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连续冷了一周,我突然醒悟过来,我是不喜欢冬天的。
冬天的早上,醒了也不愿意起来,因为太冷了。这样整个早晨被白白浪费了,很可惜很懊悔。可是,我就是起不来,怎么努力都不行。对了,我所说的冬天是指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又潮湿,那种冷是渗透到骨头里的冷。
虽然,现在装有空调暖气,却不习惯,感觉太干燥。而且南方不比北方,北方从暖气屋子出来,外面的空气虽然冷,却还是干燥的。南方从暖气屋子里出来,就是潮湿的空气,那种感觉特别难受。
以前,总有人说自己喜欢四季中的某个季节,我总是想不清楚我到底喜欢什么季节。
在广东,春天太潮湿,夏天太炎热,秋天没感觉,冬天只有湿冷渗骨。没有一个好。
大概,我并不是不喜欢某个季节,而是不喜欢广东这个地方。
以前,每年会出去旅行一次,基本上都是往北方去,长江以面的地方都不考虑。不过一般都是夏天秋天去。有一年,冬天上的长城,感觉那风就象割脸一般,生痛,便对北方的冬天有个基本的印象,也不喜欢冬天去北方。
后来,有一年在10月份去的东北,去的是辽宁的盘锦,算是东北的最南方,印象最深刻的是那儿的绵绵不尽的芦苇荡,在北风中起伏。那风刮得我眼泪鼻涕一起流,于是对冬天更无感了。
2
如果还要回忆冬天的经历,我觉得1988年冬天值得一提。那年冬天和同学妙去湖南,口袋里只有110元。我们坐绿皮火车从广州到衡阳,上衡山。那年下了大雪,衡山上面雪很厚,祝融峰上面风很大,拍的照片头发都上被吹得乱飞的。
可是,那时候居然不觉得冷。
后来,我们到了长沙,直接赶到岳麓山脚时已经天黑,在山脚有一个地震招待所,我们去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床位。看门口的阿姨很好,把她的床让给我们,那晚的住宿费才3元。
那是寒冷的一月份,可是那晚睡得很暖。
从岳麓山下来,我们算算时间,感觉还可以去岳阳。于是买了火车票就上车了,但是却把时间算错了,原来以为天亮能到岳阳的,可是到达时却是半夜一点。
出了火车站,不敢去找旅店。只好在火车站旁边的一家小店坐下,吃了个炒饭,那家店是通宵开业的,好象是年轻的一对小夫妇,或者还有一位老人家……不太记得了。我们让他们炒饭的时候不要加辣椒,可吃起来还是火辣火辣的……问老板是不是加了辣椒。他才醒悟过来:“我没有洗锅和锅铲!”然后他满脸的歉意。
不过,那碟火辣辣炒饭吃下肚子,暖暖的。我们不敢离开就坐在店里发呆,后来越坐越冷,老板娘很热情的让我们坐到炉子边烤火,就这样挨到天亮。
那年我们俩19岁,大概有青春就不怕冷,也大概是有炉火也不怕冷。
3
五六年前,调处过一宗案件。一个宁夏的司机A也就30出头,因开车与另一辆车B司机发生小碰蹭,其实也就仅仅刮坏了一个倒后镜,因为B要300元的赔偿费,A只给200元。B司机开着车就直接把A撞死了。
A的家人从宁夏过来,全是女人。男人不敢出面,指使女人到B司机的单位堵大门,还在大门口搭建灵棚,摆着骨灰盒。因为是刑事案件,要等法院开庭才能提起民诉讼,但是在等待开庭的这段时间里他们根本就没有生活来源,只想要企业先期支付一些费用。
开始,家属们并不清楚也不相信打完官司可以拿到赔偿。我看着她们,那个两眼呆滞的失去儿子的母亲、那个两眼无神的失去丈夫的妻子,还有一个三岁的并不知道自己没有了父亲的小女孩……
我不知道她们来自的地方是多么的偏远,连那位年轻的妻子都没有读几年书。那时候,我想象一下远方那样的仿佛与世间隔绝的地方生活的这些人群,突然感觉莫名的冷。
那个单位并不是不给钱,只是要求她们先折掉灵棚再给,而她们却不相信企业(主要是认为个企业的员工可以因为100元把别一个人活活撞死),就这样卡住了。然后城管和公安的角度是一定要清理现场的,是决不允许这样搭建灵棚的。
整整十一天,基本上我天天蹲在那灵棚前和那位年轻的妻子做工作,和她聊完就和企业领导赔偿款问题,说服企业把预支赔偿款从2万提升到7万再到16万。这十一天里还下了几天小雨。最后她答应拆棚子,上午拆了棚子,下午企业就把答应预支的16万送到了家属手里。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后来的几年里工作中出现了许多用金钱去衡量生命的情况,看到过主动给多点钱的企业,也看过拿到钱比没拿到钱更痛苦的家属;看过不少企业不按法律支付赔偿款,也看过不少家属在我们面前哭吼,一回头很冷静的算钱,甚至有的人钱一到手就有了笑容。
而我,也在这种经历中变得越来越冷,开始是冷静,后来是冷。
我真的是不喜欢冬天。
我真的不喜欢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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