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说行善助人是好事,可是行善之前有没有想过,你做的真的是好事吗?真的做对了吗?
有些时候,行善不当等于作恶。
以前看到一部电影里有个事件,是说,一个青少年出手打伤了一个家庭主妇,家庭主妇本可以让这个青少年在少改所里服刑接受惩罚,可是她处于好心,选择了原谅他,让他免于劳役。结果没多久,这位青少年最终因为杀了人而坐牢。而戏剧性的是,青少年本应该感激这位家庭主妇当初放他一马的恩德,可是并没有,反而他很怨恨这位主妇。因为主妇当时没有选择惩罚他,使他觉得做坏事不会得到惩罚,于是他就变本加厉,越来越嚣张,最终杀了人。
现在很多父母对孩子纵容溺爱的态度,最终也只会害了孩子的一生。都说,熊孩子的产生是因为有熊父母。许多父母总是抱着”孩子还小,他懂什么”的态度来应对孩子犯的错,他们觉得是在保护孩子,为了孩子好,可实际上这都是娇惯孩子的借口。正是因为不懂,才需要父母来教。父母什么都不管教,就指望孩子长大了能够无师自通吗?打架伤人不管,以后就会变成杀人放火,危害他人的安全与生命。父母一时的放纵,不仅不是保护孩子,反而是把孩子推向了“恶”的深渊。
让该得到惩罚的人得不到惩罚,你觉得是宽容,是仁慈,可实际上却是纵容。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有承担这件事的后果的觉悟,做了坏事不得到惩罚,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不公平,也是剥夺了犯错者反省忏悔的机会,让他的道路越走越黑,最终走向万劫不复。

做好事也要像下棋,走一步看三步
很多时候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会比较局限,你觉得是自己发善心,做好人好事的时候,从别人或者是更宏观的角度看未必是真的达到了做好事的效果。
《论语》中说到的小故事:“鲁国的法律,是但凡有罪、犯法的人,就要分发在达官显贵中服劳役,做佣人。只要有人肯替他缴纳罚金,把他赎回来,他就可以恢复自由,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而政府为了鼓励社会上有钱的人多做一些好事,就奖励那些能够出钱帮助这些服劳役的人恢复自由的民众。 孔子的学生子贡在诸侯的家里,把佣人赎回来以后,却不接受政府的奖励金。孔子听了这件事,很不高兴,说,'子贡,你做错了。鲁国穷人多,富人少,政府的奖励金对一般老百姓有鼓励的作用。今天你做了好事,不接受奖励,大家的确会称赞你是好人。可是以后再有人做这件事的时候,他们也不敢接受政府的奖励了,因为一旦接受了奖励,人家就会说你是为了这个奖励金而做好事的,那么久而久之就很少会有人再愿意去做这样的好事了。那么政府这个好的制度就被破坏了。真正想要起到带头作用,让一般人都能乐于行好事的话,子贡就应当要接受奖励。’”
也许你可能会觉得,做好事这么功利是不是不太好。可是人性本身就是功利的,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像菩萨一样舍弃自己,完全为他人付出。而如果能让普罗大众能从做好事中获得一些利益,不仅助人、救人的目的达到了,付出的人也获得了回报,并且能让越来越多的人更加乐意做好事,有何不好呢?
古语说”一碗米养一个恩人,一斗米养一个仇人”,也是这样的道理。雪中送炭,救了一时之急,对他人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好事,像救命一样及时,虽然只是一碗米的恩情,好像是不值得一提的好事,但是却能成为他人命运的转折点。而你持续不断地去帮助、喂养他,给了一斗米,看起来似乎恩情很大,你也付出了很多,实际上却养成了对方懒惰的习惯,让他不思进取,习惯成自然,把恩情变成了理所应当。当你不再为他提供帮助的时候,他反而会很仇恨,好像是你把他的活路给掐断了一样。
真正的善恶不能只看眼前,要多从他人的角度、社会的角度甚至国家的角度来看,要根据这件事会对日后产生的影响来判断,究竟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如果因为自己认为的善而侵害了别人,那就不是真正的善。所以做好事之前,多角度考虑一下,不要用一时的得失来判断,眼光长远一些,才能真正做到积善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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