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身—精神自由、知天乐命
对于如何认识人自身,历来思想家和学者都进行了无数的思考和探究。早在数千年前,相传德尔斐就在古希腊神庙的墙壁上刻下了认识人自身的箴言;而我国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已形成比较系统的人性学说,《礼记》有云:故人者,天地之德,阴阳之交……五行之秀气也就已肯定了人自身的价值;近代欧洲资产阶级哲学家从人的自然属性上揭示了人的本质的,如自然主义的人性论者,认为人的本质在于人自身的自然本性,甚至把人看成是一种有更高感觉和知觉能力的动物;而理性主义人性论重视人的思维实体,认为人的本质是理性的,强调人的自由。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同人是具有主体性的,因为人具有认识和实践的本性和力量。马克思认为人是实践自觉解放自我的主体,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内在生命与人特定的大脑意识构成自然的个体完整的人,而自然人通过劳动关系构成完整的社会关系,人性就此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社会属性亦是人的本质属性。人是有认识自我的意识存在,也是有在实践中发现自我,认识和改造自然及社会关系的创造的存在,人在实践中自觉的发展自我本体,实现对自我本体的不断发展和超越,而这种对自我本体的不断发展和超越最终应落实在人与自身的和谐上来。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里特认为:真正的和谐来自于不一致。这说明人自身的和谐其实是包含着对立而又统一的两个方面的一种矛盾,双方各自按照自己的本性自由发展不受外物约束。这也说明人与自身的和谐应是具体的,它应包含着真、善、美、自由、幸福等内涵,人与自身的和谐体现着人的价值,发挥着人的能力,丰富着人的现实生活。人与自身的和谐取决于人的全面发展程度,取决于人思想、精神和心灵的和谐。人的人文素质越高,道德水准越高,就越能促进人与自身的和谐和发展。今天人与自身的和谐要求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正确地认识客观世界,以平和友好的姿态融入自然和社会,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人与自身的和谐发展,在道家看来应讲究顺应天道、知天乐命、回归自然,道家思想寻求探究生命真谛,倡导发展人个性独立和精神自由,超然外物,以无为而达到无不为的境界。中国古代文人常常在仕途不顺,或是人生遭受挫折时用道家思想来抚慰和调节心理,平和内心,道家清静无为的思想作为儒家积极进取精神的补充,是一种以柔制刚的智慧,知天乐命的思想也并非是消极的听天由命,而是认识、顺应自然之道后的顺势而为,乐观豁达,看似无为,实际上无不为。道家倡导人自身和谐应不拘于外物,淡泊名利、少私寡欲、见素抱朴,致虚极,守静笃,排除外界一切干扰,使自我身心内外和谐,以达到庄子所说的坐忘的境界,从而实现精神上的超越和自由,使人与自身不断的和谐发展,达到更高的人生境界。
道家倡导独立自由,在受外物束缚不可得的情况下,更一步追求精神、人格的独立自由。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李白都是受道家思想影响,追求独立自由的典范。庄子在《逍遥游》中提出了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的理想;无己,忘记自我进入物我齐一的境界,无功不求功名利禄,无名不拘于世俗荣辱,只有达到这种自由境界,才可以成为真正自由的人,与天地精神往来任意逍遥。这种逍遥之境,实际上是道家倡导的精神独立自由之境。当前人们为物所累,在追求物欲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功利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价值观大行其道,人们忽视了精神的追求和超越,甚至被物化而丧失了人的自然本性。道家提倡精神独立自由,摆脱物欲,摆脱一切对人性的束缚,任意逍遥不为外物左右动摇的超然态度、独立自由的精神,反朴归真、知天乐命、顺应自然的人生态度能给人们很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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