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回。金酬外护遭魔毒 圣显幽魂救本原
吃喝嫖赌与烧杀抢夺只一步之遥。只是因为寇员外斋僧过于高调,惊动了十几个吃喝嫖赌的暴徒,他们不但去了寇家,而且抢劫了寇家,甚至还要了扣员外的命,然后扬长而去。
失了财、失去了人的寇家婆婆穿针儿(顾名思义,“吴老师”在这里除了暗示其心灵手巧之外,还暗示其心眼儿有点儿小)把这一系列的不幸,都归结于玄奘师徒西去的执意,使得寇家婆婆在社会中的主导地位得到了质疑,毕竟谈论古人兴衰圣贤得失,也从侧面反映出当下,已在寇家婆婆的掌控的范围之内了。对于一个控制欲超强的人来说,是无法接受的。玄奘才惹出这场灾祸。于是,寇家婆婆辩称是玄奘师徒走后,又悄悄地返回杀人越货,看来碰瓷儿这事儿自古就有。
诉状还没递到衙门,却遇见刺史出行,不问来龙去脉立即点人一百多人追过来。
唐代的刺史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市长,刺史管辖的地方当时是按人口的多寡划分的,有三万户,两万户的,可以调动军队。刺史不仅是州的最高行政长官,还具有一定的监察官员的作用,比如发现官员失职的情况,刺史是一定要第一时间给皇帝直接汇报的,如果没有,一旦这个失职官员被发现,那么刺史就需要被追究失察的责任,因此很多官员都是非常害怕刺史。
玄奘师徒停下避雨,不巧抢劫寇家的那伙强盗,从后面赶来,刚要行凶却被悟空反制,缴获了寇家的财财宝,将一众贼人放生。
好事多磨,本想着送还这些财宝给寇家。却不料又被赶来的追兵抓到了一个现行,于是不容分说就绑了下了大狱。只可怜玄奘,虽说是出家人清修苦练,但毕竟肉身凡胎怎忍受得了人间炼狱的牢笼之苦,只得拿出观音菩萨所赐的锦澜袈裟打点狱卒。
万幸还是有人识货,包袱中通关文牒上明晃晃的印着各国的宝印,引起了狱官的注意,于是化险为夷。
作为行动派的悟空,针对人类和非人类,分别量身定制了两套行动方案。一名出色的领导,对能力高与能力低的员工的态度和容忍度是不一样的。能力高的员工,往往个性也比较鲜明,是混迹于职场的妖精,而工作能力低的员工一般是没有详细职业规划的凡夫俗子。这一章回,虽然没有以往对付妖怪那种打打杀杀的激烈场景,但对悟空的软实力来说,的的确确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凡夫俗子犯了错,来硬的怕他们吃不消,讲道理有时在短时间内收不到效果,唯一的办法是针对其信仰打感情牌诱导。当然,不动点真格的是不会收到效果的。功夫下足了,做事自然水到渠成,悟空又马不停蹄赶往地府。
地藏菩萨是中国佛教四大菩萨之一,相传其说法的道场在安徽九华山。一般多流传,其外现比丘形,左手持宝珠,右手执锡杖,或坐或立于千叶青莲花上。受释迦牟尼佛嘱咐,在释迦既灭、弥勒未生之前,自誓必尽度六道众生,拯救诸苦,始愿成佛。
地藏菩萨与悟空行礼,悟空在地府的位置不可置疑,但还是先被告知地府参与轮回的标准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说明寇员外命中阳寿已尽应该有此节劫,是恶报来了。后又打个圆场说,寇员外没在阴间受苦来应付悟空,只是因为寇员外在世间做了许多好事,到阴间就做了个文职。最后,地藏菩萨看在悟空亲自到访的份上,便破例延长了寇员外的阳寿十二年。只是,寇员外做了那么多的善事,为什么还要死于非命呢?作为信奉得不到的东西,就毁了他为原则的寇家婆婆身边,最亲近的人,寇员外无疑是最了解自家婆婆的本性的,而他却直接采取了无视,甚至忍让的态度,来纵容人身边他人胡作非为,可见不作为无疑是另一种恶。
不作为有错,但罪不至死,它是是恶的一部分,他是伪善的。曾子认为“诬上行私”是亡国的征兆,韩非子认为“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
无中生有是指,被诬告的人本身没有任何犯罪行为,诬告者完全属于无中生有,陷害他人,这种诬告犯罪的处理原则是加等反坐,又根据诬告所应受的刑罚进行了分类。《大明律》受儒家伦理思想影响,诬告法律之中尊卑关系成为处罚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子孙告祖父母、父母,妻妾告夫之祖父母、父母者,杖一百、徒三年;但诬告者,绞。
在明朝,作为平民的寇家,诬陷御弟身份的玄奘,诬告者是要被判绞刑的。故作为同案的寇员外该死,但鉴于 苦主的玄奘一方亲在上门求情,地藏菩萨才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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