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在《拟挽歌辞三首》里写:“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杭州来女士刚刚失去宝贵的生命,已经有很多人在用【化粪池警告】、【两吨水警告】、【感谢丈夫不杀之恩】等烂梗在吃她的人血馒头了。
幸灾乐祸这个词真是常用常新,永远都不过时。
德国剧作家、诗人歌德说:“人变得真正低劣时,除了高兴别人的不幸外,已无其他乐趣可言。”
做人应有底线,这样的言论,不但是对受害者的侮辱,也是对男女双方的侮辱。
伊丽莎白·斯特劳特的《一切皆有可能》这本书里有一段话说得非常好:“让我们感兴趣的是,我们如何想方设法,感觉自己比另一个人或另一个群体的人高出一等,这种现象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不管我们把这称作什么,在我看来,这是我们最卑劣的一面,这种非要找一个对象来贬低的需求。”
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人,抑制自己贬低别人的欲望,是一种对别人和自己的尊重。
回到案件本身,我不觉得理智探讨案件本身是消费死者,剖析案犯的心理状态,是为了给活着的人警醒,家庭关系不该是一块遮羞布,因为它无论如何也遮盖不了很多人丑陋、无耻、残暴的本性。
可我实在接受不了诸如此类的言论:
“嫁给我吧,我家一天能用两吨水。”
“老公,我碗已经洗好,地已经拖好,已在门口跪好迎接你下班。”
“你要小心,不听话就把你丢到化粪池。”
说这类言论的女人,自己身在垃圾场,还非得散出味让别人闻。
说这类言论的男人,【化粪池警告】并不是他的玩笑话,而是赤裸裸的威胁和警告。
也有一些人这样认为:“来女士自己也不行,抛夫弃女,当小三,自找的。”
拜托,大家探讨的是一起恶劣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杀人案,你却把话题偏到“出轨”、“小三”这样的道德范畴里去。
这不是典型的“绿萍,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紫菱失去的可是爱情啊!”的思维吗?
非要这么说的话,那我问你,上海冰箱藏尸案的被害者杨俪萍也出轨了吗?也当小三了吗?她可是“完美受害人”,对朱晓东言听计从,还掏钱养着他,可还是被朱晓东杀掉了啊。
前几天,河南商丘一个女子为了逃脱家暴,跳楼造成了瘫痪,底下有人评论说:“打这么狠,肯定有原因,我不相信一个男人会无缘无故这样打女人。”
这个评论有3.4万人点赞。
更可怕的是,【化粪池警告】一再发酵,现实生活中,已经有不少女性受到家暴和恐吓了。
突然飙升的“绞肉机测评”、平台力推的“来女士同款”、朋友圈里有人细致入微模拟分尸过程,意图推导出如何完美犯罪,疑似模仿作案的“四川安岳男子趁妻子熟睡将其杀害”,这一切都令人恐惧、恶心。
不是所有的男人都用绞肉机,不是所有的男性都是罪犯,但是所有的女性都有可能是受害者。
当一部分男性实施了犯罪,另一部分男性拿绞肉机、两吨水,三年血赚,五年不亏等恐吓和威胁女性,震慑女性,那么全体女性都会被威胁。
而且这威胁十分奏效。
你看,不少女人,已经在瑟瑟发抖,要跪着迎接她们的丈夫了。
动不动就会有男性跳出来指责女性搞性别对立,动不动就有人说女人开不起玩笑,但女性还不够辛苦吗?
她们童年要面对“三年血钻,死刑不亏”的恋童癖们,青年还要遭遇“荡妇羞辱”和“空口鉴鸡”,步入婚姻还要面对“化粪池警告”、“两吨水冲走”,更可悲的是,有人仅仅只是把这些事实讲出来,都要被扣上“仇男”、“田园女权”、“宣扬仇恨”、“负能量”、“挑拨性别对立”的帽子。
拿【化粪池警告】玩梗的人,是不会觉得自己有问题的,而面对这样的人,女性更应该的是如何辨别和逃离。
下期我会写一篇【辨别危险情人】的实用文,希望大家留言讨论,多提意见,多分享自己的想法。
本期话题:您最讨厌网络上的什么梗?您觉得说出化粪池警告的人应不应该及时远离?
我是不倦岛,如果我能使一颗心免于哀伤,我就不虚此生。如果你需要,我愿意做你的心理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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