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看过《史蒂夫·乔布斯传》,然而,要真正了解苹果和乔布斯,仅听乔布斯自吹自擂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增加阅读的维度,多视角的去观察苹果和乔布斯,希望从中找到其成功的根源。而市场上充诉着众多书籍,多数从科技、市场、人生成长的角度去看待苹果和乔布斯。
这本《叛逆精神》则有点另类,本书抓住苹果所代表的叛逆精神,从嬉皮士、从反主流运动的人文角度诠释苹果所取得的成就。在过去的认识里,我们往往觉得中国的科技企业之所以落后是技不如人,然而《叛逆精神》却告诉我们苹果的“非同凡想”包含着对艺术的追求、对宗教的独特理解及对叛逆的包容。
先来讲讲这本书讲啥吧。两个嬉皮士玩高科技----组装电脑(那可是1976年,电脑只在机房里高大上着 )。玩嗨了书都不读了,在车库里成立了个公司装机玩。这两个猛男,一个叫斯蒂夫·沃兹尼亚克,而别一个叫史蒂夫·乔布斯,而这家公司叫苹果!组装的这台计算机叫APPLE I,几年后它的升级版APPLE II 卖疯了全球。
很多人觉得苹果成功,是因为技术牛逼。而本书的作者卢克·多梅尔却想告诉大家,牛逼的技术背后是苹果一帮子天才身上的叛逆精神。此人经常为《连线》杂志、《卫报》、《快公司》(美国最有影响力的商业杂志之一)、《赫芬顿邮报》等刊物撰写科技类文章。
他的写作题材十分广泛,也非常关注大众文化及商业趋势,除本书外,还著有《算法时代》《人工智能》等。作者的履历决定了这本书必定精彩。从技术、人物传记角度来讲苹果的书太多。看都看腻了。试着从人文,从五六十年级的反叛精神来看苹果是个有意思的角度。或许这才是真正造就苹果伟大成就的原因。
这本书的结构也非常有意思。苹果公司是条大河,而天才们的个人成长之路就像小溪。书中常常从某个天才的成长之路写起,最终汇入苹果这条大河,并在大河中如鱼得水,成就一生的事业。
作为在计算机领域从业多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常常迷惑苹果取得的成就。其实我们的技术实力并不比美国的差。比如开发一个教育平台,美国科技公司能实现的功能我们也能实现。对于写代码,甚至我们的效率和语句的规范性都比美国佬高,况且我们的员工更能吃苦。很多国际知名企业都在找中国的软件公司代工写代码就极好的证明了我们的开发实力。然而为什么相同质量的软件产品在中国卖不起钱,转一圈到国外价格就变成国内的N倍?
我是带着极大的疑惑阅读这本书的(为什么苹果能取得如此的成功?),《叛逆精神》给我带来的思维碰撞非常之大。所以下文我想用问答的形式来分享我对书中阐述观点的理解和感悟。以便把这种思维碰撞再次呈现给读者。
苹果为什么是“苹果”?
这是苹果的商标,这个标志现在我们已经熟悉并认同。然而在1976年,一家计算机公司用这样图标作为公司的商标是欠妥的。那时的计算机是高科技、神秘的巨无霸。传统的理解科技公司都应该像IBM那样沉着、大气。然而苹果的标志而代表着欲望、知识、希望与无序。如果说一家公司的成立需要有一个厉害的对手作为目标,那么苹果的成立仅从商标上看他就已经把全世界当作自己的对手。同时,这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似乎是为了纪念阿兰·图灵,早些时日他因为同性恋身体食用浸过氰化物溶液的苹果自杀而死。
技术重要还是技术思维重要?
解决一个问题的方法或步骤我们可以称之为一项技术。而如何利用这项技术创造出最大价值的思考则是技术思维。在计算机领域,从来不缺少先进技术。如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施乐公司的PARC实验室就有了图形用户界面、面向对象编程及以太网技术。现在我们知道这几项技术改变了整个世界,而在当年,施乐认为这些技术没太大价值卖给了乔布斯。当年,拥有最牛的技术的施乐,并不认为他们的技术有多大的价值。
技术思维从何而来?
如何在现有的技术中发现对未来有价值的东西?乔布斯有时像未卜先知的巫师,总是能从一些未成型的尖端技术里发现有用的东西。很多人把具备这种能力的人称之为天才。而我更愿意相信这种能力来源于生活,来源于技术环境。
六、七十年代的美国文化对成长中的科技工作者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硅谷周围大量的高科技企业和一流的大学(如斯坦福大学)是其强大底蕴。一名科技爱好者可以从工程师的父亲或是邻居那里得到支持尝试着组装一台计算机。围绕着硅谷无数个科技俱乐部(如书中提到的家酿俱乐部)为科技人员提供了交流的平台和展现自我的机会。
然而,这种环境还不足以产生天才的技术人员。计算机领域的天才常常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对现有的某种固有模式产生质疑,并想办法去证明自己想法的正确性。如果社会不让人做疯狂的事,天才从何而来?而六、七十年代反越战的争论、嬉皮士的疯狂、鲍勃·迪伦、嗑迷幻药的流行,给天才创造了肥沃的土壤。而乔布斯正是这两者结合的大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天才。
如何找到可制造性与人性之间巧妙的平衡?
工业制造中的美学有其严格的规律,人类对美的追求是无止境。然而一种颜色或一条非常规的曲线在产品上的变化,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如何找到可制造性与人性之间巧妙的平衡需要即懂艺术美学又熟悉工业创造的复合型人才。
而对于苹果和乔布斯,寻找这样的平衡永远以艺术为主,但神奇的是乔布斯总能找到最佳平衡点,在你能接受的最高的价格点上给你最具艺术美感的产品,而且让你感觉物超所值。
是力排众议,坚持己见还是屈服于众生,走向平庸?
每个人内心都有着自己的乌托邦,然而来自市场、资金甚至是你身边伙伴的压力常常让你喘不过气,最终心平气和的接受、妥协。一个由众人推动的创造,倘若背后没有一个唯一的见解,最后的结果就只能是成为刻意迎合大众口味的平庸产物。
之所以佩服乔布斯,除了他的才华,更重要的是他对自己所执理念的坚持,且这种坚持不是无的放矢,最终这种坚持能够说服众人,并创造出惊世的作品,从APPLE II、麦金塔到IPHONE 4 无不是如此。
处在人工智能迅猛发展的时代,新技术与新发现层出不穷,我们国家对于人工智能的研究非常的重视,但目前更多的是单点的技术突破,如何将有价值有用的技术完善并整合在一些颠覆性的产品上?这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最重要的启示。而这种产品的出现不光需要技术的突破,更需要越凡的技术思维,什么东西是我们所必需的,什么东西是符合人性的。我们需要像思考人生的意义一样思考技术发展的意义。
作者:一个一个艾球球 一枚爱写字的IT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