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拍打了我的肩膀,神情紧张,苦涩地笑了笑说:“我不想谈了。”
我摘下耳机,一脸慈祥的面对着他说:“怎么突然这么说?”他刚才还为了工作手足无措,拉着我帮他解决。才过去片刻,又开始哀叹感情了。
他接着说:“昨天刚发工资,还了一些欠款。去逛商场,给她买了个包,花了我九百。卡里已经快没钱了。”
他的情绪有些激动,摊开双手,用一只手狠狠的击打着另一只手,身体抖动的厉害。可即使这样,他的声音依旧轻柔。恐怕,单靠他的声音过滤不出一丝愤怒的情绪。
“上次她的花呗欠了五千多,也是我帮她还的。我把她的欠款全部挪到了我这边,甚至恬不知耻的伸手向父母要了点钱。”
他拿起手机回复了消息,放下,又开始对着我抱怨。
“我觉得她这次是冲动消费。她冲动也不止这一次了。她每个月都要买衣服,一买就要好几百块钱。我真有点受不了了。”
我一直耐心倾听着,也不知道如何解读和辩解,但心中总有个好奇的想法,她女朋友长的怎么样?
我说:“能看下你女朋友的照片吗?”
他果断的拒绝了,“不。”
于是,我又问了他,“那你坐下来和她好好谈谈吗?”
“谈了,她每次答应的头头是道,可过几天又开始嚷嚷着要买这买那了。就买衣服这件事,她从来不听我的,其它的事她一点都没有主见,我说什么,她都认可。”
我又问了他的工资,确实够少的,“那你女朋友就不考虑下你的感受吗?不行分了算了,你以后能养得起?”
他摊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吐出粗气,沉默了起来。
对面有人听到刚才我俩的谈话,索性站起来参与了进来。一个骨瘦如柴,平时油嘴滑舌,嘴里没一句实话的中年人说:“我教你一招,赶紧结婚,结了婚之后,她就没那么大手大脚了。”另一个肥头大耳,整天被旁边的人忽悠的年轻小伙附和着刚才那位大叔的看法,拼命的点头。“我结婚之前,女朋友每个月消费我两千。结了婚之后,收敛了许多,现在有了小孩,她都好久没买过新衣服了。”
他从凳子上坐起来,听着这两位过来人的诉说和建议。不觉得眼前明亮了起来,反倒让结婚这两个字眼刺痛了他的心窝,他不确定这样的关系还要不要继续维持下去?
终于,他发怒了,声音不再轻柔:“我今晚回去就提分手,不就是吵架吗?”
我说:“你先冷静一点,好好想想,除了她爱无节制的消费之外,就没其它优点了吗?”
“有什么优点?整天回去就知道看手机,家务也不做。我下班回去自己做顿饭,就能省下十几块钱,而她,回去点个外卖就要二十几块钱。”他每天都会带午饭,菜是用熏肉炒的。
“她怎么能吃的这么心安理得,就没有一点同理心吗?”
“我觉得她脑子有病。我们俩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九五年的,我九二年的。观念实在差的太远。我父母从小长在农村,日子过的细致,要是听见我找了这么一个女孩,非跟我急不可。”好像九二年的都觉得自己和九五后的有代沟。
“对,观念很重要。不一致的时候,如果不能相互包容,很难走下去。”
“我就是包容的太多了,才给了她肆意妄为的空间。但是,这次真的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了。”
我说:“你是不是骆驼我不清楚,但那根稻草肯定是那个九百多块钱的包。”
他点了点头,怒拍了桌子。领导听见了说:“给你交待的事弄完了没有。”
他立刻克制住怒气,轻声细语的向领导汇报:“出了些问题,得找其他人帮忙看下。不过下班之前可以做完。”
我向他竖起大拇指:“牛逼,你答应的够爽快的呀!”
他叹了口气,全身心投入了工作。不过,他还会时不时的发出阵阵叹息。
下班后,他对着我说:“这份工作我真做不了,太难了。”然后取出外套,潇洒的穿上,转身离开。
他刚刚转正不久,这么快就受不了了。看来这份工作真的有毒。算上他,被逼成这样的,已经超过了十个。我就自求多福吧!
他女朋友没工作,目前是在读研究生,替导师干活,每个月能拿一千多块钱。半年前,他们俩才确立关系,之后就住进了西安全款买的房子里,复式结构,一百多平米,家里养了一只狗和一只猫,其乐融融。
他父母是陕南小县城里的公务员,家境还算可以。家里当初给男娃介绍过县城里门当户对,也是公务员的女娃。有的是从小挂着鼻涕笑着长大的,他觉得彼此之间太熟,少了些新鲜感,都被他断然拒绝了。他觉得男人一定要在年轻的时候去大城市里闯闯,哪怕磕的头破血流也无怨无悔。
我突然想起了一位朋友。
他和媳妇上学时候是在麦当劳打工相识。两个人一毕业,媳妇去了上海,他留在了西安。
他住在拥挤的城中村里,房租一个月三百,和整层的人共用一个厕所。房间里除了一张硬板床和一张老旧的桌子以外,墙角整齐地堆满了各种纸箱。发黄的墙壁被过往的租客涂抹的斑斑驳驳,沾在墙上的挂钩像一位领袖,带领着留下来的痕迹,一起鉴证着住在这里的每一位房客。房子里横跨了一根铁丝,一头勾在窗户上,另一头勾进了墙壁,上面整齐的挂满了衣服。阳光常年不能照射进来,里边暗淡无光。窗户无法打开,从里边往外看,除了能看见对面人家,还能看见蛛网尘埃爬满了外层玻璃壁。
我去过一次他的房间,里边收拾的干干净净。但总感觉房子里弥漫着一种奇怪的味道。
他媳妇从上海回来之后在这寒酸之地住过几天,之后匆匆搬离了那里。为了加快城市的脚步,那里已经拆了。虽然现在住的还是城中村,但比之前的环境能好一点。住了一段时间,两个人就结了婚。
我朋友多次提出要搬到小区住的想法,都被他媳妇拒绝了。她说,在这住的挺好的,为什么要搬?等我们有了孩子再搬也不晚。
他媳妇工资也挺高的,破万了。但他媳妇从来不乱花钱,很有节制。接触这么久了,发现她穿着都挺朴素,牛仔裤搭几件浅色的上衣,头发简单扎起来,给人的感觉很舒服。
去年,他媳妇每个月要出差两次,去一次一周时间。我偶尔会调侃朋友,常言道,女主内,男主外,你们俩现在刚好相反,新社会的魔力真是够强大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