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舔狗自嘲或戏谑别人是舔狗。大概就是在奚落爱情当中卑微轻贱的一方。
如何当一个合格的舔狗?因为单相思造成的地位不对等,舔狗甘愿付出,降低身位甚至自尊去讨好另一个人。
网上有支持舔狗派和反对舔狗派。
反对派认为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持理性的人文主义——都共和国啦,怎么还把自己看得低人一等呢?要不要尊严了?舔狗必死!
而支持的,则是诉诸感性,认为如果不是因为真的喜欢,谁又会当舔狗?所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又怎么会是自尊能控制得了的。
如何当一个合格的舔狗?要不要当舔狗,这问题放到奇葩说,搞不好真的能吵一集。
我站哪边呢,我其实偏向支持。
首先舔这事本身是真情,真情向来都是可爱的。
人们觉得《红楼梦》里的薛蟠很糟糕,是个呆头呆脑、粗野蛮横、满身恶习又没文化的富家少爷,人们都叫他“呆霸王”呢!
可好死不死,他喜欢过林黛玉,一见林黛玉就“酥软在地”。
薛蟠这种人怎么能可以追超凡脱俗的林黛玉呢?暗恋也不许!他们两个完全不应该挂钩,画风都不一样!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你说薛蟠要是强抢林黛玉,或者当面撒泼,那么他该死,这也似乎是他做得出的事,但曹雪芹厉害的地方就在于,他没有让薛蟠这么做。
如何当一个合格的舔狗?薛蟠有一回出远门做生意,给黛玉带了些礼物:“虎丘山购买一批自行人、酒令儿、水银灌的打筋斗小孩、沙子灯、泥人儿。”
玩具?有钱人家哪稀罕什么玩具呢?
但这些玩具,都是从林黛玉家乡带回来的,是她客居异乡最思念的乡土风物,是她从小玩到大的。
薛蟠在这里,其实很体贴人心。他知道黛玉心里最牵挂什么,也知道,女神是不可以强抢的。
而最打动人的,是他送礼前,对妹妹薛宝钗说,这礼物以宝钗的名义送出去,别说是他送的。
不打扰,是他的温柔。
平日粗笨的人也有细腻的心事,大大咧咧的薛蟠,这次舔得有礼有节,富有含蓄美。深谙人的复杂性,曹雪芹是个人精。
这么一想,薛蟠这人再烦,但对林黛玉这事,他是可爱而且深情的,你要我劝他别舔了,醒醒吧!你个傻子也配喜欢林黛玉?
讲真,到了他面前,这种话,我说不出来。看着他叮嘱薛宝钗,别说礼物是他送的,你还真讨厌不起这个人甚至有点心痛。
舔狗又有什么错呢?
(油腻男孩薛蟠就不配拥有爱情吗?)
其次,理想状态和实际情况,从来都是矛盾的。打个比方,你每天都说自己要十点半睡觉,可实际上有几天做到了呢?你每次都要说自己应该独立冷酷,但遇到真正喜欢的人,你还是会乖乖靠过去吧?
如何当一个合格的舔狗?(一个早字,多少血泪呢?)
人之常情,既然逃避不了,那还不如顺其自然。你说舔狗只是一小部分失败者或者说落魄者的自嘲,怎么会是人之常情呢?其实啊,这世上,有情皆孽,跟你成功失败,是没有关系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穷小子盖茨比喜欢富家女黛西至深,但是因为阶级鸿沟无法在一起。于是盖茨比奋发努力,靠卖酒成为了超级暴发户,在黛西家对岸买了栋大别墅,天天请类似马云、赵薇的这种名流来家里开派对,为的就是把黛西吸引过来,重逢。
他每天都在凝望着对岸黛西家的绿灯,那是他的梦,至梦之梦,一切艰辛痛苦都是为了那盏绿灯。他不去主动找黛西,而是期待黛西“偶然”发现自己就是当年那个穷小子,发现自己飞黄腾达了。
用一生的自律和拼搏,乃至最后付出生命来向女神证明自己,盖茨比真的舔狗楷模。
如何当一个合格的舔狗?(凤凰男盖茨比和黛西)
再到《天龙八部》里,段誉——出身皇室贵胄,又白面俊俏,比盖茨比那种暴发户不知高到哪里去,也照样天天跟着王语嫣屁股后边叫“神仙姐姐”,那种忽悲忽喜,惊女神为天人的心情,就是舔狗日常啊!
可王语嫣呢,爱表兄慕容复爱得不得了,如你所料,慕容复却不爱她。
如何当一个合格的舔狗?(连段誉也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女神,慕容复却从没说过她美呢?)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你舔的人也正在舔着别人。
于是说到舔狗,你好像总觉得是在说那些平庸、自暴自弃、郁郁不得志、被人们称为“屌丝”的青年。其实不然,这世上痴男怨女,哪个不是舔狗?
富如盖茨比,帅如段誉,美如王语嫣,又如何呢?
你说,我铁骨铮铮,从不当舔狗。
我说,凡有动情处,皆有舔痕。
有人不明舔,他悄悄咪咪暗舔。
升国旗做课间操时偷偷在队伍的人群缝隙里瞄一眼,算不算舔呢?
本来课上睡得好好的,听到那个名字马上精神了,算不算舔呢?
被分到一个讨论小组,高兴得快飞起来了,算不算舔呢?
这种事,从来就是你先动情,你就输了。只要人类的情感模式不变,舔就是永恒的。
如何当一个合格的舔狗?那么如何当一个合格的舔狗呢?我觉得怎么做不用教,如果真的喜欢,你的发挥会超过你的想象。
我说说舔界的两个禁忌。
首先,不要认为有舔必有得。
真正的爱情,都是靠吸引的。这大概是真理。
舔狗要么是认为自己没吸引力,只好用舔来释放青春期多余的荷尔蒙。
要么就还真的认为舔能成事。在男性的思维中,事物是线性可量化的。就好像打游戏,存够500金币就能换取装备。吸引就无法量化,因为真人不会像游戏人物头上会显示“好感度+1”的标识。但舔似乎可以形成可视化的流程,比如从对喜欢的人像同学这么好,到像朋友这么好,一直慢慢加码,到像恋人这么好,最后当然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恋人啦!
你别笑,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
人们说薛蟠是“花柳之门外汉,风月之假斯文”,但就给林黛玉送礼这事,我倒觉得他做得优雅高级——看到美好的人物,倾心向好甚至不求留下名字,薛蟠才是真的通透啊。
舔狗,从来都不应为了得到什么,我们舔狗享受的,是舔本身。
其次,既然舔了就无怨无悔,不要反悔曾经的舔。
反悔这事显得虚伪。总是在自责“我以前也太傻了吧,居然当舔狗?”会显得分裂。
不承认过去的自己就无法成为现在的自己,只能活在时间的虚空和夹缝之中永世不得超生。
另外,反悔最可怕的就是会成为思维惯性,会成为执念。它会让人觉得万事皆为舔,让人因为以前的幼稚而否定和束缚自己,让人有时候持有不必要的自尊心和设防心。
换言之,怨悔太过而走向另一个极端,会让人失去爱别人的能力。谈过恋爱都知道,服软是件多么重要的事。
如何当一个合格的舔狗?说了半天,当我们在说舔狗时,我们其实在说什么呢?
佛家说人生的七种痛苦,是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我们说舔狗时,我们其实是在说求不得之苦。
你问我,既然都明知不得了,为什么还要求呢?
因为有些苦,你现在不吃,你早晚会吃。一次小小的不得,让你知道无常,让你从奥特曼和水兵月的童年幻梦中清醒过来,知道有些事是自己力有不逮的,
求这件事本身,是人类的匮乏,是人类的弱点,却也是人类最后的浪漫了。如果没有匮乏和失意,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什么都不求的,那叫神仙,神仙是没有乐趣的。
人生,太过圆满反而残缺,有些残缺反而能构成圆满。
因为那些不得,组成了少年少女们在夏日盛大又隐秘的心事,构成了微微起伏、不被人察觉又有些不甘的往昔。成为笑谈也好,成为被丢在风里的日记也罢。最后都会变成不能提、不能想却又不能忘的私人暗号,一桩倾尽所有却又颗粒无收的青春事故。
因为那些不得,烟也才真正成为了烟,酒也才真正成为了酒,月亮也才真正成为了月亮,那间教室,也才真正不仅仅只是教室。
因为那些不得,你觉得自己好像真正长大了,伴随着喉结,伴随着乳房,伴随着那些若即若离的希冀和忽喜忽悲的情愫——恭喜你,成为了不得而得的大人。
你说,我怕不得,我宁愿不求,我也不要最后不得。可是朋友啊,你我都是凡人,某个人对我们来说,是白月光,是朱砂痣,更是蚊子咬的包,你不抓,会痒。我说痒比不得难受,你信不信呢?
求而不得却更加孜孜以求,我以为,这是舔狗的英雄主义。
因为我们相信美好,我们舔的,其实不是其他人,而是那个有些怯懦但又一次次鼓起勇气、收拾破碎的心、新装上阵的自己。
在一次次试探中,我们不断让自己坚信,爱和相濡以沫,会在下次出现,我们不断安慰自己,不断为自己打气,我们生怕那个谨小慎微的孩子从此不再信任人间有爱,生怕他会刚好错过下一次——一个真正的好故事。
归根到底,我们,其实是自己的舔狗啊!
所以相信我,终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人,那个人看起来和以前的那些求而不得的人好像没什么不同。因为你被伤怕了,于是这次,你试探性地、主动地、小心翼翼地、略带自卑地对TA说:
“我觉得我是你的舔狗诶……”
但让你没想到的是,TA却紧紧抱住你:
“笨蛋,我觉得我才是你的舔狗啊!”
就这样,你们两个舔狗在一起对舔,不去祸害别人,多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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