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戒学堂日更第六天】
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 来,干杯!
隔壁桌传来阵阵劝酒声,想必又是一群酒肉朋友们在聚餐,为什么说是酒肉朋友了?因为如果是真正的朋友或者兄弟,就不会这么劝酒了。小喝怡情,多喝伤声的道理大家都懂,随着同桌喝酒如导致喝酒人出事后需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懂法的都不会再盲目劝酒。
只有不是真正的朋友或者兄弟的人,才会不管你喝到最后会不会伤身,因为他根本不伤心,他们关心的只是有没有喝开心,今天谁买单,至于喝酒后出现的后果,那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
酒在中国的人情社会里,总是缺少不了,请客吃饭要喝酒,谈业务要喝酒,高些了要喝酒庆祝,伤心了要酒消愁。离了酒就会少了很多气氛,特别是谈业务的时候,很多时候业务员的订单都是酒桌上喝出来的。适量喝酒不是一件坏事,他能调节气氛,拉近陌生人的距离,但如果不适量就会出大事。
春节回家期间,在家庭聚会上,大家在一起饭喝酒,喝的高兴时,表哥拿起酒瓶又要给先生倒酒,先生已经喝的有点多了,连忙挡酒,表哥却觉得不尽兴,硬要往先生杯子里倒,这时父亲出来挡住了,说大家喝酒开心就好,千万不要劝酒,自己要知道自己的量,并且跟我们说了一件喝酒引发的事故。
隔壁村的村长任期满了,开始重新选举,他以为自己这次应该会落选,因为村里比他能干的、比他有关系的人比比皆事,所以他对这次选举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意外的是,选举结果出来后,他却被选上了,这让他感到莫大的高兴。选举结束后,他决定在当天中午宴请村里的其他村干部。这大好日子,吃饭肯定免不了喝酒,他高兴地举杯轮圈敬酒,感谢大家对他的支持与信任。
人一高兴就容易喝多,在不断地敬酒及互敬当中,这个村长喝醉了,当时大家也没太在意,喝酒的人偶尔喝醉也很正常,于是大家互相告别后就各自回家了。家里人也没重视,只是把他扶到床上,看他睡着后,就去忙别的事情了。
意外就是在不惊意中发生的,傍晚时,家里人看村长还没起来,就准备去叫他起来,可没想到的事,村长已经过世了,连气息都没有了。
一场喜事就这样变成了丧事,家人报警后,法医过来鉴定,致死原因是因为喝酒后呕吐因意识不清楚,未及时吐出来,污秽物卡在喉咙里堵住气管窒息而死。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不管家人再怎么伤心,陪同喝酒的人再怎么懊悔,也不能重新来过了。
我想死去的他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他应该宁愿不要当选为这个村长,但世间从来没有后悔药。
人死了,事情却没有结束,除了他家人的悲痛之外,所有与他同桌喝酒的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和良心的谴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次事故中,所有的同桌喝酒的村干部不管有没有劝酒,都每人赔偿了10万元,而这里最冤的是妇女主任,她不会喝酒,只是喝了一杯饮料,但也没有逃脱责任,也赔偿了5万元。我想对于他家里人来说,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了?
听到这里,表哥默默地放下了酒瓶子,停止了喝酒。父亲语重心长的说,以后你们不管在外面喝酒还是在家里喝酒,都要记住不要劝酒,自己喝酒也要适量。
大家连忙点头呼应,是呀,酒可以喝,但一定不要贪杯,更不要劝酒,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一定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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