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益侵害事实的分类
一,危险犯和实害犯
第一,实害犯。立法者规定,某个犯罪的成立需要具备实害结果,这种犯罪称为实害犯,也叫结果犯。
第二,具体危险犯。立法者规定,某个犯罪的成立只需要具备具体危险,这种犯罪称为具体危险犯。刑法条文规定要求产生“足于严重危害…”的危险的,该罪便是具体危险。
第三,抽象危险犯。立法者规定,某个犯罪的成立只需要抽象危险,这种犯罪称为抽象危险犯。立法者认为,实施了该行为就会产生抽象危险,这种危险不需要法官具体判断。
二,行为犯和结果犯
1.行为犯。这是指不把实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例如,生产、销售假药罪,伪证罪等。
2.结果犯。这是指把实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例如,丢失枪支不报罪,滥用职权罪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