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用脚选择在哪儿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的脑海里一直漂浮着这句话。书中的原文是这样写的:很多人会说国家培养了你们,然后你们去辛勤建设美国。但是我想说,每一个人都有用脚投票选择生活和工作地方的权利,这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第一权利。
这一段话真的震撼到我了,直接哑然,我从来没有这样思考过问题。我和高晓松说的“很多人”一样,我也曾对郎平去美国任教然后来对打中国女排的事耿耿于怀,我也曾因很多歌手明星移民国外而内心产生排斥,甚至我也对身边朋友崇尚海外代购而心生鄙夷,文明地认为这些人都不爱国,是“卖国贼”。他们怎么那么不热爱自己的土地呢?
甚至在钓鱼岛事件之后,南京街头有大量青年游行示威,或者打砸日货商店,我当时就在南京,我也蠢蠢欲动,恨不能拍手叫好,砸个稀巴烂才解恨哩。
出国看到过得不错的华侨或者过得悲惨的华侨,我都在想:你那么有钱,为什么要建设别的国家?你那么惨,为什么不回国?
我总是一副救世主的臭德性。
我的思维如此狭隘,我用着很高的道德标准要求着世人,我要求别人要用我认为对的方式爱国。可我认为对的方式,就一定是对的吗?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哪里活着舒适我就去哪里,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否则跟旧社会奴隶有什么分别,先自由活着,你才能跟我谈民族谈信仰。
我觉得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力去选择他喜欢的生活,只要我不犯法,只要不伤天害理,我不做伤害别人的事情,我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我按照我的生活方式我来选择,你就别干涉我,你来说这些没用。就拿同性恋或者双性恋来说,我喜欢谁关你什么事,你结你的婚,我谈我的恋爱,互不干扰,凭什么我就要接受你的辱骂和攻击。关于这一点,我觉得中国的婚姻法应该修改一下,婚姻不应该只允许男人和女人结合,它应该尊重每一个向往婚姻的人。
高晓松还在书中提到,怎样去判定一个王朝好不好,不是看它的统治者是属于哪个民族,而是看人民生活得如何。
这又是我原先没有想到的一个角度。我们总是会认为清王朝是满族当政,元朝是蒙古族当政,看电视剧的时候明朝上来以后,我们会长舒一口气:终于是汉人老大了!可是汉人是老大,人们难道就没有沉重的苛捐杂税?人们就一定比以往幸福?对,我们应该看它的统治者都做了些什么,而不是对着这个民族盲目崇拜。
想起被割让出去那么多年的香港,我相信英国在统治期间还是做了不少实事的,把原来一穷二白的地方变成一个素质极高的国际大都市,经济空前繁荣,人们从不会觉得自己是亡国奴,甚至很多大陆人偷渡过去,因为觉得在香港能生活得更好。所以直到现在,还有少部分人抗议,示意分裂。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倒是理解了香港人对我们的排斥。当然,我也相信我们的政府最终会消融掉这个排斥。
所以,先从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开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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