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式家长眼中,每个孩子都是带着原罪出生的。
诸如,“我花了那多钱供你吃、供你穿,你连xx家的xxx都比不上。”“你吃这顿饭,花了老子半天辛苦钱。”
每个有良善内心且有道德感的人都会因这些话而感到负罪和羞耻。
父母以为自己是在让孩子学会感恩,实际上只是在种下沉重的种子。
这颗种子会成长为巨石,压在孩子的心里,给他们带来因物质贫乏而产生的自卑感,和不知如何去偿还的亏欠感。
在这种情景下,父母天生就比孩子更高一等,是孩子的主人。本质上是传统儒家的人上人思想,父为子纲。
这种纲常伦理意味着成为人上人才代表着成功,是一种功利价值观。
在这种框架之下,幸福感只会来源于比较,而不是来源于满足自己的需求,实现自己的梦想。
即使达成了自己的目标,得到了快乐,也终会因在与他人的竞争中失败而失去快乐,认为自己是不成功的,是不幸福的。
如果自己竞争失败了,那就让下一代代替自己竞争,先让他们接受亏欠思想,再让他们接受功利思想,最后彻底成为自己的复制品。
“有的人用一生去治愈童年,有的人用童年来治愈一生。”
真正能陪一个人走更远的,决非必须去偿还的亏欠,而是来自内心的富足,来源于家庭之爱的富足。
幸福不是通过转移生活的辛酸到每个家庭成员身上,而是相互陪伴共同走过苦难之路,孩子们会记得像光一样指引他们前行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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