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起来的时候,抽不出那么多的时间像之前那样一天几千字地写,但又总想留下些什么,让日子过得稍带点痕迹,让健忘的自己不至于那么快遗忘这段经历。
以往都是用笔写在日记本里,这些年写完了十几本日记本,偶尔翻看过往,竟时常觉得像是个旁观者在窃取他人的记忆一般。
我的健忘让自己都害怕,我会转眼忘了前几日追的剧叫啥名字,没过多久就不记得那个朋友长什么样子,几年不见的同学也只是觉得眼熟得要紧却怎么也想不起全名和过往的关于。
所以,我常需要备忘录,记下这些琐碎,让未来的自己记住自己曾经经历的一些事情,对过往制造出点主人翁意识。
我看过往,字里行间,陌生得不像自己,一阵一阵的更换,从前爱写议论文,年长些的时候喜欢写记叙文,如今除了偶尔能码个断篇小说,基本上只有只言片语的散文写得更顺手。
反而当初更能引经据典论出个所以然来,这会懂得越多却越缺乏思考和发现的能力,像是活明白了,却又更像是个对生活一窍不通的傻子。
三分钟热度的奇思妙想一个接着一个,刚出来的想法像是获得重生的希望般努力去追努力去实现,终究抵不过健忘过后一切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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