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童年的记忆中,对我来讲,最清晰的是四岁那年。
那个年代,农村是集体生产队。每家每户的劳动力每天出工挣工分,生产队的劳动成果按工分的多少分配。当时的分配的原则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工分就成了当时公平分配的唯一依据。这就使得每家的成年人每天都要尽量去出工,相当于现在的上班打卡。
我有一个妹妹,比我大约小两岁。我的父亲长年不在家。奶奶年老有病,没办法帮妈妈看管两个幼儿。爸爸是独生子,没有其他家人可以帮忙照看。我们小的时候,没有幼儿园,根本不知道幼儿园是什么概念。各家的孩子都是各家自己照看。我们家唯一能照看孩子的,就只有妈妈自己了。
那时候的农村都是自然村落,每个村落被叫做生产队,并编上号,我家的村子叫第二生产队。每个村子前都有一口水井,供全村人饮水用。有一口或几口水塘,全村的生活洗涤全部在那里解决,包括洗衣服被子、洗菜、洗工具等等,一般来讲,都会有两口塘,另一口用来洗屎尿,包括孩子的屎尿片,每家每户用来盛屎尿的桶之类的,如果实在只有一口,就在同一口水塘内解决,这边生活洗涤,对面洗屎尿。
这水井和池塘是村子里孩子们的夺命杀手。因为农村的孩子没有玩具,水和泥巴就是全部的玩具,因此常常有孩子溺水身亡,这在小时候似乎不是新闻,经常能听大人们谈起,谁家的孩子又掉到池塘里淹死了。因为要出工,没办法在家看孩子,又不准带孩子去地里。大人们为了孩子的安全,制止孩子们到水井或池塘边玩水,惯用的方法就是指着池塘水上的水蛭吓唬孩子:那是落水鬼,见到小孩就会把小孩拖进水里淹死。那水蛭很小,象个大蚊子,我心想它那么小,怎么能够拖得动小孩呢?但大人们说它们是鬼,鬼是无所不能的,所以我还是将信将疑地怕了。只要看到水蛭就恐惧,不敢走近。但有些池塘里没有水蛭,或者说在视线之内看不到水蛭,就会认为这口池塘里没有落水鬼,是安全的,可以玩,而这往往危险更大,因为没有了防心。后来看到稻田里也有水蛭,就甚是疑惑,怎么这里也有落水鬼呀,这里明明是淹不死人的。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搞清楚这个问题,直到长大后,知道那只是一只虫子,不是鬼。
第一次我的妹妹掉到池塘里,很快被人发现,邻居潜入水底把妹妹捞上来时,妹妹已不能动弹。村子里的人,拿了一口大锅扣在地上,把妹妹的肚子放在锅底上,很快,妹妹肚子里的水被挤出来,哇的一声大哭,妹妹活过来了,在场的大人们松了一口气。妈妈抱着妹妹,喜极而泣。因为这次惊吓,妈妈开始拒绝出工,在家照顾我和妹妹。生产队的人自然不乐意,要求妈妈出工,妈妈就选择离家近的地点出工,离家远的就不去。那时候兴修水库,修水库是全公社(现在的乡)的事,自然不会家门口。毎个生产队都要出劳力去修水库,修水库是件很辛苦的事,一般都会摊派到所有的家庭。因为差点没了妹妹,妈妈坚决拒绝去修水库,然而村里人不同意,几个壮年男人,硬是把我妈连拖带扯地架去了工地。妈妈没有办法,只好叮嘱我一定要看好妹妹。我答应了。那时我最多不超过四岁。妈妈走后,我便带着妹妹跟村子里的孩子一起玩耍,玩着玩着便跟妹妹分开了,我跟大一点的孩子去拾柴火,妹妹跟她的同龄人自己玩。
妈妈出工回来了,找到我,问我妹妹在哪,我才意识到妹妹不见了。妈妈开始大声喊妹妹的名字,发疯似的到处找,个个都说没看见,于是有人提议到水塘里捞一下,真捞到了,依旧是拿了一口大铁锅扣在地上,把妹妹放在上面。妹妹再也没有哭了。妈妈哭了,撕声裂肺。我怯怯地看着痛不欲生的妈妈,不知如何是好。当时手里握着一把拾到的苦楝树的叶柄,我望着那把叶柄,心想我因为拾这把叶柄才没看好妹妹,我用这把叶柄换了妹妹的命,让妈妈这么痛苦,自己真是该死。我要不也自己死掉算了,以向妈妈表示悔改。然后又想,如果我也死了,妈妈岂不是一个孩子都没有了,那怎么办?妈妈也是很爱我的呀,我也死了的话,妈妈会更伤心的!最后决定还是不死了,不能让妈妈更伤心。甚希望妈妈打我一顿。可是自始至终,妈妈没有责备过我一句,也没有动过我一根小指头。
爱和责任是生命的最强支撑,如果没有了,脆弱的生命随时可以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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