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东晋(二十一)谢安冶晋 王坦之郗超之亡

东晋(二十一)谢安冶晋 王坦之郗超之亡

作者: 南邻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22-10-11 14:56 被阅读0次

    宁康二年 374年

    春,正月,己酉,刁彝卒。二月,癸丑,以王坦之為都督徐、兗、青三州諸軍事、徐、兗二州刺史,鎮廣陵。詔謝安總中書。安好聲律,期功之慘,不廢絲竹,士大夫效之,遂以成俗。王坦之屢以書苦諫之曰:「天下之寶,當為天下惜之。」安不能從。

    宁康三年 375年

    夏,五月,丙午,藍田獻侯王坦之卒;臨終與謝安、桓沖書,惟以國家為憂,言不及私。

    桓沖以謝安素有重望,欲以揚州讓之,自求外出。桓氏族黨皆以為非計,莫不扼腕苦諫,郗超亦深止之,沖皆不聽,處之澹然。甲寅,詔以沖都督徐、豫、兗、青、揚五州諸軍事、徐州刺史,鎮京口;以安領揚州刺史,並加侍中。

    八月,癸巳,立皇後五氏,大赦。後,濛之孫也。以後父晉陵太守蘊為光祿大夫,領五兵尚書,封建昌縣侯,蘊固辭不受。

    九月,帝講《孝經》,始覽典和籍,延儒士。謝安薦東莞徐邈補中書捨人,每被顧問,多所匡益。帝或宴集,酣樂之後,好為手詔詩章以賜侍臣,或文詞率爾,所言穢雜;邈應時收斂還省刊削,皆使可觀,經帝重覽,然後出之,時議以此多邈。

    太元元年 376年

    春,正月,壬寅朔,帝加元服,皇太后下詔歸政,復稱崇德太后。甲辰,大赦,改元。丙午,帝始臨朝。以會稽內史郗愔為鎮軍大將軍、都督浙江東五郡諸軍事;徐州刺史桓沖為車騎將軍、都督豫、江二州之六郡諸軍事,自京口徙鎮姑孰。謝安欲以王蘊為方伯,故先解沖徐州。乙卯,加謝安中書監,錄尚書事。

    九月,初,哀帝減田租,畝收二升。乙巳,除度田收租之制,王公以下,口稅米三斛,蠲在役之身。

    冬,十月,移淮北民於准南。

    太元二年 377年

    春,桓豁表兗州刺史朱序為梁州刺史,鎮襄陽。

    秋,七月,丁未,以尚書僕射謝安為司徒,安讓不拜;復加侍中、都督揚、豫、徐、兗、青五州諸軍事。

    丙辰,征西大將軍、荊州刺史桓豁卒。冬,十月,辛丑,以桓沖都督江、荊、梁、益、寧、交、廣七州諸軍事,領荊州刺史;以沖子嗣為江州刺史。又以五兵尚書王蘊都督江南諸軍事,假節,領徐州刺史;征西司馬領南郡相謝玄為兗州刺史,領廣陵相,監江北諸軍事。桓沖以秦人強盛,欲移阻江南,奏自江陵徙鎮上明,使冠軍將軍劉波守江陵,咨議參軍楊亮守江夏。王蘊固讓徐州,謝安曰:「卿居后父之重,不應妄自菲薄,以虧時遇。」蘊乃受命。

    初,中書郎郗超自以其父愔位遇應在謝安之右,而安入掌機權,愔優遊散地,常憤邑形於辭色,由是與謝氏有隙。是時朝廷方以秦寇為憂,詔求文武良將可以鎮御北方者,謝安以兄子玄應詔。超聞之,歎曰:「安之明,乃能違眾舉親;玄之才,足以不負所舉。」眾咸以為不然。超曰:「吾嘗與玄共在桓公府,見其使才,雖履屐間未嘗不得其任,是以知之。」玄募驍勇之士,得彭城劉牢之等數人。以牢之為參軍,常領精銳為前鋒,戰無不捷。時號「北府兵」,敵人畏之。

    壬寅,護軍將軍、散騎常侍王彪之卒。初,謝安欲增修宮室,彪之曰:「中興之初,即東府為宮,殊為儉陋。蘇峻之亂,成帝止蘭台都坐,殆不蔽寒暑,是以更營新宮。比之漢、魏則為儉,比之初過江則為侈矣。今寇敵方強,豈可大興功役,勞擾百姓邪!」安曰:「宮室弊陋,後世謂人無能。」彪之曰:「凡任天下之重者,當保國寧家,緝熙政事,乃以修室為能邪?」安不能奪其議,故終彪之之世,無所營造。

    十二月,臨海太守郗超卒。初,超黨於桓氏,以父愔忠於王室,不令知之。及病甚,出一箱書授門生曰:「公年尊,我死之後,若以哀惋害寢食者,可呈此箱;不爾,即焚之。」既而愔果哀惋成疾,門生呈箱,皆與桓溫往反密計。愔大怒曰:「小子死已晚矣!」遂不復哭。

    ——《通鉴 晋纪二十五&二十六 烈宗武帝上之上&上之中》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东晋(二十一)谢安冶晋 王坦之郗超之亡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ecqxar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