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是五年前的事情了,但是我还是想要他对自己犯的错误负责人,不然会让她觉得,我什么都可以原谅,是一个很好欺负的人,之后指不定会更多次数的欺负我。
我并没有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我只是想让他在为自己错误买单的时候,可以成长起来,谁都不是谁的附属品,但谁也不是谁应该随便欺负的人。
既然你做出了这样的错误,你就应该负责人,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也是不适合托付终身的。
一个没有意识到自己错误的人,才会一直执迷不悟。
我并不想一直这样委屈自己,我要让自己变得越来越优秀,加油吧!
在有生之年,好好努力,拼搏出属于自己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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