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可以说是自高中以来最大的爱好了。从高中时代起,就尝试着用文字写些心事,算是紧张生活的一种倾诉,一种放松。渐渐地,作文水平提高了,语文老师是颇赞赏的,也鼓励我参加市里的作文比赛。拿到名次时我都懵逼了——只是简单的写,根本没想到已经超过同龄人那么多。于是,心中有了更大的热情,促使我在这条路上走的更远。
后来,大学为我打开象牙塔的大门,我就有机会接触到更加广阔的世界。那一段时间,我沉浸在图书馆,一坐就是一下午。暖暖的阳光透过窗棂,投在我身上,手指抚摩着粗糙的书页,惬意!以书会友,我结识很多志同道合的人,其中有些成为了我的读者,催生了我许多作品。现在看来,有些青涩,有些稚拙的这些作品,确实使我感到充实,感到满足。这些作品之于我的青春岁月,就像商人掘得人生的第一桶金。区别在于我所获的,乃是精神上莫大的满足。
这就够了。
不为出名,不为金钱。只是纯粹的喜欢,没有杂质的喜欢。我想,人生能有一次这样不带功利的正能量的喜欢,迟暮之年,喝一杯香茗,听一段音乐,回忆往事不致四顾茫然,怅惘有失就OK了。
然而工作以后,虽保持阅读的习惯,但字却写的少了。
工作压力大,加班,职称,房贷,家庭,孩子……这些东西早就扰乱了思绪,于是就有了自我安慰的借口:今天上班到晚上9点,歇歇吧,别思考了,思考是朝九晚五的人享有的,我们朝五晚九的人还是别做梦了。
于是,搁浅了,搁的理直气壮,搁的名正言顺。
我开始放纵,开始懒散,开始庸俗。我变得和路边摊为一根葱的价钱争执不休的悍妇一般,为琐事羁绊。不再修理边幅,说话不经大脑,张嘴就来,粗言秽语比比皆是。直到有一天对镜自视——这也应该是机缘巧合——我忽然发现,自己真的好丑!不止是外表,更是灵魂。我直直审视镜中之人,他懒惰,他邋遢,他庸碌。他除了借口,除了一无所成的瞎忙,他什么都没有!
这太可怕了!
我努力甩甩头,忽然就明白了:上帝创造我们,赋予我们最宝贵的东西,不是物性的那些东西(只在物质上徘徊,最终就沦为物一样肤浅),而是人性的。而懂得克制人性的弱点,才能走向成功!
最大的弱点:懒惰。
说真的,懒惰不好克服,要不怎么说是成功最大的敌人呢。但必须走出那一步,经历一段痛苦的时间。不迈过自己的那个坎,只能混迹人群面目全非了。
我开始读一些经典,充电,开始注意个人卫生,开始写字(我觉得写字是上帝给人的最好的礼物,可以摒弃外界的杂念,进行思想的碰撞)。这些都有实效,一段时间后,周围的人都觉得自己不一样了。其实我们时间并没有增多,只是合理分配,再加上勤奋,时间就没有荒废。最初的目标不要太大,太大的目标给人以挫败感。不妨从一开始:读一小时书,锻炼一小时身体,写一篇日记,赞美别人一次。
这些,每天都可以完成。
也许这些“一”都不多,效果也不明显(急功近利的人请自觉绕道),日积月累绝对有改变啊!就像《千与千寻》中所说:“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走的方向正确,不管多么崎岖不平,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
所以,要想成功,先从改变自己开始!你会发现,原来自己竟可以这么优秀!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