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的是答顾东桥中的第六、七段:
圣道的主要含义容易明白,这话说得对。环顾后世学者,皆是忽视其易于明白而不用,反而追求那些难以理解的东西作为学问,这就是孟子所说的“道在旁边却偏偏向远不可及的地方寻求,简单的事情偏偏要使它复杂化”啊!孟子说:“圣道就像大路一样,难道很难认识吗?人们的问题在于不去探求罢了。”在拥有良知良能上,愚夫愚妇和圣人是相同的。但是只有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则不能,这就是圣人和普通人的区别。
至于具体的应用变化,圣人难道会不知道?只是不专门把这当做学问罢了。圣人所谓的学问,只是致其良知以精确体察心中的天理,因而才成为其区别于后世学者的关键所在。你还没有去致良知,而在那里慌张地担心这些小问题,这正是远离了易于明白的而趋于难于明白的学术毛病。良知对于具体应用变化,就像规矩尺度对于方圆长短一样。具体内容随时间变化是不可事先预测的,就像方圆长短的变化是无穷无尽的。因此,规矩定了,方圆与否就不可遮掩,而天下的方圆也就不可胜用;尺度定了,长短与否就不可遮掩,而天下的长短也就不可胜用;良知确实达到了,那么具体内容随时间的变化也就暴露无遗,天下不断变化的具体内容就都能应付了。差之毫厘就会谬之千里,不在自己内心良知的变化间去省察差别,那你的所学将何以致用呢?因此,不用规矩去测量而随意说这是方那是圆,不用尺度去丈量而随便说这个长那个短,我觉得这是一种乖张的谬误,只会一天天徒劳而无所收获。
你说“语孝于温清定省,孰不知之?”然而真正能致孝的良知的人还是很少的。如果说粗略地知晓温清定省的礼节,就能致孝顺的良知;那么凡是知晓作为君主应当实行仁政的人,就都能致仁义的良知,凡是知晓作为臣下应当忠诚君主的人,就都能致忠君的良知,那天下谁又不是能致良知的人呢?可见,“致知”的关键在于“行”,“不践行”就不能说是“致知”,这个道理就很明白了。知行合一的概念,不就更加明白了吗?
至于舜不告诉父母就娶妻,之前哪有不告而娶的准则可作为参考,虞舜又是翻阅了什么典章,请教了什么人,才这么做的?他不过是根据自己内心的良知,权衡轻重缓急、利弊得失,不得已而为之罢了!姬发没有安葬文王就兴师讨伐商纣,之前哪有不葬而伐的案例作为准则,姬发又是翻阅了什么典章,请教了什么人,才这么做的?他也不过是根据自己内心的良知,权衡轻重缓急、利弊得失,不得已而为之罢了!假使虞舜在心里不是真怕没有后代,武王在心中不是真的要救百姓于水火之中,那么他们不告诉父母就娶妻和不安葬父亲就兴师伐纣,就是天下最大的不孝不忠。后世的人不孜孜以求于致其良知,不在处理事情时精心体察天理,却在酬酢之间凭空讨论此等应变处常的事,幻想以此作为临事机变的准则,以求得遇到任何事情都能没有过失,这也太离谱了。其余几件事都可以以此类推,那么《大学》关于致知的本意,从此就可以明白了。
解读
王阳明认为,忽视易于明白的大道理而不用,反而追求难以理解的东西当成学问;事理上分清了,行动起来又糊涂了;行为上不离规制,事理上又有了偏离。这些都是不能“致良知”的原因。舜不告而娶,武王不葬而兴师,然而舜与武皆成为中国儒家的道德之典范。只因其子之为子,臣之为臣之准则正是来源于自由自律之“良知”。良知唯在心中致,离开本体之心则无良知可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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