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都是喜欢野生的人和事物。因为那代表着独特、有主见,以及风情。
没错,我认为那是一种风情。有别于他人、有别于这世俗的风情。
那风情里面包裹着硬颈的坚定、缀挂着自立自强的技艺、散发着云淡风轻的从容,做人做事都保持一贯的水准。
这一世人很是冗长,有人生来幸运,岁月清明,平顺喜乐过完一生。而有人,跌宕不寻常,或深或浅的见识了人性的黑暗和繁复,也从其中明了自己的纠结与虚弱。
王朔在《致女儿书》里写给女儿:煲汤比写诗重要,自己的手艺比男人重要,头发和胸和屁股比脸重要,内心强大到混蛋比什么都重要。
这里的煲汤、手艺、乃至脸就是与世人、与这个社会相处的技与能,而头发、胸、屁股以及内心则是自己与自己相处的内核,与这个社会抗衡或者说和谐共处的底气。
野生的女子充满生猛的生命力,荤素不忌,接得住黄段子也抛得了红绣球,既有江湖儿女的豪气干云亦有世家女子的练达周全。
她们穿衣有道,风格百变,她们做事干练遇事泼辣。她们不惧孤独,一腔孤勇地独自芬芳,散发着遗世独立的欢乐沉溺和妩媚妖娆。
但却不会发射出“我必须赢过别人”、“别人必须很好地对待我”、“生活应该是按照我想象中的样子进行”这样自大与狂妄的气场,更不会陷入自怜自怨自艾自怒的漩涡。
人的感情很复杂,你付出真心,不一定能换来对方的真心相待。作为成年人,交友的最佳态度是:做好自己,尊重他人,然后亲疏随缘。
野生的女子是特例独行的,她们只取悦自己,只有自己活得痛快了,日子才能好过,才能够拥有和这个世界和谐相处的心态,只有自己的内心足够强大,强大到无视外界的评议和眼光,无视到足够混蛋的程度,才能够保障自己活得开心而不受外界的裹挟。
野生的女子知世故而不世故,所谓的会做人,在她那边,并不等于乖乖的虚伪,或是成为一只应声虫,而在于会讲真话,不讨好人家。
你在与不在,于她并无二致,你喜欢或不喜欢,于她并不重要。她只在乎自己在乎的,只说自己想说的。
她们遵循内心不虚与委蛇。她们看似凌厉却不具侵犯性,即使面对他人的针对,亦能沉得住气,装作不知不觉迂回转旋。
我常常一个人站在17楼的阳台看向远山,想象着自己是那个野生的、自然的女子,退去俗世的面具,造作的激昂,程式化的亲热,展露出略有頽迷、懒散、疏淡的自己。
在微风拂面的片刻,感受一个人的孤独。那孤独有别于寂寥孤悲,那是喜悦、是意境,如果你喜欢,那便更是人间有味是清欢。
如若人生有幸,我愿成为如此的女子,野生、自然,面对这一生,好也罢,坏也罢,都永远保有内心清明的能力,只要想喜欢,没有什么是不可以。
那么,你呢?你是否也愿意成为这样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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