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给大家分享一波希律法考2017年真题卷三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由于文章长度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11-20题。
11.甲与乙公司订立美容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为半年,服务费预收后逐次计扣,乙公司提供的协议格式条款中载明“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并注明该条款不得更改)。协议订立后,甲依约支付5万元服务费。在接受服务1个月并发生费用8000元后,甲感觉美容效果不明显,单方放弃服务并要求退款,乙公司不同意。甲起诉乙公司要求返还余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美容服务协议无效
B.“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条款无效
C.甲单方放弃服务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D.甲单方放弃服务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格式条款
【解析】
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中,格式条款“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免除己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但并非整个合同无效,故A项错误,B项正确。甲放弃服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并非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故C项错误,D项错误。
12.德凯公司拟为新三板上市造势,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下,短期内以业务合作为由邀请多家公司来其主要办公地点洽谈。其中,真诚公司安排授权代表往返十余次,每次都准备了详尽可操作的合作方案,德凯公司佯装感兴趣并屡次表达将签署合同的意愿,但均在最后一刻推脱拒签。期间,德凯公司还将知悉的真诚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不当泄露。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未缔结合同,则德凯公司就磋商事宜无需承担责任
B.虽未缔结合同,但德凯公司构成恶意磋商,应赔偿损失
C.未缔结合同,则商业秘密属于真诚公司自愿披露,不应禁止外泄
D.德凯公司也付出了大量的工作成本,如被对方主张赔偿,则据此可主张抵销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缔约上过失责任
【解析】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属于典型的缔约上过失情形,应当承担缔约上过失责任。A项错误,B项正确,C项错误,D项错误。
13.甲、乙两公司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研发费用,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后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将该设备出售给甲公司,价格暂定为100万元,具体条款另行商定。乙公司完成研发生产后,却将该设备以120万元卖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承揽合同
B.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附条件的买卖合同
C.乙、丙两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D.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考点】技术合同
【解析】
甲、乙之间的合同是甲公司支付5万元研发费用,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应当属于技术开发合同,并非承揽合同,亦非买卖合同。故A项错误,B项错误。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并无无效之情形,故C项错误。乙公司构成违反技术开发合同,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故D项正确。
14.某电影公司委托王某创作电影剧本,但未约定该剧本著作权的归属,并据此拍摄电影。下列哪一未经该电影公司和王某许可的行为,同时侵犯二者的著作权?
A.某音像出版社制作并出版该电影的DVD
B.某动漫公司根据该电影的情节和画面绘制一整套漫画,并在网络上传播
C.某学生将该电影中的对话用方言配音,产生滑稽效果,并将配音后的电影上传网络
D.某电视台在“电影经典对话”专题片中播放30分钟该部电影中带有经典对话的画面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著作权侵权行为
【答案】B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委托作品未约定归属,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本题中电影剧本的著作权属于王某。《著作权法》第15条规定,电影制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所有,即电影的著作权归电影公司所有。另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A项错误,只侵犯了电影公司的著作权。
B项正确。情节属于剧本,画面属于电影,合成绘制漫画并在网上传播,侵犯了二者的著作权。
C项错误,侵犯了电影的改编权。
D项错误,只侵犯了电影公司的著作权。(本题答案:B)
15.关于下列成果可否获得专利权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设计的新交通规则,能缓解道路拥堵,可获得方法发明专利权
B.乙设计的新型医用心脏起博器,能迅速使心脏重新跳动,该起博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C.丙通过转基因方法合成一种新细菌,可过滤汽油的杂质,该细菌属动物新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D.丁设计的儿童水杯,其新颖而独特的造型既富美感,又能防止杯子滑落,该水杯既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
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考点】专利权的客体
【答案】D
【解析】A项错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权的客体,新交通规则属于规则范围,不能获得发明专利权。
B项错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获得专利权,但医疗器械可以,起搏器属于医疗器械的范畴,可以获得专利权。
C项错误,《专利法》第15条规定,动物和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获得专利权,新细菌属于生产方法,可以获得专利权。
D项正确,根据《专利法》第31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并不冲突,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6.韦某开设了“韦老四”煎饼店,在当地颇有名气。经营汽车配件的个体户肖某从外地路过,吃过后赞不绝口。当发现韦某尚未注册商标时,肖某就餐饮服务注册了“韦老四”商标。关于上述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韦某在外地开设新店时,可以使用“韦老四”标识
B.如肖某注册“韦老四”商标后立即起诉韦某侵权,韦某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C.肖某的商标注册恶意侵犯韦某的在先权利,韦某可随时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D.肖某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超出了肖某的经营范围,韦某可以此为由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商标侵权
【答案】B
【解析】A项错误,依据《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韦某在外地开设新店时,不能使用“韦老四”标识。
B项考查先用权抗辩制度。依据上述法条,韦某具有在先权利,不承担赔偿责任。B项正确。
C项错误。《商标法》第45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本题中,肖某恶意注册,但题干中并未列明“韦老四”为驰名商标,应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D项考查商标的类别。商标的类别与申请人的经营范围没有必然联系,依据《商标法》第22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第23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据此,D项错误。
17.高甲患有精神病,其父高乙为监护人。2009年高甲与陈小美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2月陈小美以其双胞胎妹妹陈小丽的名义与高甲登记结婚,2011年生育一子高小甲。2012年高乙得知儿媳的真实姓名为陈小美,遂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陈小美将一直由其抚养的高小甲户口迁往自己原籍,并将高小甲改名为陈龙,高乙对此提出异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高甲与陈小美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B.高甲与陈小美的婚姻属可撤销婚姻
C.陈小美为高小甲改名的行为侵害了高小甲的合法权益
D.陈小美为高小甲改名的行为未侵害高甲的合法权益
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考点】婚姻的成立
【解析】
陈小美并非婚姻登记中的当事人,故陈小美和高甲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故A项错误,B项错误。《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陈小美有权对高小甲改名,既不侵犯高小甲的合法权益,也未侵犯高甲的合法权益。故C项错误,D项正确。
18.刘男按当地习俗向戴女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10万元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刘男即主张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
B.刘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C.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
D.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考点】彩礼
【解析】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据此,C项正确,A项、B项、D项错误。
【答案】C
19.小强现年9周岁,生父谭某已故,生母徐某虽有抚养能力,但因准备再婚决定将其送养。徐某的姐姐要求收养,其系华侨富商,除已育有一子外符合收养人的其他条件;谭某父母为退休教师,也要求抚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徐某因有抚养能力不能将小强送其姐姐收养
B.徐某的姐姐因有子女不能收养小强
C.谭某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D.收养应征得小强同意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考点】收养的范围
【解析】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故A项、B项错误,C项正确。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故D项错误。
20.张某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孙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也在其中,买方是某公司。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侵害了孙某的身份权
B.张某侵害了孙某的名誉权
C.张某侵害了孙某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民事权益
D.某公司无须对孙某承担民事责任
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考点】个人信息权
【解析】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张某非法出售公民孙某的个人信息,构成侵犯他人个人信息权,并未涉及到孙某的身份权和名誉权,故A项错误,B项错误,C项正确。某公司非法购买孙某个人信息,构成侵犯他人个人信息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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