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2019-01-05

2019-01-05

作者: 906bf47aa25c | 来源:发表于2019-01-05 23:49 被阅读3次

【审判规则】 

行为人明知不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以倾倒入河流的方式处置工业副产酸仍与之签订买卖合同,最终造成河流生态被严重破坏。因环保联合会系以维护公众和社会环境权益等为宗旨的社会组织,是有权就环境污染纠纷提起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且行为人在处置副产酸时具有较高注意义务,其签订违背买卖基本原则的合同,并放任无资质单位倾倒副产酸,导致河流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综上,行为人应对其行为导致的环境污染承担环境修复责任。

【争议焦点】

行为人签订买卖合同将一方工业生产产生的废酸销售给另一方,因另一方未将废酸无害化处理即倾倒至河内造成水污染。此种情况下,工业废酸的卖方应否承担环境修复责任。

【审判规则评析】

诉讼主体资格即具备诉讼主体条件的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可知,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其中,买卖合同作为有偿合同时,出卖人与买受人具有对价关系,要求买卖合同的任何一方从对方取得物质利益,均须向对方付出相应的物质利益。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八种情形的侵权诉讼案件由侵权人负责举证:第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第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第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第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第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第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第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第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行为人通过订立买卖合同方式将工业副产酸交由不具备处置资质单位并造成河流生态被严重破坏。首先,副产酸属于危险化学品,其生产、出售、运输、储存和处置均有专门的规范,行为人在将副产酸出售时具有较高注意义务,确保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等危害结果。因行为人明知买方不具备相应处置资质,并以向河流内倾倒方式处置副产酸,仍向其出售副产酸并最终导致环境生态破坏,故行为人对造成环境破坏的主观具有故意性。其次,行为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双方具有对价关系,即取得物质利益方必须付出相应物质利益。行为人不仅在明知副产酸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将副产酸低价出售,还以20元/吨给予买方各类费用补贴,明显违背有偿买卖合同对价的特征。再次,行为人未尽注意义务明知买方不具备处置资质并以倾倒入河流方式处理副产酸仍放任其长期倾倒行为,并导致环境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其放任行为与河流水体环境污染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为环保联合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环保部主管,由热心环保事业的人士、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的社会组织。宗旨是围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实现国家环境与发展的目标,围绕维护公众和社会环境权益,充分体现中华环保联合会“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的组织优势,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中国环境事业发展,推动全人类环境事业的进步。因此,该环保联合会系具有诉讼主体条件的适格当事人,有权就环境污染纠纷提起公益诉讼。综上,行为人以订立买卖合同的方式将工业副产酸交由明知不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倾倒处理并导致环境生态破坏的,应承担环境修复责任。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2019-01-05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eidjr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