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人,都是丧家狗。”
在“江歌遇害案”被重新翻起而成为新一轮自媒体关注热点时,我却想起了李零先生在读《论语》时说的这句话。
站在当事人之外去指手画脚永远是最轻松的事情。收获了阅读量的咪蒙也许又可以自如地吃上她的小龙虾,但对于这个事件及背后的人性和制度冲突的反思,她永远都是看似粗暴实则轻轻带过了。
她很聪明,知道如何安全地挑逗大众最薄弱的道德神经。
也正因为如此,我后来删掉了朋友圈里对咪蒙文章的推荐。
我很惭愧,在这个问题的思考上,我没有做到自己常和学生说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我很轻易地被语言暴力绑架了。
在这个世界里,自我的反省永远比批判他人来得艰难,直面自己内心的薄弱永远比嘲讽他人的过失来得艰难。
我觉得,在这个事件后,我们都需要反省,人性是什么,克制人性的恶与冲动,需要我们怎样去做。
胡适先生晚年说,他觉得容忍比自由来得更为重要。
我希望的是,我们不要忘记江歌在这个悲剧里的勇气和美德,也不要忘记刘鑫在这个案件中的逃避和自私,同样的,也不要忘记咪蒙在事件里的投机和炒作。
只有一个人人都自觉反思自我的社会,才可能划清彼此的权利界限,和尊重他人的不可侵犯。
愿我们每个人终将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诗意地栖居。
愿逝者安息,生者勇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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