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有巨细无遗漏,
人品才学见一斑。
无耻无知无所谓,
听之犹使泪涟涟。
【注】
无意间看到关于傅雷夫妇遗书的文章,心生感慨。
《傅雷遗书》
委托数事如下:一、代付九月份房租55.29元(附现款)。二、武康大楼(淮海路底)606室沈仲章托代修奥米茄自动男手表一只,请交还。三、故老母余剩遗款,由人秀处理。四、旧挂表(钢)一只,旧小女表一只,赠保姆周菊娣。五、六百元存单一纸给周菊娣,作过渡时期生活费。她是劳动人民,一生孤苦,我们不愿她无故受累。六、姑母傅仪寄存我们家存单一纸六百元,请交还。七、姑母傅仪寄存之联义山庄墓地收据一纸,此次经过红卫兵搜查后遍觅不得,很抱歉。八、姑母傅仪寄存我们家之饰物,与我们自有的同时被红卫兵取去没收,只能以存单三纸(共370元)又小额储蓄三张,作为赔偿。九、三姐朱纯寄存我们家之饰物,亦被一并充公,请代道歉。她寄存衣箱贰只(三楼)暂时被封,瓷器木箱壹只,将来待公家启封后由你代领。尚有家具数件,问周菊娣便知。十、旧自用奥米茄自动男手表一只,又旧男手表一只,本拟给敏儿与儿媳,但恐妨碍他们的政治立场,故请人秀自由处理。十一、现钞53.30元,作为我们火葬费。十二、楼上宋家借用之家具,由陈叔陶按单收回。十三、自有家具,由你处理。图书字画听候公家决定。使你为我们受累,实在不安,但也别无他人可托,谅之谅之!傅雷 梅馥一九六六年九月二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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