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兰寄信,上午去了一趟邮局。
说起来,我不写信总有十多年了。十多年前,同远在浙江新昌的一位亲戚——我叫他四爷爷——曾经写过几通信,也接过他的几封信。那时,他虽然也已七八十岁,但身体还很健朗;他重视文化,鼓励我写诗作文、学习书法。但到后来,他越发年迈,于是彼此也就不再写信——自然,是我先不写,我顾及他的身体。但总是,我现在平庸的样子,很辜负了他的期望,虽然他已下世几年。
现在,我重新提笔写信,好像只是为了信本身的形式。因为写好信,放进不到一尺长的长方形的纸质信封里,再在信封外面贴上邮票,并且,在邮局送信的过程中盖上邮戳,是十分有趣的事。虽然,这种寄信的事,在以前本是很普通,但现在已几乎淘汰,甚至于灭绝,却反而显得可贵起来。
兰喜欢这样的形式,于是试着写一封,并且寄给她。而内容反而不是最重要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