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发现忘记一个人这么难。
两年前他不顾一切的离开,也不能说是离开,就说是有了更好的归属吧。到现在我回忆这段感情,觉得很可悲。可悲在至始至终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过,我甚至不能确定他的喜欢是真是假,所以在他选择另一个人的时候不敢理直气壮的问一句:我到底算什么。人就是这么软弱,在一个问题的答案与自己想象的差别太大的时候,就会选择逃避。
我以为只要我争取了可能结果就会不同,我知道我想见他,我甚至做好了要抛弃一切去挽留他的准备。但他只说了一句“就算你来了结果也不会变”就把我击倒在原地,随后他的头像就换成了他们的合照。我到现在还记得,他们的一样的鞋子,一样的衣服,一样的笑,那么甜蜜,那么刺眼。他的朋友圈也对我设置了权限,但是就是没有删我。当时的我还以为这是我还有机会的暗示,因为他有时还会带着刺眼的头像询问我过得怎么样,成绩如何,后面证明我的想法真的很天真。这只是一种他用来证明我们没有可能的方法,每收到一条他的信息,就每提醒我一次,他的生活已经没有我了,他的以后也将与我无关,是他与另一个人的岁月静好。
我能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逃避,终于那个刺眼的头像消失在我的消息列表。就像是,一个人闯入了你的地盘,用刀捅了你之后,默默看着你流血,对你友好的微笑,不会直接说让你滚,只要你不走,他就以每分钟一下的频率伤害你,最后还是自己主动离开。这种微笑式的伤害不会让人觉得是他的错,反而成天我被猜忌。我丢了跟他有关的所有东西,回家大哭了一场。浑浑噩噩的过了一个月,朋友说我眼神都是空洞无神的,朋友说她们也没想到他竟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其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也许是第一次遇见很喜欢的人吧,又恰好认真了一次,偏偏又没有好的结果。所以说,如果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自己真的是件很幸运的事情。
朋友都说我健忘,但是我唯独记了他那么久。三年有多长呢,大概就是一千多个日夜,三次的四季轮回,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还在努力的想要忘记一个人。我记得他身上的味道,记得他的笑,记得他说过的话,不记得他对我的喜欢了,也许没有过吧。
又是五月,我记得第一次见他就在五月,天气刚刚好,学校里的人那么多,我就唯独看到了他,棱角分明的侧脸,微微一笑,仿佛所有的阳光都倾倒在他一个人身上,温柔落了一地。而现在,我将你好好的还回去,还回那天的阳光里,人海里相见,岁月里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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