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吴郡毗陵人也。初为贾,入赤社,及业兴,徙黄浦道。昔在毗陵,有盛誉,好人妻,尝与子争宠,徒为人笑耳,人皆以“孟德”谓之。
王氏尝曰:“人女有责,人妻无患。”故与人妻交。其子以为然,亦效之。其宠姬有人妻者,名盖毗陵,其夫知其私,慕王氏豪气,暗受之。王氏愧,以金偿之,竟成佳话。
王氏入沪,以初心之媚,结赤社之好。尝布金以助寒子,卒成义举之名。然其人妻之癖犹未减,所幸者,遍布吴中,数以千计。其子更甚,尝置猛禽于室,人不得近。
金丰中,有女童遇袭,乞助于母。其母怒,讼于官,竟拘王氏,乃知其孽更甚者,乃好恋童。典狱执其入监,继发其私,悉知身受其害者,难以数计。
然其见害者夥矣,初无人发之,何哉?王氏曰:“初好人妻,累致身虚乏力,难成鱼水之乐,乃假济世之名,博人之信。继以金诱人之童而强之。女童虽遇袭,然顾其节,乃隐之。”故久无人发其私,卒成大恶。
继王氏见执,其子欲遁,未遂。王氏贾业,须臾而为齑粉,所憾者,惟其所幸诸姬,卒不复故荣矣。
霍仲子曰:魏武好人妻,世人皆知。然其知子纳甄姬还,虽慕甄姬之容,卒无夺爱之过。王氏争宠于子,名虽“孟德”,其行犹过之。恋童之癖者,虽禽兽少为也,王氏犹胜之。故言“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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