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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地方,从来不在地图上。” ——读《史蒂夫·乔布斯传》之

“真正的地方,从来不在地图上。” ——读《史蒂夫·乔布斯传》之

作者: 秋蚂蚱 | 来源:发表于2016-10-30 00:19 被阅读189次

    “我遭遇的是自己从未遇到过的另一种形式的权威,而且我不喜欢它。他们几乎都要征服我了。差点儿他们就把我身上所有的好奇心都赶走了。”乔布斯回忆少年时跨入学校时说:“有一次,我们在老师瑟曼夫人的椅子下面点燃了炸药。她吓得都抽搐了。”然而,就是这么一个顽劣的孩子,他的养父却以平静而有力的态度向学校阐明,这是一个特殊的孩子,并希望学校也能这么对待他。“听着,这不是他的错,”乔布斯回忆当时父亲是这么对老师说的,“如果你提不起他的兴趣,那是你的错。”靠收购旧车修理后再卖出去的父亲儿时曾饱受自己酒鬼父亲皮带抽打的皮肉之苦,他知道家庭暴力对一个孩子的伤害,所以乔布斯连一巴掌都没有挨过。生活在这样一个养父母家庭是幸运的。然而他的这种幸运只是开始。在他步入四年级时,另一个老师伊莫金·希尔成了“我生命中的圣人之一。”乔布斯回忆道。“如果没有她的话,我一定会坐牢的。”

    家教与师教塑造了乔布斯的童年,在美国这个宗教氛围甚为浓厚的国度,乔布斯自然无法置身事外。那么,宗教给乔布斯带来什么呢?13岁那年,乔布斯看到家里订阅的《生活》杂志封面刊登的一张令他震惊的照片。照片上是比亚拉法一对饥饿的儿童。乔布斯把杂志带到教堂,质问牧师:“如果我举起我的手指头,上帝在我举之前就知道我要举哪一根吗?”

    牧师回答:“是的,上帝无所不知。”

    乔布斯于是拿出杂志,指着封面上的照片问道:“那么,上帝知道这些吗?他知道这些孩子身上会发生什么事情吗?”

    “史蒂夫,我知道你不明白,但是,是的,上帝知道这一切。”

    我不知道原版里接下来是否有传记作者艾萨克森的交待,反正中文版接下来就这样了:“乔布斯宣布,他再也不想崇拜这样一位上帝,他再也没有去过教堂。”

    即便早已过了53岁的我,面对人世间的灾难与不公,也会时常问苍天:上帝在干嘛?拿我们当亚伯拉罕、约伯了吗?我不会鹦鹉学舌地说:“上帝死了!”因为我们从未见过他,没有生,何来死?“你未见过,不意味着祂不存在”之类的反诘我听得多了,往往导致辩论进入死循环。我从来就拒绝和信仰者谈论宗教,上帝站在信祂的那边。我们在苦难之海里挣扎求生,眼见着溺亡、被嗜血者生吞。上帝从未出手劈开苦海,我们身边甚至从未有过摩西。我曾试图从圣经中、从神学家那里得到解释。四部福音书、加尔文、克尔凯郭尔、列夫·舍斯托夫甚至朋霍费尔······我始终找不到上帝,更无法相信神迹。这是我的冥顽。这种虚无导致恐惧,恐惧的存在培育着荒谬。“正因为不可能,所以才确信。”一个信仰者这样说。我更愿意被齐奥朗“打击”:“会不会终有一天,我将言必称上帝?世人没有名号,就连圣徒也不例外。惟独上帝拥有名号。但是关于祂,除了祂就是一切绝望的源头,我们还知道什么呢?万物的绝望在何处终结,上帝的绝望就从何处开始。”(《眼泪与圣徒》)

    离开基督的乔布斯在年轻时代找到了佛教禅宗。他在里德学院也是早期苹果雇员的最好朋友丹尼尔·科特基说:“乔布斯是个十足的禅宗信徒。禅宗对他的影响非常深。这一点你可以从他极简主义的美学观点和执着的个性上看出来。”佛教对直觉的强调深深地影响甚至操控着他。“我开始意识到,基于直觉的理解和意识,比抽象思维和逻辑分析更为重要。”艾萨克森引用乔布斯这段话后议论道:“然而,他的激情让他很难实现真正的涅槃;内在的平静、内心的平和或者说为人的圆润这些禅修者的特质,并未在他身上有所显现。”这是对的,性格决定命运;被泯灭的性格也许有“运”,但绝不会有“命”。幸亏佛教禅宗对乔布斯的只是“影响”而不是“俘获”,这世上从来不缺道骨仙风,而苹果只有一个。

    乔布斯离世后,苹果勉强靠着乔布斯的“保鲜”撑着,正在起皱的“皮”,正在让苹果变得不堪,再不堪······

    我在《之一》中提到,乔布斯是一个既擅长人文又能驾驭科学的人。在他高中时,除了听很多音乐、阅读科技之外,他大量阅读莎士比亚、柏拉图等人的作品。“他最爱的还包括《白鲸》和迪兰·托马斯的诗作。我问他为什么喜欢李尔王和阿哈船长,这两个是文学作品中最固执、最执着的角色,但他没有回答我,我也没有再提。”也许艾萨克森知道乔布斯为什么喜欢《李尔王》:“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莎士比亚《李尔王》)我想,在乔布斯的眼里,这世界够愚蠢,所以他是有使命感的——他年轻时就和人说他不会长寿,所以他要拼命。是乔布斯让世界变得聪明起来。当有人质疑他的前卫而不考虑市场时(其实这种指责只是看到了他轻视大众的一面,事实上乔布斯非常注重市场,不然他不会降尊请“卖糖水”的百事可乐高管约翰·斯卡利来苹果任CEO。当苹果机还是金苹果价时,乔布斯就敏感地预测它最终是会让大众像买水果一样消费他的PC的,这是他请斯卡利的目的,可惜的是他请到的不但是“傻瓜”,而且是踢他出局的“凶手”,这成了他一辈子的恨,我断言他只要一想到斯卡利,他就会认为自己就是老李尔),他这样回道:福特如果问人们你们需要什么样的代步工具时,人们就会回答要快马,最快的马。人们知道要四轮汽车吗?不!因为没人知道那玩意。

    70年代初,在里德学院就读的乔布斯,很快就厌倦那些“提不起兴趣”的大学必修课。他更喜欢舞蹈课,在那里他既可享受艺术,还可享受“异性”。然而,对一个工薪阶层的家庭来说,里德学院的学费被他“泡妞”而挥霍,实在是太过分了。乔布斯开始有负罪感。他决定退学。他的理由是,父母的钱花在根本不值这么多钱的教育上。而这个“不值”的教育机构,却令人惊讶地对乔布斯“以德报怨”。校方允许他旁听他想听的课程,并且可以继续和同学居住在宿舍。“他有一颗渴求知识的心,这很让人感兴趣,”教导主任杰克·达德曼说,“他拒绝不动脑筋地接受事实,任何事情他都要亲自检验。”一个里德学院的边缘人物,放荡不羁,大多数时间光着脚走路,下雪天穿着凉鞋,拿汽水瓶换零钱,周日去寺院蹭免费素食,需要钱时去心理学系的实验室做维修······而这一切里德学院都接受了。这座全美最贵的大学单就包容乔布斯这一点就值,乔布斯高中毕业后拒绝去上价格更匹配父母收入的州立大学和可能会提供奖学金也离家更近的斯坦福大学,而执意选择父母根本不能承受高昂学费的里德学院,现在看来也是冥冥之中一种天意。

    一个没有情怀只有利益的社会对天才的扼杀总是在不知不觉、无影无踪中。现在在反思为什么民国后中国没有大师,我认为这种反思是一种故作深沉,或者干脆就是明知故问——大师、天才是需要相应的土壤、气候的。在一个权力把所有人都当成工具的国家,人人都是他人眼中的工具,“他人便是地狱。”——萨特的洞见在满街满屏满会场的每一条条幅标语的背面沁出。

    在里德学院晃悠的乔布斯看到校园里的大多数海报都画得很漂亮,这使得他对一门书法课产生了兴趣。“我学到了衬线字体和无衬线字体,怎样在不同的字母组合调整其间距,以及怎样作出完美的版面设计。这其中蕴含的美、历史意味和艺术精妙之处是科学无法捕捉的,这让我陶醉。”“如果我大学的时候从没有上过这门课,麦金塔计算机里绝不会有那么多种字形以及间距安排合理的字体。既然是Windows抄袭了Mac,那么很有可能所有个人电脑上也不会有这些。”

    准确地说,当乔布斯回忆起这段经历时并不是在“大学的时候”,而是一个被允许赖在大学的“社会闲杂人员”。这一点很重要,如果没有校方的爱才和宽容,那就无法证明:“乔布斯总是有意识地将自己置身于艺术与科技的交汇处。在他所有的产品中,科技必定与完美的设计、外观、手感、精致、人性化甚至浪漫结合在一起。他是追求友好图形用户界面的先锋。在这一方面,那门书法课程是意义非凡的。”(艾萨克森语)

    “我那么耀眼的唯一原因就是,其他人都太糟糕了。”“我从禅中学到的真理就是,如果你愿意跋山涉水去见一个导师的话,往往你的身旁就会出现一位。”乔布斯这样说,因为他的前辈赫尔曼·麦尔维尔在《白鲸》里曾说过:

    “真正的地方,从来不在地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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