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然过去一月余——构思这篇文章,是在八月。
最近的日子,失去了表达的欲望;生活,却没有那般无聊。
该发生的,已经发生;没有不该发生的。
我能感受到写作的乐趣,在这萧索秋夜。
喜爱一个作家,看完已发表甚至淘到未发表的作品。此时,网上的文章为提升阅读量,标榜作家“笔名”;你会皱着眉头:哪里不对?
这是“文字风格”的作用。
我偏好几种风格——朴素,极简,小清新,大白话:
朴素与极简难以区分。朴素过了头,就成了极简;这还不至于令人生厌。要是披着朴素的外衣,不伦不类,就有别扭的感觉。
由此可见,朴素风格极难把控。
有一个妙招:在行文时酌量加入乡间俚语——至少这话(乡间俚语)实在朴素。
极简就容易许多,除去赘词,留下必要的修辞即可。
极简很难归类成风格。古代,极简的“文言文”是被逼无奈;纸贵成为历史,就发展出明清小说,大段的文字经常只刻画单个人物一次极其细微的动作。
极简风格的文章,的确养眼。
养眼是其次。
“极简风格”有个缺点,经常需要裁剪繁复的描写,以达极简之目的。
缺点同时是优势——有些事,省去大段描写,却更为生动。
何为小清新:
在文章中顺势插入俏皮话;甚至有意跑题。模仿小孩的思维以及说话方式。
读完小清新风格的文章,对作者的幻想——讲话时撑腰,愠怒时跺脚,伏案时思绪轻松跟随楼下小吃店的香气飘散至情人乌黑的发梢。
而我极不愿破灭他人的“幻想”,因我与所有粗鄙青年毫无二至。
虽是幻想。
大白话是种风格吗?
我认为,就是图个省事。
不然,凡尘俗世哪个没有风格?
大白话省事,却难驾驭,它犹如脱缰野马——到头来可能啥事儿没讲,空耗笔力。
畅快了自己,郁闷了他人。
写私事时,我就用大白话;先定一个点,再扩散开来。
回归文章开头:“风格”有助于读者辨识作者。
提取隐藏的问题:
我该确定一种文字风格吗?(是否太着急了?)
于我而言,答案十分肯定。只要有心,当然可以驾驭“如此多”种风格。
历史上并不缺乏此种作家。
风格,需要长年累月自我培养;偏爱一种风格,自然会循着这个方向去。
有一事值得思量。如同编剧;所谓作家,在构思一个完美故事后,并不在乎“文字风格”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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